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在解决城市交通、立体路网问题上决心大、谋划早。关于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的报告是实事求是的。为了促进这方面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尽快形成权威高效协调的运转机制和工作合力。目前建设地铁的氛围、力度、权威不够,建议市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加快统筹协调步伐;研究解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归属序列问题,调整政府与地铁集团之间的关系,明确其政府主管部门。
(二)加强宣传工作,充分认识轨道交通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轨道交通是城市便简、环保的交通,其规划线网的建设需要数十年的艰辛努力。需要举全市之力,尤其是要市民的支持。对审定批准的线网规划,要向社会宣传公示;近期建设,中期、远景规划,工程进度要适当向社会公开;在拆迁还建、施工组织、交通疏导、综合配套、保安全、保质保量、保工期等方面要周密安排,贯彻以人为本精神。加强宣传舆论工作,在建设中提升城市形象。
(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对城市公共事业,市财政应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建设,并测算建设、营运的资金效能。目前轨道交通拟依靠土地打包筹措部分建设资金,但这部分资金在建设的中、后期才能实现。因此,市财政应将轨道交通建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尤其今年65亿元资本金到位是关键问题,市政府要协调落实。同时,巨大的资金流向要有防范、跟踪、监督措施,要考虑企业投资、流向、收益的经济链问题。要拓宽融资渠道,以发行建设债券、提前发售地铁优惠消费卡等方式筹资。综合配套规划、建设要有科学而切合实际的论证,避免重复建设造成财力浪费。
(四)推行“地铁加物业”的发展模式。“地铁加物业”是加强前期建设和后期管理、弥补资金不足的成功模式。在规划确定以后,控制轨道交通沿线土地是十分必要的。目前落实了三百多亩,其他控制的土地不能随便动。土地的利用要考虑今后地铁的发展营运。
(五)科学地可持续发展利用地下空间。我市主城区人口密度现状为128万人/平方公里,超出城市总规2020年的113万人/平方公里。国外、外地城市高效利用地下空间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要尽快制定出台武汉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出台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政策,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引进引导战略投资者和民间力量的积极参与。
(六)加快制定行政规章的步伐。轨道交通的规划用地控制、建设组织协调、运营服务保障、综合开发实施途径等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加快制定轨道交通建设行政规章工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作准备。
(七)加强拆迁工作的筹谋举措。轨道交通建设的拆迁量大、时间长、涉及的人口多,要高度重视。做到依法依规,深入调查,心中有数,早作谋划,明确责任,细化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方案,补偿形式要多样化,以供被拆迁人选择,防止因拆迁影响工程进度。
(八)实施“一卡通”。为了方便人民群众,在整合城市公共交通资源的前提下,积极推行乘坐公共交通“一卡通”。
(九)地铁集团加强自身建设。地铁集团在规划、融资、建设、管理等方面,要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质量安全方面,要建设成一支高效、活力的团队。
二、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方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关于1号议案办理方案的审议意见
1、关于制定实施全民创业行动方案
第一,全民创业行动方案、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以及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相应配套措施都应该在上半年出台。
第二,对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要上升到提高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的高度来研究和制定。
第三,市政府制定方案的时候,要考虑到高校在创业方面的优势,同时大力宣传干部创事业和市民创家业。
2、关于为城乡居民创业构建平台
第一,在方案中应进一步明确产业政策、投资信息、发展规划等创业信息由一个职能部门牵头汇总,定期向社会发布。
第二,要明确“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委负责落实科技三项经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投入,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具体指标和任务。
第三,要明确“市经委负责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制订产业链规划,着力延伸壮大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增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项目的配套协作能力”方面的具体指标和任务。
3、关于优化全民创业的政务环境
第一,在法制办的分工中,要明确清理“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时间要求。
第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武汉市企业及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结合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关于代表参与督办议案
“1号议案”是111名市人大代表智慧的结晶,在议案办理的过程中,建议全程邀请代表参与。
会议还要求对议案办理方案中提出的今年完成的经济指标作进一步的核实,突出重点,便于代表监督。
(二)关于2号议案办理方案的审议意见
1、完善议案办理目标。要根据我市农村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和居民的居住状况,在确保农民饮水安全的基础上,制定细化目标,确定投资额度。从今年的情况看,人均240元的政府投入与原来的规划方案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对农村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要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资金预算与规划同步。
