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主任会报告我市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情况,请予审议。
一、我市居民医保制度的实施进展情况
制度基本建立。去年6月我市争取国家试点并于7月获国务院批准,纳入首批79个试点城市之列。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工作,到11月,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的《武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武政[2007]84号),市政府相关部门随后印发参保登记、医疗服务管理和医疗费用结算等配套文件;12月1日,全市开始参保登记缴费工作;今年元月1日,参保居民开始看病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至此,我市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基本建立实施。
参保登记缴费工作有序进行。居民医保业务通过网络,依托社区办理。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全市社区的经办能力不断增强,工作日益规范。到目前,参保登记居民超过60万人,约占全市应参保居民总人数121万人的50%,剔除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数,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分别达到100%和90%,中小学生参保率超过70%。
居民医保费实行地税征收,中心城区居民缴费通过银联公司暨18家银行实行网上划扣,居民在社区即可办理缴费手续;远城区居民缴费手续在邮局办理。目前,居民医保费征收率逐步提高。
参保居民就医和费用结算得到基本保证。居民从参保缴费次月起就可以享受规定的医保待遇,从去年12月至今,已有部分居民在医院就医。中心城区参保居民的就医范围为200多家职工医保定点医院,由于医院结算系统软件改造安装工作量大,到今年4月底,全市先期改造安装了76家医院的结算系统,直接为参保居民服务;其他定点医院的系统正在抓紧改造,可在年内陆续接受参保居民就医。
各方反映较好。据对居民和医院的调查了解,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反馈意见,我市居民医保制度实施情况总体较好。
绝大多数城镇居民,尤其是低保重残人员和身患重病的居民对这项制度感到基本满意,认为建立居民医保制度是从无到有,能够减轻住院和大病医疗负担,参保登记和就医结算比较方便,所以参保比较积极。
医疗机构参与居民医保服务的热情较高,纷纷要求纳入定点,并自觉增加服务设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居民医保医疗服务。
去年底至今,我市先后接受了国务院居民医保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国家居民医保试点专家评估小组、省居民医保厅际联席会议、财政部驻鄂专员办的检查,总体评价是:武汉市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工作,行动快、起点高、投入大,操作规范,在提高经办能力方面有特色,实施效果较好。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全市上下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高度重视居民医保工作。试点工作之初,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开展专门调研并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两次研究居民医保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今年市政府将居民医保覆盖面扩大到80%列入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并在3月19日再次召开全市居民医保工作动员大会,向各区和相关部门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签订责任书。市人大、市政协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听取居民医保汇报,视察居民医保工作,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此次市人大主任会和下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居民医保工作推进情况,体现了市人大对居民医保工作的重视和对居民的关心,将对这项工作起到极大推动作用。
为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协调指导,市、区两级均成立了居民医保局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负责居民医保制度设计和组织实施工作,并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建立情况通报、数据日报和督办工作制度,较好保证了居民医保工作进度和目标落实。
市居民医保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发了《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关于增设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管理员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指导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按全市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入户调查、传达动员、参保登记等工作,并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从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辖区居民医保工作,为全市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模式、统一实施时间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统筹安排,政策制定与实施准备同步推进。
去年8月到11月,联席会议办公室组成了由有关成员单位20多人参加的工作专班,负责文件起草、经办操作程序设计、协调计算机系统开发等工作,经过4个月的艰苦努力,保证了居民医保制度年内顺利实施。
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我市面临的形势是既要达到国家的进度要求,又要本着严肃科学的态度,使政策切合地方实际。为此,工作中一方面通过法定数据资料和部分专项数据的调查,获得全市城镇居民有关数据资料;另一方面通过电子测算数据模型,综合考虑职工医保和同类城市有关情况类比,反复测算论证,求取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和基金收支等重要政策平衡点。政策框架形成后,分别征求了省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市人大、市政协、各区人民政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部分居民代表的意见。可以说,我市的办法既符合国家精神,也比较切合地方实际,目前实际运行情况比较好。
在经办操作方面,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社保经办机构一边保证正常业务工作,一边开发参保登记缴费和结算系统、招聘培训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员和改造社区网络系统,走的是一条边开发,边操作,边完善的艰辛之路。到目前,居民医保的操作流程基本规范,网络系统也基本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加大投入,立足经办管理高起点。
在经办人员方面,市政府明确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增加编制(人员),今年6月公开招考结束后,新进人员可以到位。各远城区也根据实际,通过不同的方式,充实了经办力量。2007年12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招聘了1295名社区居民医保工作管理员并经培训上岗,新聘人员年龄均在40岁以下,其中7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在计算机系统方面,劳动保障部门依托职工医保系统改造升级,于去年11月底抓紧建成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系统和医疗费用结算系统,基本保证了中心城区居民参保登记和就医需要。民政部门对全市社区网络维护维修和改造升级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社区网络基本畅通。地税部门为保证居民医保费征收,专门开发了征收系统,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加以改进。
在资金投入方面,试点工作开始到2007年底,市财政积极拨付和筹集资金,用于制度启动、系统开发、制作社会保障卡等。去年中央、省财政的居民医保补助资金已预拨到位,市、区财政也作了相应安排。今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相关工作经费已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
在社区设备方面,全市社区共增配电脑2700多台,打印机1230台、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1500台和缴费pos机1000套,经办能力大大增强。
(四)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参保氛围。
为提高社会认知度,促进居民参保,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宣传方案,印制了致居民的一封信、参保指南、政策问答、宣传画及各种培训资料共300多万份,并全部发放(张贴)到街道、社区、学校和居民。
