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4-12-30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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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副本


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三审稿)》《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三审稿)》《关于集中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部分部门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补选了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李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会后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党组成员林文书,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辉,副市长张忠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市政府秘书长杨相卫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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