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山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表决稿)》(以下简称《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条例》扩大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的保护范围,完善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机制,强化对企业和企业经营者财产权的保护等,旨在更好地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了《武汉市终身学习促进条例(草案)》《武汉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2022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龙良文、陈光菊、胡树华、朱库成、陈新垓,秘书长许甫林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劲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太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胜坤,以及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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