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收到贵厅转来的《关于印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函》(武常办文〔2007〕30号)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市财政、公安局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坚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保证又好又快发展的问题
1.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一是坚持不懈抓好结构调整。市有关部门继续做好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服务工作,使现有大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支撑作用;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使其尽快发挥投资效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认真抓好产业链延伸工作,通过龙头企业和优势产品,带动一批中小企业成长。二是进一步加强企业自主创新。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在高新技术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掌握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加大力度促进创新成果优化,努力将我市科教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
2.深化行政改革,加快体制创新
一是精减行政审批项目,扩大区级审批权限。2007年,我市对221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调整:继续保留129项,精简、调整92项,其中取消48项。在15个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和38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市直部门中,推行“一个窗口”集中对外统一办理审批事项。积极抓好企业注册登记和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试行“超时默许制”两项创新性工作的组织推动和落实,全面启动了清理规范审批项目、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开发电子协同办公系统等相关工作。二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已达18万条,网上审批办件量超过10万件。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稳步推进执法部门收支脱钩工作。目前全市13个区254家执法部门已全部实现了收支脱钩。四是强化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我市完善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制定出台了《武汉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实施细则》和《武汉市行政审批绩效量化测评细则》,加强了电子监察系统制度建设,在加快审批时效、提高行政效能方面成效明显,审批办件提前办结率由一季度的64.4%提高到88.9%。同时,加大了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快技术创新,推进企业重组
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截至目前为止,全市已拥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60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46个。2007年申报成功3家,分别是武重集团、长飞公司和武汉船用机械厂。二是继续探索重点企业关键技术的扶持途径,以引导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武汉华中数控公司是国内研发生产中高档数控技术的龙头企业,为推广应用该项技术,振兴机床产业,提高制造业的装备水平,市经委在2006年单列财政预算150万元用于补贴企业推广数控系统的基础上,2007年又单列预算200万元继续给予支持,并专门组织召开了华中数控系统推介会,邀请省内150余户企业参会,深受企业欢迎。三是组织实施工业企业自主创新项目。2006年,市经委会同市财政局,设立了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创新能力建设、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转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创新业绩突出等5类项目。目前,已完成37个项目受理、核查、专家评审等工作。四是组织参加中国湖北第三届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市人民政府共组织1000多家企业、1500多名参会人员进行项目洽谈和对接,会议签约项目47对,协议投资金额26834万元,其中,现场签约17对,协议金额7148万元。五是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探索技术创新机制的实现形式。继续推动科研院所企业化转制工作,促进国有工业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的企业内部环境,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的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六是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双十计划”,整合10家国有工业企业和10家大型民营企业科技资源,引导大企业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动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自主创新机制,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能力,开发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搞好“武字头”企业搬迁改造
截至目前为止,“武字头”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整体进展顺利。武锅和阿尔斯通合资项目已在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启动,并举行了奠基仪式;武重项目已拿到土地证,前期场平工作基本完成,今年11月份开工;裕大华、江南集团搬迁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待改造方案获得审批后即可实施;一棉一期搬迁改造工作已经完工,二期工程拟于2008年开工;青江化工前期拆迁已完成,年内拿到土地证并开工建设。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做好武重、武锅、裕大华、江南集团等企业搬迁改造的服务工作,继续协调跟进南车项目,及时调度、跟踪青江化工开工及实施情况。
5.统筹中小企业与民营经济发展
2007年,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武办文〔2007〕38号)有关要求,正式建立了在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岳勇,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贾耀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亚领导下的市民营经济发展联席会议,统筹全市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联席会议由市经委等24个部门组成,专门负责研究制定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不断改善发展环境。2007年联席会提出“十一五”期间实现民营经济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达到2200亿元以上;民营经济从业人员达到240万人;民间投资5年累计超过4200亿元;培育100家成长性好、带动力强、拥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明星科技企业,50家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5—7家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促进民营经济突破性发展。
(二)关于坚持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问题
