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汉城市圈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处于修改完善阶段,离获得国家批准还有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武汉市把切合“两型”社会建设内在要求、具备启动和实施条件、有利于争取政策支持、能取得实效的改革试验,作为先期启动的重点工作,以项目化的方式进行先行先试,为下一步全面推进改革试验工作奠定基础。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启动编制《武汉市循环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快东西湖、青山两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在青山、洪山、新洲规划构建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试验区。启动建设20家循环型企业、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在钢铁、有色、化工、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探索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以武钢、武石化、80万吨乙烯等大型国企为依托,构建循环产业链。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工艺与装备,努力将重点用能企业和重污染企业改造成符合两型要求的绿色企业。建立市级循环经济重大项目库,设立循环经济发展专项引导资金,争取设立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基金。
突破性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组织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接入、光通信器件、光纤传感、遥感卫星应用以及节能减排等领域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数字装备、电动汽车、光纤传感、网络接入等领域策划、推动建设一批新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品牌。申报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动漫产业基地和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进国内外风险投资。策划和实施总投资不低于500亿元的光电子信息、生物、环保及新能源、新材料等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其中2008年计划投资不低于90亿元)。力争200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172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占GDP的比重达到16.7%,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加快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武汉商业银行、武汉农村信用合作社。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总部和后援中心、后台业务落户武汉,申报设立小额贷款组织。开展基础设施证券化试点、社保基金用信托方式投资产业试点,争取核准发行市政建设债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扩大棉花期货交易规模,开展稻米、生猪期货交易。申报设立面向全国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市场,争取东湖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非上市股份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争取光谷联合产权交易市场开展中部地区央企股权交易。基本建成全市社会信用征信系统。努力建设机构密集、市场完善、创新活跃、服务高效的现代金融体系,为把武汉建设成为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奠定基础。
建设全国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实施环保科技创新工程,启动环保产业装备制造与研发服务基地建设。策划一批生物质能源、除氨技术产业化、工业有机废料生物处理、环保生物材料及下游制品制造、污水及市政污泥处理、工业废弃物及副产品循环利用等环保产业(环保工程)重大项目。实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政策,加强华中科大、华中农大、安环院、中科院水生所、中农科油料所、武汉环科院等科研院所公共研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支持我市环保企业参与环保装备制造与循环利用国家标准的制订。支持我市环保企业与国际大公司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国际、国内先进环保企业,努力形成中国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中心。
创新城乡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有形市场,优化土地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制度。探索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水平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试点,扩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制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体系。开展农用地分类保护和耕地有偿保护试点,探索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补划的多种途径。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实施农民宅基地换房试点,有序推进“迁村腾地”和城中村改造,开展留地安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以土地换社保、土地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征地安置模式试点。通过管理制度创新,增强政府对土地供应的调控能力,实现城市的集约发展。
推进滨江滨湖城市建设:组织编制武汉市水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以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国家级试点为契机,以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为重点,加快推进水源地保护,实施水系网络的生态构建与修复、“清水入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城区滨江滨渠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自然湿地及水利风景保护等工程,彰显武汉滨江滨湖城市魅力,为全国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全面推进城市绿色建筑的设计、建造及使用:完善建筑节能监督体系,实现新建建筑节能合格率达到100%,积极推行建筑效能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制度。研究适合武汉“夏热冬冷”地区特点的安全可靠、经济可行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节能材料,积极推广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对现存170家粘土砖企业实现关闭和转产。开展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等示范和建筑围护结构建筑节能技术集成及工程示范。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地源热泵系统的规模应用。制定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激励政策与标准规范,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我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到2010年建筑能耗消耗下降20%。加强施工现场的保洁、覆盖、防尘、降噪管理,创建绿色建筑工地。逐步建立发展绿色建筑的体制机制,实现建设过程中的资源消耗最小化和使用过程中的节能最大化。
全面实施城市节电工程:建立健全节电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新扩建项目节电审查,限期淘汰高耗电设备及工艺,把节约用电纳入我市节能减排管理。设立节电专项基金,重点做好高效节能蓄能、负荷管理技术及产品的推广应用。针对企业生产、生产照明、城市公共照明、居民照明用电等领域的不同特点,实行节能改造,提高终端用电效率,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和清洁能源机制,探索建立节约用电的长效机制。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我市单位产品电耗及综合电耗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力争我市节电工作管理、蓄能空调技术、照明节电、家用电器能效标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大力发展绿色公共交通:加快地铁一、二、四号线建设,加快地铁线网修编工作,开展轨道交通后续项目前期工作,逐步将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以城市轨道及公交快线为公交骨架网络,整合公交线路,构建城市公交无缝换乘系统。合理确定常规公交保有量,逐步改进车辆质量,研究建立公交快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构成的多层次公交线网,设置公交专用道,改善公共交通管理,推行公共交通一卡通,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实施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完善全市停车场布局,研究开发导航系统、智能信号灯,发展高速公路自动收费系统,提高公交智能化水平。加快燃气、电动汽车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力争到2008年底形成布局相对合理的加气网络,到2009年公共交通车辆气化率达到100%。
在农村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资源综合利用:设立专项资金,在农村地区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具备条件的新建农民住房等建筑工程,与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确保提前完成“十一五”太阳能利用规划指标。加快农村沼气开发利用,到2010年,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2.6万个,农村户用沼气池达到10万个,适宜建沼气池的地区农户建池率达到42%。农村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规模养殖小区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积极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到201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推广以食用菌为纽带的废物利用模式,利用稻草、棉杆和其他秸秆作为载体发展食用菌,建成生产型食用菌小区8至11个。建立政府投资引导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努力实现资源利用高效化、农村人居环境清洁化。
大力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四城同创”,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深入开展两型机关、两型企业、两型社区、两型家庭、两型村镇、两型学校创建活动,把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观念渗透到机关、企业、社区、家庭、村镇、学校,大力弘扬节约光荣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约环保意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努力建设“和谐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