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收到贵厅转来的《关于印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意见〉的函》(武常办文〔2007〕20号)后,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即责成市劳动保障、民政、文化、卫生、体育、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促进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再就业问题
1.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努力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一是结合我市经济发展规划、发展特色和产业特点,分析扩大岗位的渠道和岗位来源,解决就业做到有的放矢。同时,积极开展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掌握新办企业和新投资项目的用工需求,将企业用工与扩大技能培训、职介结合起来,并提供劳动合同鉴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后续服务。二是摸清全市劳动力资源状况,开展人岗匹配就业服务工作。通过分析,掌握全市下岗失业人员、新生劳动力、外来农村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制定了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分类促进就业。三是搭建人岗结合的平台,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形势的发展适时调整用人条件和标准,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找到人岗需求的最佳结合点。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就业8.42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4.4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1%。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45万人。
2.突破政策落实难点,大力支持创业促进再就业。一是加大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政策力度。通过分解下达目标,在严格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坚持应补尽补,确保社保补贴支出不低于就业再就业资金总支出的30%,以促进其就业的稳定性。今年上半年,全市享受社保补贴政策的人数为3.69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达1.95万人。二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积极鼓励支持创业。今年6月,市劳动保障、财政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联合出台了改进和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政策的意见,提高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将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3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合伙经营的原则上按照合伙人每人5万元计算,最高限额不超过15万元。允许贷款人享受两次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扩大了信用担保范围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范围。改变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各商业银行对贷款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只需签订一个贷款合同。同时,对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大中专毕业生组织开展创业活动推行小额担保贷款,努力培养一批创业型“小老板”。截至今年6月底为止,全市累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25.82万本、企业《认定证明》357本,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166人、贷款金额5119.7万元。三是进一步落实好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职业技能鉴定4项补贴。截至今年6月底为止,全市享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岗位补贴的人数分别为5.5万人、1.82万人、1.25万人。培训补贴资金达到整个资金支出的20%以上。
3.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机制。一是大力实施就业援助。大力开展就业承诺制、结对帮扶、“四送活动”,进一步加大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今年,我市为困难高龄老人购买了养老护理、居家护理服务,还安排2000余名残疾人就业。二是妥善处理好遗留问题,进一步做好国有特困企业“4555”下岗职工社会保险援助工作。三是巩固“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成果。对已解决的“零就业”家庭实行跟踪服务,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援助对象,在2个月内予以有效帮扶。同时,还做好集体企业下岗人员、国有关闭破产企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1.36万人。
4.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全社会的就业。市人民政府将创充分就业社区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街道社区平台,把帮扶困难群体就业、开发社区就业岗位、落实优惠政策、推动信用社区建设、促进小额担保贷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上半年全市20%的社区(不含去年达标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
5.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一是切实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里出台的相关政策,我市制定了高技能人才管理规定。继续搞好对市属国有大型企业高技能人才的调研工作,力争下半年启动“武汉市技能大师”评选活动。二是努力做好就业再就业培训。重点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上岗前技能就业培训,采取定向、订单式培训方式对不同的下岗失业人员开展不同专业的培训,使技能培训做到针对性强、实用性强、有效性强。三是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逐步完善培训、鉴定就业、维权一体化工作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培训17.69万人次,其中再就业培训2.79万人,创业培训2664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32万人,职业技能鉴定3.67万人。
(二)关于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1.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劳动保险综合管理、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今年,市人民政府组织各街道、社区对本辖区参保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摸底,做到参保情况清楚、真实。二是继续推进“五险一单、一票征缴”工作,对拒不按规定申报缴费的单位实行强制登记、核定和征收。三是建立信息比对制度,加大对已参保企业缴费工资稽核力度。敦促欠费单位制订切实可行还款计划、对有能力缴费而长期拖欠的企业进行强制划缴;对有能力缴费却拒不补缴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个别企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一些有能力缴费却拒不补缴且性质特别恶劣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促进了我市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参保人员达39.17万人次,其中新增参加养老保险5.22万人,失业保险4.26万人,医疗保险6.63万人,工伤保险8.99万人,生育保险14.07万人。
2.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制定完善了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操作意见,确保新计发办法平稳实施;制定完善了各远城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改革方案,确保远城区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衔接。二是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确保做实工作及时跟进。三是探索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研究市级统筹工作,逐步调整统一政策标准,尽早完成制定远城区缴费基数向市本级逐步过渡的实施意见。
3.积极稳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一是继续落实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确保市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参加医疗保险。对不完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部分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由市财政、市国资委、企业主管部门各拿出三分之一的资金,帮助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目前纳入参保范围的国有困难企业达798户,涉及退休人员7.47万人。同时,市劳动保障部门还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区做好区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保工作。二是研究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办法。拟申请将我市列为国务院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认真做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调研、测算等工作,争取年内出台实施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办法。三是调整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重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四是研究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障问题,抓紧探索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五是落实市人民政府承诺的为武汉户籍外出务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事,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结束,近60万人的资格审核正抓紧进行。