1.产业功能布局日渐明晰,加速重组相关资源
一是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企业加快向5大制造业板块搬迁改造。如武昌区的武字头企业向开发区搬迁,汉阳区的一棉移往阳逻开发区,金牛管业等企业搬往黄金口都市工业园等。二是充分发挥各自特色,加快服务业发展。江岸、江汉区着力打造武汉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区,其中江汉区服务业增加值占CDP比重达83%以上,提供的财政收入占全区90%以上。汉阳区积极做好文化艺术旅游项目和商圈建设开发,武昌区正在形成总部经济特色。三是主动承接沿海地区和城市工业梯度转移,提升工业主体地位。如新洲区依托阳逻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4%,新洲、蔡甸、江夏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分别新增27家、15家和18家。
2.推进“工业强市”,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
一是轻、重工业同步发展。今年1—3季度全市规模以上重工业实现产值1990.29亿元,同比增长23.4%。轻工业增长速度明显加快,今年1—3季度完成产值594.92亿元,同比增长28.1%,比重工业快4.7个百分点。二是支柱产业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四大支柱产业完成产值1630.39亿元,同比增长29.2%,比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快4.8个百分点。三是开发区工业强劲增长。今年1—3季度,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完成规模以上产值553亿元,同比增长30.8%,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68.8亿元,同比增长29%,增幅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4和4.6个百分点,占全市的比重达到35.7%,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
3.构建服务业中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今年1—3季度,服务业增加值1140.75亿元,同比增长14.1%,增幅提高1.2个百分点,创近10年新高。批发零售等主导服务业增势稳定。金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等新兴服务业快速增长,增幅超过服务业平均水平,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6%,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4.加大投入,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目前,在建的总投资10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5个,50—100亿元的大项目9个,10亿元以上的大项目45个;前期策划项目中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36个。重大项目数量之多,投资之密集,是以往从没有过的,成为我市投资快速增长的主要支撑,今年1—3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2%。
5.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
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农业基地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今年1—3季度实现农业增加值87.66亿元,增长3%。
(三)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我市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
1.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引导
我市拥有以四大支柱产业、六大优势行业为支撑的先进制造业,以三大主导产业、五个新兴产业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以及一批实力强劲的大型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整体框架,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为契机,以开发区园区和产业集群为载体,重点发展与支柱产业、优势行业分工协作的中小企业,形成发展合力,提升竞争力。重点突破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的引导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推进事关全局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的同时,优化中小企业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通过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产品、控制高污染和高能耗行业增长、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实施工业园区节能减排集中治理等措施,加强节能减排,提高发展效益。
2.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2007年,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发了《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武政办〔2007〕126号),提出全市要聚焦百户重点、培育千户进规、推动万户创办。今后5年,每年滚动抓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100户民营科技企业,集中政策扶持,促其做优做强做大,实现关键少数的率先发展。推进“三年千户”、“小进规”计划,以2007年为基础,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8年净增310户,2009年净增350户,2010年净增350户;凡列入“小进规”培育对象和已起步“小进规”的企业,可优先享受公共财政设立的政策资金扶持,优先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重点,优先作为中小企业公益性服务重点;设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励资金,按照择优奖励的原则,奖励“小进规”优胜区专门用于扶持企业发展;到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突破3000户,壮大我市工业的骨干队伍。依据“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以创业促就业”的指导思想,今后5年,每年全市新创办企业10000户,有效地拉动创业就业。
3.加快打造两个“千亿板块”打造中心城区都市工业园区和远城区省级开发区两个“千亿板块”,促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迅速发展壮大搭建平台。中心城区以都市工业园区(含都市工业楼宇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载体,推进创办和培育都市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远城区以省级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与大企业大项目相衔接,承接城市工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式发展。到2011年,7个中心城区“千亿板块”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其中汉正街都市工业园突破300亿元,白沙洲、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分别突破200亿元,现代、堤角、工人村、左岭都市工业园分别突破100亿元。6个远城区“千亿板块”工业总产值突破1000亿元,其中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达到500亿元,武汉吴家山台商工业园区达到400亿元,江夏、蔡甸经济开发区分别达到200亿元,汉南、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分别达到100亿元。
4.探索中小企业融资机制
