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4-04-19
    来源:武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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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副本


4月18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住房租赁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条例》共六章五十七条,从出租与承租、经营与服务、培育与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着力规范住房租赁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草案)》。据悉,我市是全国六大汽车产业集群发展区域之一,已培育和引进200多家新能源智能网联领域企业,截至2023年底,开放道路里程数和开放区域均保持全国第一。制定《条例》,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次积极实践,对于引导和促进我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还审议了《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草案三审稿)》《武汉市府澴河流域保护条例(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关于我市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后,受任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张海涛出席会议。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市政府秘书长杨相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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