在市级报刊上连续刊登和在网上发布了《试行办法》及配套办法,在广播电视和报刊上开设了居民医保电话热线和政策解读等栏目,相关部门专门开设了业务咨询电话。开展了全市范围的“居民医保宣传日”活动,全市繁华场所和路段、各街道、社区都张贴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办理宣传板报,设立政策咨询点,接受居民咨询。去年12月28日,在桥口区举行了“居民医保社会保障卡”首发仪式。
各社保经办机构对辖区街道、社区、学校和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政策业务培训。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全部投入居民医保启动,开展入户调查、宣传动员,接受居民参保登记。
(五)加强政策研究,保持制度之间的平衡。
为使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保持有效衔接,在制定居民医保政策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与职工医保在医疗服务、管理和结算模式上的一致性。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全市200多家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即为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居民与职工共享相同的就医平台,方便了居民就医,节约了资源。
居民医保实施后,针对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难的问题,允许企业主体已不存在,单位和个人缴费难以落实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本人自愿的前提下以个人身份参加居民医保。
针对灵活就业等人员反映较强烈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问题,从今年元月开始,每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门诊医药费补助。缓解了矛盾,稳定了职工医保的参保人群。
三、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居民医保虽已平稳实施,但由于这项工作情况复杂、涉及面广,要顺利推进这项新的保险制度,仍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扩面难度较大。目前参保居民虽已达60万人,但主要是不缴费、少缴费的低保重残人员和学生,以及已患重病或慢性病的居民,而部分身体相对较好、年纪相对较轻和缴费相对较多的居民,还在观望,参保积极性有待提高。由于自愿参保原则,对这部分人的扩面,越往后走,难度越大。
(二)政策衔接任务重。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在覆盖人群、缴费水平、待遇标准上各有不同,虽然我市在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之间设置了政策通道,但是一些参保人往往会出于自身考虑,在各个险种之间进行游离转换,给政策和实际管理操作造成困难。另外职工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一些遗留或者暂时不好解决的问题,由于情况复杂和居民的现实要求,居民医保也必须面对。突出表现在农民工及其子女、城中村农业人口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等方面。
(三)管理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劳动保障部门承担着除新农合外的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经办工作,任务非常繁重。虽然政府新增的编制(人员)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工作压力,但劳动保障部门如何靠现有力量实施有效管理,依然面临很多新课题。另外,社区人员的管理方式、业务素质、工资待遇、工作经费和社区网络维护等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
四、下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我市全面推进居民医保,扩大覆盖面,完善政策、规范管理的关键一年,下一步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努力扩大居民医保覆盖面。市政府确定今年居民医保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居民医保参保覆盖率达到80%,参保人数100万人。为做好扩面工作,一是继续广泛宣传政策和参保办法,让居民医保家喻户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为老百姓讲解政策,答疑解惑;通过典型事例的报道,让全社会了解居民医保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居民主动参保。二是在去年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补充调查,核实参保居民总数和人员分类情况,有的放矢做好工作。三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参保情况通报和督办,确保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100%参保,保证少年儿童和中小学生参保率超过90%,同时尽量提高低收入家庭老人和劳动年龄内非从业人员的参保率。四是根据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意见,将其纳入参保范围。
(二)加强制度衔接和政策研究。按照国家对居民医保、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的总体要求,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围绕中央政府今年提高参保居民补助标准,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如何用好这块资金的政策意见。初步考虑从建立封顶线以上的大额医疗保险、提高门诊统筹或住院待遇标准等方面研究切实可行的意见。二是研究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和“城中村”改造中农业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的办法,尽快明确各级财政补助意见。三是摸清在汉大学生基本情况,提出在汉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政策意见,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将大学生纳入居民医保范围。四是努力做好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三项制度之间的平稳有序衔接,达到各项制度既边界清晰又无缝衔接,着重把不同制度间转换的具体办法研究清楚。五是按照省有关政策意见,抓紧研究提出解决国有困难企业和集体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办法,解决好这部分人的医疗保险问题,兑现政府十件实事的承诺。
(三)规范管理,确保参保居民享受医保待遇。一是进一步规范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就医管理、医疗费用结算等操作办法,通过跟踪运行情况,及时进行总结评估,积极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二是健全居民医保基金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费的征收办法,因地制宜,确保居民医保费应收尽收;做好参保信息分类汇总工作,落实各级财政补助,保证应补尽补。建立常规审核与项目监控、日常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基金监管机制,保证医疗费用合理支出。三是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社区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引导参保居民到社区看病就医,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居民医疗负担。四是继续采取各种有效方式,保证参保居民能看病就医并及时结算医疗费用,确保居民基本医疗待遇。
(四)进一步提升经办能力。一是加强医保信息系统建设,力争尽快完成中心城区定点医疗机构新的结算系统上线,远城区“金保工程”硬件平台建设落实到位,年内基本实现全市医保系统网上运行。保证新建社区网络及时安装和老社区网络及时改造升级,做好系统维护维修,保持社区网络畅通,满足居民医保业务工作需要。二是强化对一线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重点是让每名社区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掌握政策,熟悉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充实经办力量。尽快将新增编制(人员)落实到位;探索以钱养事,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社区经办力量,保障社区劳动保障管理员的工资、办公经费和网络维护等必要费用。
(五)协调各方共同做好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居民医保经办工作的属地化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协调各区切实加强对居民医保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工作机制,排出工作进度,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各区的重要作用。二是各部门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实施工作中各个环节的顺畅连结,进一步提高整体工作合力。三是市、区两级居民医保局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继续采取集中办公、集体研究问题、集中解决突出矛盾的工作方式,确保居民医保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