建立市一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机制,推动区一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设立。利用我市作为全省小企业贷款试点城市的优势,联合省银监局协调各银行建立试点企业辅导制度,加大中小企业综合授信额度,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营销活动,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创新信贷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利用我市作为全国外部信用评级试点城市的优势,加快征信系统建设和配套政策出台的步伐,建立信息共享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信用环境。建立长效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和完善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利用我市发展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推动建设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组织重点企业通过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股票、债券,支持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直接融资方式。
5.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
采取各种途径和办法加大政策公开力度,畅通信息知晓渠道,全面、及时、快捷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最大限度地实现政策资源共享。继续治理整顿投资软环境,推进政务公开,增强部门审批项目和程序的透明度。积极推行电子政务,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业务电子化。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等部门将继续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和市场准入退出条件,鼓励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进入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领域。市经委,市财政、国税、地税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将全面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推动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信用担保、投融资体系建设。市规划、国土房产局将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等方面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市质监、知识产权、商务局等部门将加大支持中小企业争创名牌、品牌的力度,做好招商引资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的工作。
(四)关于进一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正确处理好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关系的问题
1.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我市将节能降耗指标分解下达到全市22个责任部门,并纳入市人民政府绩效目标管理,分解落实到重点耗能企业。市经委会同市环保部门将主要污染物减排总量指标分解下达到13个区、2个开发区和东湖风景区,以及武钢等重点排污企业,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建立了科学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的政策体系,将节能减排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节能减排的政策指导
2007年工业节能降耗主要任务是:规模以上万元增加值同时能耗同口径下降4.4%以上,结合各区(含2个开发区)能源消耗实际情况,将上述目标反映落实到各区及相关部门,确保节能降耗任务的完成,同时加强节能减排的政策指导。市人民政府还编制了《武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及《武汉产业能效指南》(2007年版)等,为各单位的实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指导性的意见。
3.推进重点用能耗能企业和行业的节能工作
市人民政府重点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贸、旅游等重点用能行业的节能工作,编制企业“十一五”节能规划,指导并督促65户重点耗能企业加强节能降耗的基础管理。同时还启动对全市65户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监督检测综合评价工作,2007年计划完成20户,目前已完成16户。强化65户重点企业节能降耗目标管理,将武钢、武石化、葛化、晨鸣汉纸等耗能企业作为重点工作对象,并对这些企业下达年度节能目标,定期监测这些企业节能降耗执行情况,及时开展指导和监管。
4.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的防治
积极推进电力行业发电机组烟气脱硫项目建设,青山热电厂1—5号机组拟于年内分步关闭。力争2007年年底之前完成黄家湖、三金潭、落步嘴、北湖等4座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任务,使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新增40万吨/日,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将达70%以上。
5.加快节能降耗技术的推广应用改造
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等行业为重点,鼓励企业大力开发应用节能技术和装备,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和节能工艺改造。如武钢为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拟投资20多亿元,实施重大节能措施与技术改造;武汉福源化工今年上半年实施了10余项节能技改项目,有效降低了万元产值能耗等。
(五)关于坚持培植壮大财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问题
1.进一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
一是为确保完成全年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至少增长20%以上的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要求市财政、国税、地税和国库等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在组织收入工作中,应按高于省要求目标1—2个百分点去组织落实。二是加强组织收入的计划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市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按照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倒排月度收入计划,逐月督促落实,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依法加强征管,挖掘增收潜力。坚持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税源监控,针对各税种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税源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机制上、管理上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收率,同时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发生,实现应收尽收。同时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实现非税收入的稳定增长。