2、确保资金投入到位。要按照中央及省、市委一号文件的规定和“十一五”农村改水规划要求,把工程建设配套资金足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积极探索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投入机制,严禁违规向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摊派,杜绝因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而增加村、组新的债务。
3、严把饮水工程建设质量关。政府要制定和完善详细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工程验收制度和工程审计制度。凡宣布完成的农村地区,要对其村组、人口、卫生标准等各项指标进行公示,接受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检查,防止数量上去了,质量难保证,造成新一轮投资浪费。
4、探索完善管理机制。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农村用水管理制度改革,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改到位,管理跟得上,农民用得起,水质能放心。
(三)关于3号议案办理方案的审议意见
1、把握3号议案的内涵和外延,有针对性的开展办理工作。
3号议案是85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是在各代表团部分代表不约而同提出的6件涉及治理明渠、改善水环境的议案基础上整合而成的。集中反映出了3号议案的内涵是明渠整治,外延是限于“城区”和“部分”。会议认为,人大代表认可这个标题,就是基于对我市明渠现状的了解,对政府财力的认知,以及回应常委会关于议案工作创新的要求。议案的主题相对要小一些,数量要多一些,见效要快一些。因此,市政府在3号议案办理工作中,要切实把握议案的主题,多做应该办、办得了、能办结的事。紧紧围绕中心城区那些现有的、淤塞严重的、环境恶劣的、民怨突出的明渠明港展开整治行动。至于全市所有明沟明渠的常规建设和管理,不一定纳入议案办理方案。比如:3号议案办理方案的工作目标,提到了在实施汉阳六湖连通和武昌大东湖生态水网修复工程建设中,推进明珠河和九峰渠这两项明渠的新建工程。新建明渠不宜纳入3号议案的办理范围,以免冲淡主题,也不利于今后对议案办理的跟踪验收。
2、突出工作重点,确保议案办理当年见效。
根据市建委的统计,仅全市中心城区现有港渠就有40多条,总长度超过150公里,而且基本上都是逢渠必淤,逢渠必污,情况不容乐观。市政府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选定好整治明渠的具体对象。
在武汉三镇现有明渠中,淤塞污染十分严重,周边乱搭乱盖十分突出,老百姓反映十分强烈,区政府呼吁十分紧迫的有四处:一是汉阳区的1号明渠;二是江岸区的二七明渠;三是青山区的青山港;四是跨武昌区、洪山区的巡司河。这四条明渠情况十分糟糕,就是我们身边的“龙须沟”,恶劣的水质,脏乱的环境,大大超过了当年的黄孝河。而且它们流过的区域都是居民稠密区,对其整治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程度,一定要纳入今年的工作目标,作为落实3号议案努力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要周密安排,确保今年开工,当年见效。让老百姓尽快享受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的成果。
3、坚持规划先行,实施科学治理。
明渠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它涉及截污清淤、水体修复、生态护岸以及渠系绿化等多个环节。因此,要精心规划,精心设计,充分做到明渠整治的科学性。要根据3号议案的工作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弄清家底,针对不同明渠的个性特征,因渠制宜,实行一渠一策。通过整治以后,使明渠迅速发挥防涝排渍、调蓄雨水等多种功能,逐步恢复明渠的自然生态,美化环境。在明渠整治过程中,除了非用不可的外,尽量少采用箱涵那种消灭明渠式的做法,特别是较大的渠港。要学习欧洲发达国家的经验,推行雨污分流,把明渠建成既是功能渠,又是景观渠。
4、发挥市、区两级的积极性,落实资金来源。
明渠整治是市、区两级政府的共同责任,必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在资金计划上,应该纳入今年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同时也要发挥政策扶持的作用。在这方面,市建委做得很不错,在当前城建资金十分吃紧的条件下,对今年启动明渠整治,作了一些资金安排。希望有关区政府积极筹措,做好相应的资金配套。只有落实了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有了保障,明渠整治当年见效才有可能实现,3号议案的办理才能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5、严格依法管理,为明渠整治和维护提供必要条件。
部分明渠淤塞、污染到如此地步与有法不依、违法乱纪不无关系。要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以及《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重拳治理发生在明渠上的“三乱”。一是治乱建。要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开展明渠拆违行动。明渠周边的乱搭乱盖不清除,明渠整治就无法下手。二是治乱排。对明渠沿线的排污状况开展排查。发现违法排污单位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责令其建设或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落实达标排放。三是治乱倒。严格垃圾管理,严禁明渠周边单位和居民向明渠倾倒垃圾和渣土,严控垃圾和渣土造成明渠淤塞和水体污染。
(四)关于4号议案办理方案的审议意见
1、落实议案的关键是要尽快建立我市基础教育设施建设的保障机制,分清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明确各自在配建中经费投入的分担比例,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性经费来源渠道。
2、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正常程序,对中小学布局规划适当进行修改调整,使规划既有权威性又切实可行。
3、2008年的配建项目要争取早日建成,早见成效。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保证中小学建设质量和进度,确保学生安全和按时入学。
4、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配建学校的教师选派工作,保证教师队伍质量,使小区居民的孩子不仅有学上,而且能上好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