4.以落实报酬权为重点,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按照国家“推进劳动合同3年行动计划”总体要求,以非公有制企业和国有重组改制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目前,全市共鉴证新签或续订劳动合同16.4万份,审查登记集体合同489户。二是努力维护劳动者报酬权。严格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指导企业加快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进和加强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使企业工资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三是强化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完善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大力推进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争取在市一级建立劳动仲裁院。着力提高劳动争议处理结案率,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立案1356件,结案1006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96%。
(三)关于创新工作方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问题
1.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就业政策,近几年来,市人民政府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等报刊开辟就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险宣传专栏,并利用武汉电视台“百姓连线”栏目解答下岗失业人员和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同时将新一轮就业政策及社会保险政策汇编成册,发放到全市街道社区,还将涉及劳动保障政策有关情况制作成幻灯片,深入基层宣传讲解。
2.加强基础建设力度。一是加快“金保工程”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网络共用、信息共享的总体原则,积极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加快“金保工程”建设。二是完善信息系统,利用局域网平台,与各部门之间建立工作联络网,并且在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上开通“局长信箱”,及时传递和反馈群众呼声,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同时还开展网上申报、网上年审工作,逐步实现联网审批。三是强化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机构建设、服务行为、办公设施、台账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职能等“六个规范化”管理。
3.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启动了以“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绩效”为主要内容的“三优”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和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将原有的8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为3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同时还逐步建立了武汉劳动保障服务网、中国武汉网上劳动力市场、武汉职业鉴定指导服务网,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关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的问题
结合认真贯彻全国第十二次民政会议、全省第十四次民政会议精神,市人民政府将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和谐。今年,市民政局就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抓住市、区福利院搬迁契机,规划、建设市、区示范性国有福利机构,加紧完成区级福利院改造,不断提升国有福利机构档次及规模的工作。
(二)关于优化救助结构,提高救助水平问题
按照新的低保标准,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城乡低保工作。针对今年5月以来猪肉等食品类居民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的情况,全市投入资金763.25万元,对城市低保对象实施每人30元的一次性物价补贴救助。农村低保以实施分类施保和重点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相应救助政策。从今年6月起将农村低保户中未纳入五保、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人月均补足到70元;对主要家庭成员因痴呆傻残、无劳动能力且子女未成年,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家庭,人月均补足到50元;对因灾、困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主要成员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给予人月均不低于30元补贴。同时还认真抓好农村福利院管理建设提档升级工作,以抓好新洲区阳逻、汪集福利院试点为重点,在每个远城区选择两所农村福利院进行试点,稳步推进“百院工程”建设。
(三)关于健全和完善社区工作机制问题
深入推进居务公开、坚持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对社会救助对象实行张榜公开,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评议和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社区居委会还结合“进千家门、知千家情、解千家难”活动,全面掌握社区困难群众 的真实情况,及时为政府救助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资料,帮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地救助。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还积极配合,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在社区兴建老年公寓,为老年人安度晚年提供较好的场所和条件。
(四)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问题
市民政局在推广江汉、武昌区创建“全国养老社会示范区”经验的基础上,又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支持力度。动用福利彩票公益金173.6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46家养老机构新建2894张床位给予了资助。全市180个社区建立“日间托老所”,有效缓解床位紧张。并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各社区开展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工作,确保年内实现自愿基础上的全部集中供养。
(五)关于想办法尽量方便群众问题
市人民政府在开展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中,始终坚持武汉特色,今年又适当扩大医疗救助病种,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由原规定的6种扩大为12种。将低保和特殊困难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调整为1000元。将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分别提高为2000元、4000元、8000元,实行分级次救助。简化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审核审批程序,街道、乡镇要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然后报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低收入人群。市人民政府还根据所患病种及病情程度不同,对低收入的人群实行一次性救助和分期救助,进一步方便他们及时看病、治疗。
三、关于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以政府为主导,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问题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的落实,今年4月29日全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上明确了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要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和用地计划中,已落实了62.68公顷(约940.2亩)的增量土地和187.44公顷(合2811.6亩)的存量土地。同时即将下达的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预安排)计划中,落实了3个项目共39.05公顷(合585.75亩)的增量土地,作为2008年经济适用住房政府集中供地项目已提前作了安排。按“十一五”规划目标,剩余经济适用住房土地供应可待规划选址确定后,逐步在经济适用住房年度计划中安排,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储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关于科学选点,合理布局,降低保障性住房成本,方便群众生活问题