2.严格预算执行,控制一般性支出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指标,再有支付,硬化预算约束,减少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坚持勤俭节约的方针,加强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制订市直行政机关领导用车配备购置标准、招待费定额标准等管理制度,切实控制行政机关的车辆购置、会议、出国、公务用餐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加强项目支出管理,加快支出拨付进度。认真执行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进度检查与考核,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政府10件实事中的重点专项资金和项目支出,以及有法定增长要求的项目支出,市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督促区级资金按时拨付到位。三是积极开展支出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拟订了《财政科技三项费支出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开展市级都市工业园绩效评价工作,为建立政府决策和支出管理机制、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服务水平。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考评,目前市级17个重点项目的考评工作基本完成,24个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考评项目的评价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3.加强会计行业监管,规范财经秩序
一是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市人大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分为宣传发动、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抽查验收4个阶段进行。全市共3891个单位参加了自查,查出各类违纪金额1975.88万元。截至2007年9月底为止,已完成了按计划开展重点检查,对模范执行《会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对严重违反《会计法》的单位和个人,按审批程序予以曝光,并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根据群众举报,2007年,我市对武汉嘉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执业情况实施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审计业务工作中没有遵循有关审计准则,存在严重影响审计报告真实性的问题,实物验资严重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部门向省财政厅提出了对武汉嘉丰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处以暂停验资业务资格12个月,对有关注册会计师分别处以暂停执业资格12个月、6个月、行业内通报批评的处罚的建议。这一举措,在全市会计执业领域引起了极大反响,对促进该行业规范执业、加强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4.加大财源建设,重视重点、后续税源
一是加强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财政服务工作。对武钢江北基地、神龙二厂、中芯国际一期工程、富士康等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进行跟踪服务,积极落实项目相关财政政策,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财政问题,促成项目按期建成投产,同时,还支持80万吨乙烯/年项目启动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增添后劲。二是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促进“创新武汉”建设。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分配部分都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保证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从2006年起,每年增加0.1个百分点,到2010年,市级科技三项费占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将达到3.5%。整合资金投向,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市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通过制定年度投向规划,明确资金支持的方向和重点,统筹安排使用。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功能,完善以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创新活动和成果应用的主体。三是促进发展节约型经济,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本着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原则,优先支持节能、节水、节材、节地,以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多方筹措资金,支持水专项、电动汽车、建筑节能改造、化工产业新城等重点节约项目建设,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展开,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5.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一是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推进开发区和都市工业园建设。我市根据财力状况加大了对各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为各区发展经济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对都市工业园内道路、绿化、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安排城建资金,保证工程需要;对远城区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资金补助,支持市郊农村公路网建设,提升发展条件。落实企业搬迁改造政策,支持企业向园区搬迁,妥善处理企业搬迁涉及的财税关系,利用土地级差,支持企业发展,促进园区工业经济繁荣。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构建市、区财政共同扶持机制。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等以支持区级企业为主体的专项资金规模,进一步扶持区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整合相关资金并适当增加投入,支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新进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择优给予扶持。在市级科技三项费、企业挖潜改造等资金的使用安排上,进一步向园区企业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增强发展后劲。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制度创新,促进区域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企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突出公共性和普遍性的要求,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孵化器、服务中心建设,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技术、人才、信息、管理等平台服务,改善企业经营环境。进一步做大做强国有担保公司,鼓励社会资本参股投资,增强公司实力和防范风险能力,鼓励担保公司在园区设立分公司或与各区合资,加大担保风险补偿力度,促进担保公司发展,从而推动园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研究实施有效的财政政策措施,支持关闭小造纸、小砖瓦、小水泥等高能耗、高污染企业,优先支持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及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项目。在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引导资金项目评审上,实行节能减排项目优先或加分制度。逐步增加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四是进一步向区级简政放权,增强发展活力。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对应由市级财政筹措的资金,市财政不留缺口,足额转移支付,对中央、省市确定应由市、区共同解决的事项,市、区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解决。支持园区实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办事效率,对涉及园区企业的财政财务审批事项,按照“办事不出园区”的原则,委托区级财政部门办理。
