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武汉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 罗国风
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对口联系十几个政府部门,需要掌握实施情况的法律法规百余部。监督和支持政府,做好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一年,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为构建和谐武汉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围绕建设“两型社会”,他们的工作又有哪些考虑和安排,带着这些问题,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环委”)主任委员罗国风。
记者:城环委的监督范围比较广泛,涉及建设、规划、土地、房产、水务、园林、环保、城市管理、人防等方面,那么,委员会是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呢?
罗国风:城环委的监督工作范围都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关注的难点、热点、焦点多。过去的一年,我们主要是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监督工作的。一是协助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协助常委会开展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和监督。举一个例子吧,群众关心的住房保障问题列入了常委会议题,委员会先期到市房产局开展专题调研,听取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开展视察,视察了第一家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的武昌丽华苑经济适用房小区,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连片建设的南湖华锦城小区,不仅走访了住户,直接听取了居民的反映,还听取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全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计划的有关情况的介绍。充足的前期准备,让委员们有了较深的感性认识,为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会上委员们提出了不少具有操作性的建议。三是开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常规调研。优越的城市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两型社会”的基础,因此,委员会着重对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等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了调研,进一步弄清了我市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做好议案的督办工作。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委员会及时听取《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提出了建议。年中和年底,委员会组织委员和人大代表检查议案办理进展情况。实地检查了武钢水处理闭合系统工程、北湖清淤工程、南湖截污工程、汉阳曹家碑新建泵站和月湖治理工程情况,提议案的代表们听取了议案办理情况汇报,提出了一些有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了议案办理:城区40个湖泊逐项开展了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15亿元。月湖、南湖等6个湖泊实现了46个排污口的截污,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6%。月湖、内沙湖、黄家湖等13个湖泊公园“一湖一景”工作稳步推进,湖泊水生态修复取得了明显进展。
记者:今年可以说是武汉“两型社会”建设的起步之年,那么市人大城环委又有哪些举措呢?
罗国风:武汉获批“两型社会”建设试点来之不易,要规划好、建设好“两型社会”更是不易。因此,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突出城乡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治水和绿化,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着力推进与民生有关问题的解决,使“两型社会”建设有个好的基础和起点。
具体地讲,2008年将主要要突出五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立法和立法项目调研工作。《武汉市水土保持条例》是常委会今年的立法项目,委员会要做好一审前的调研论证起草等工作,努力向常委会提供质量较高的审议意见,确保立法质量。《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是常委会今年立法调研项目,委员会将对这几个方面的立法开展深入调研,争取将其中比较成熟的项目向常委会提出纳入立法计划的建设。
第二是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属于常委会工作项目由委员会协助配合的有:对《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情况、关于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情况、关于城市垃圾处理及其设施建设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区部分明渠整治案》,跟踪督办去年人大会议3号议案的续办;检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加大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力度”、“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继续实施空气清洁工程”等三件实事的落实情况。委员会还将检查和调研建筑法及其招投标执行情况、规划工作情况、土地管理执法情况、东湖总体规划修编情况、房地产和人民防空情况、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情况等。
第三,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要内容,继续深入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第四,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上下联动,发挥合力,共同做好城建与环保工作,加强同人民代表的联系,努力提升保障水平,为人大代表开展工作提供条件。加强与政府对口部门的工作联系,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第五,自身建设要提高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增强工作实效。
记者:围绕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委员会有哪些重点计划和新的设想呢?
罗国风:在考虑今年的工作安排时,已经把围绕“两型社会”建设这一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作为委员会的重点。比如,在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项目方面,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环境保护这三个方面的立法项目都直接与“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法制保障的。
为了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委员会将配合常委会开展建筑节能与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方面的工作监督。这方面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在建筑节能方面禁止实心粘土砖在执行中出现了“反弹”,委员会决定近期进行专题调研,找出症结,提出可行性建议,督促支持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委员会通过督办《关于城区部分明渠整治案》推进水环境治理;通过检查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实施空气清洁工程”实事办理,推进大气环境整治;通过协助常委会做好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垃圾处理及其设施建设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推进固体垃圾的治理。
另外,在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方面,我们决定创新工作方法。今年以建设“两型社会”为内容开展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我们将采用市区上下联动的形式,改变过去市、区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单打独斗”、“两张皮”的局面,弥补各区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力量”单薄的不足,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组织新闻单位到有关区域深入采访,推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