6.建立财政支出体系,推动公共事业发展
一是支持“三农”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规范程序,加强管理,真正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探索以奖代补、民办公助、财政贴息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导向效应和放大效应,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的资金投向“三农”事业。围绕大企业、大基地、大项目三个重点,统筹资金,“板块式”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紧扣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环节,整合资金,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坚持适度调整存量,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逐步把基础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确保企业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养老金调整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支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2007年在江汉、江夏两区开展试点,2008年在全市推行,为此,市财政将安排落实资金,按规定标准对参保对象进行补助。加大对城乡低保、特困残疾人、城镇“三无”及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济救助事业的投入,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密切关注物价上涨情况,落实相关价格补贴措施,确保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三是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积极筹措资金,继续支持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快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努力培养技能型人才;支持新建小区中小学校配建工作,解决新建小区孩子上学问题;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07年起,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继续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的基础上,着力建立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教师工资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细化和完善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与管理,加大资金保障和监管力度,到2010年在全市基本建立起“责任明确、经费共担、保障有力、管理有序”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四是加大文化事业投入,积极推进文化强市建设。综合运用财政、经济、税收等多种调控手段,确保琴台大剧院、武汉美术馆、武汉体育中心体育馆、塔子湖体育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及正常运转。
7.注重民生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落实猪肉涨价后国家及省、市有关补贴政策,缓解物价上涨对居民和在校学生生活造成的影响。针对2007年5月份以来猪肉、大米、食用油等食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稳定市场,减轻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为落实有关政策精神,市人民政府及时了解中央和省转移支付政策的具体内容,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对落实相关政策地方财政所需负担资金作了认真测算,明确资金渠道,按规定和要求及时兑现政策。目前,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补贴、猪蓝耳病防治疫苗补贴、生猪储备费用、低保家庭生活补贴,以及大中专在校学生的生活补贴等,绝大部分都已发放到位,共落实资金2000多万元。二是加大就业再就业投入,促进社会稳定。按上年度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5%的比例安排就业再就业资金,切实为完成就业再就业年度目标计划提供资金保障。支持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政策,努力为各类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和就业扶持措施,大力实施农民工素质进城计划,支持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切实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监管,强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管理。三是加大对中心城区公共卫生投入。从今年9月起,我市对中心城区公共卫生补助由按辖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0元标准提高到20元,由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切实加大对远城区卫生投入。在2007年投入2620万元,选择40个乡镇卫生院、680个村卫生室进行房屋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购置的基础上,2008年拟继续安排资金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同时在2007年安排1100万元对远城区公共卫生补助基础上,2008年将增加资金投入,提高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5—6元提高到10元,市、区各负担一半。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市财政继续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对参合农民进行补助,实行应补尽补。四是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缓解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2007年市财政共安排廉租房住房资金10293万元,通过配房租赁、租金核减、租金补贴3种保障方式,对我市人均住房面积在8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截至2007年8月底为止,已拨付资金4000多万元,其中,配房租赁2311万元、租金核减289万元、租金补贴1400万元。市人民政府将加快廉租房工作进度,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不断健全住房保障制度,缓解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状况,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关于市公安局200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继续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的问题
市公安局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集中进行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认真查找和解决执法观念、执法工作和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13个区分局、19个直属单位教育整改、建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开展整训教育活动。全局共召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专题讨论会90余场,邀请武汉大学等法学理论专家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3场专题辅导。同时还结合实际开展讨论交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学习的实效。“以案析理”,树立典型。通过汇编劳模先进事迹、编撰报告文学集、举办事迹报告会和开展各类评先活动,树立了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学习标兵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正气,不断激励民警积极性。同时还抓住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以“案件点评”的方式,举一反三,切实查摆整改执法理念和执法实践中的问题。
(二)关于强化公安队伍专业素质建设的问题
1.推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加强民警队伍建设
按照《湖北省公安民警执法资格认证办法(试行)》规定,市公安局严把执法办案主体关,明确要求,只有通过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合格的民警,才能取得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上岗从事公安执法工作,从源头上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2007年以来,市公安局已组织法制、治安、刑侦、经侦、禁毒、网监等系统的执法民警,参加全省组织的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年内还将对消防、交管系统的民警进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执法资格证书,考试不合格的,将进行离岗培训,直到通过考试认证。不断调整充实执法质量考评人才库成员和基层法制员,确保一批稳定的开展执法质量检查考评和案件审核把关的基本力量,通过进行定期、不定期学习培训,坚持每年考核持证上岗。对表现优异的同志,予以重用,适时提拔到领导岗位;对素质不高、能力不强、工作不认真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从而使人才库成员和基层法制员成为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进行案件审核把关的骨干和锻炼干部、选拔干部的摇篮。
2.开展“三考”工作,提高执法能力
公安部决定今明两年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以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执法办案卷宗考评、信访工作考查为主要内容的“三考”工作,市公安局以此为契机,结合2006年度办案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自我分析存在问题,将“三考”扩大到各个有办案任务的处、分局。各分局抽调50名民警参加“三考”法律知识考试,其中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占二分之一。各分局还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民警和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各处、分局党委中心组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各基层所队以增强“三所三队”民警的法律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重点,按照实战、实用、实效的原则,认真研究并提出本单位民警学法用法计划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安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公安业务技能的强化训练,不断提高教育训练的针对性和实战性。
3.创建执法示范,推动“三基”工程建设
市公安局在总结去年执法服务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执法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执法工作。截至2007年8月底为止,市公安局先后组建了3支执法服务队,到东湖风景区、洪山、青山区公安分局开展执法质量服务工作。同时对2007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了复查,找出办案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从2007年9月开始,市公安局经侦、治安、户政、监管、刑侦、交管部门相续组成不同警种的7支执法质量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执法服务工作。并做到“五个一”,即办一批案件、开展一次法制辅导培训、写一篇体会文章、交一份工作总结、帮助完善一项执法制度,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
(三)关于增强监督力度的问题
1.深化执法考评,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2007年,市公安局通过总结近年来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经验,扩大了考评范围,建立了日常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使考评工作动态化、经常化。同时还制发了《2007年度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针对执法质量考评中存在的因执法量大小差异而影响考评结果的问题,增加了执法量考评的内容,对办案质量考评体系进行了量化。市公安局还依据各业务部门执法办案和执法管理工作的实际,细化了对直属单位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进一步增强了执法质量考评的公平性、公正性、客观性。
2.建立执法档案,严格兑现奖惩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执法档案管理的规定》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建立“执法档案”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市公安局建立、完善了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制度,推行一案一评和一事一评,做到登记齐全,管理规范,不断健全内部执法监督机制。截至目前为止,市公安局21个执法单位和7711名担负执法任务的民警,建立了单位和个人执法档案。同时,市公安局还将执法质量和执法档案的考评与民警晋职晋级、表彰奖励挂钩,较好地推动警务建设。
3.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应用水平
市公安局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开发应用公安执法管理系统,将日常刑事、行政案件的办案审核、审批工作纳入办公自动化流程。通过网上办案、网上审批来规范执法行为,规范办案程序,对执法办案过程适时监督,提高执法监督的效率和水平。
4.建立执法规范体系,进行专项整改
针对当前公安队伍突出存在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实行标本兼治,大力加强执法规范体系建设,市公安局还制发了《关于办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同时还结合实际,将基层在实践中创造的一些成功作法和经验上升为制度、规定不断加以完善。
5.加强社会监督,提高办案质量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努力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不断落实执法公开制度,将告知、公开听证、公开调解等措施纳入办案的基本程序和要求;不断完善对群众投诉、举报、信访的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落到实处,加强社会监督。
(四)关于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的问题
针对办案质量检查中普遍存在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的问题,市公安局通过制作刑事、行政、劳教案件模拟卷,举办法律文书制作专题法制培训班、专题讲座,开展案件评议、优劣卷宗讲评、庭审观摩、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来提高民警对正确制作法律文书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文书制作水平。此外,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案件审核工作的经验,建立案件审核制,强化法制部门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工作,对在审核、审批报捕、移送起诉、劳教、行政复议等案件中制作的不规范的法律文书,及时下发执法建议书,逐一督促整改,不断地提高法律文书的制作水平。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