为满足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群众在上班、上学、购物、就医等方面的需要,我市经济适用住房选址依据规划居住用地控制要求和市重点建设项目拆迁等需求,优先选择在交通出行方便、基础设施配套较完善的区域,以有效降低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成本。同时,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中的道路、排水、绿化、路灯等建设纳入当年全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优先安排。市建委已将2006年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中17个项目的市政配套全部列入当年的建设计划,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计划中29个项目的市政配套计划也在逐步落实。市建委还将为2007年经济适用住房(预安排)计划中的3个项目配套建设4条市政道路,并视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情况适时安排建设。
(三)关于加强廉租住房的经营管理,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杜绝新的住房大锅饭问题
我市一直将“廉租住房”定义为解决群众特殊困难时期住房问题的“周转用房”,并在相关配套文件中作出了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的规定,定期由房产、民政部门复核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低保家庭的住房、收入变化情况,及时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据统计,全市已对不符合条件的221户原享受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停发了租金补贴。同时,为减轻困难群众的房租支出负担,我市规定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为使用面积0.75元/平方米,一套建筑面积5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月规定房租不到30元。针对“租不养房”的实际情况,我市还作出了廉租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由财政部门从廉租住房专项资金中拨付的规定。
(四)关于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建立专门管理机构,确保住房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问题
为建立住房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适应新形势下住房保障工作发展的需要,我市拟成立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住房保障基础性工作,目前,市编办正与市财政部门协商相关事宜。
(五)关于正确认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关系问题
参照北京等地作法,目前我市的“双竞双限”商品房作为城市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安置渠道,定向销售给被拆迁人,已纳入我市住房保障工作范围。市人民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廉租住房工作,廉租住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2003—2005年我市共投入廉租住房资金5600万元;2006年投入资金6200万元,超过了前3年的总和;2007年又投入资金10293万元,是前4年的总和。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以租金补贴作为主要保障方式。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租售并举的办法,通过建设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方式,解决困难群众、“三无”人员、低收入者及年轻人的住房困难,加快棚户区的改造与搬迁。
四、关于我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参合率方面问题
1.强化宣传发动,确保参合率达标。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市人民政府将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0%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此专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发动、统一筹资标准、健全补偿方案、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各区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参合人数已经达到243.7万人,按照应参尽参的标准计算,参合率已经达90%以上。
2.典型事例引路,加强宣传工作。市、区两级政府都制定了系统性的宣传计划,除采用走村入户、印发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传统的、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外,还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市人民政府还广泛宣传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执行过程中涌现出的一批优秀医疗人员,作出向全国优秀乡村医生刘纯泽、省优秀共产党员董明娜学习的决定,努力树立医务人员的良好形象。
3.建立公示制度,增强管理透明度。为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全市建立了新农合公示制度,将农民报销补偿情况公示到村,并在新农合基金征收、入户、拨付、使用、审计等环节建章建制,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离。市卫生局配合市审计局完成了对各区去年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审计调查工作。目前,还建立了区级新农合数据中心,实现了网上监控。
4.采取多种方式,坚持应参尽参。针对空挂户、非农业人口常驻农民参合和外出打工农民缴费时间差等问题,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民政局进行有益的探索。对空挂户问题,要求在参合率的统计上报中予以剔出。对非农业人口常住农民参合,各区按照农民意愿,根据自身实际(主要是经济状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新农合;对外出打工农民缴费时间差,将个人缴费时间由年底延长到次年的3月。同时,可由外出打工的农民亲属或集体出资垫付等方式,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确保应参尽参。
(二)关于缴费机制方面问题
我市目前采取的缴费方式,是以1年为周期进行征收的。这主要考虑到农民个人缴费水平将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逐步提高。另外,考虑到以5年或更长时间为周期,一次性征收农民个人缴费部分,将会使农民的一次性支出过大,增加农民的负担。因此,通过3年来的不断探索、完善与宣传,现行的1年缴费机制已逐步得到广大农民的认可与支持,筹资成本也在逐年降低。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充分发挥专业金融服务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在相关条件成熟时,进行缴费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降低筹资成本。为使农民收益最大化,市人民政府还将增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投入,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增加对门诊账户的资金补助,健全重病门诊和大病住院补偿制度,使参合农民的收益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三)关于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建设方面问题
目前,根据《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洪山、江夏、黄陂、新洲4个区,按照乡镇经办机构“管办分离”的原则,完成了区级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了人员及工作经费,完善了管理机制。其余几个区的“管办分离”工作都在积极运作之中,预计今年年内可望完成。最近,市合医办还拟定了《关于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的通知》,对经办机构的建设原则、组织管理体系、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作出了规定,目前正与市财政、编制等部门协商会签。
(四)关于农村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和监管方面问题
1.加大财政投入,实施标准化建设。在今年“两会”期间,建设40所标准化卫生院和350所村卫生室(加上2005和2006年家园建设的村卫生室共680所),被列入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市财政为此专列经费4252万元(乡镇卫生院40万元/所,其中建设经费和设备经费各20万元;村卫生室3.9万元/个,其中建设经费3.6万元,设备经费0.3万元),并要求各区相应配套。通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标准化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建设方案》及《考核验收标准》,从设置规划、房屋面积、人员配备、药品配送、设备配置、标识设计及管理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市人民政府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2.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完善服务功能。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发了《武汉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试行)》,明确了乡镇卫生院8大类28小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内容及经费补助标准,即按所需经费市、区两级分担的原则,市级3元、区级相应配套,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辖区人口每人每年按5—6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财政为此投入约1200万元。同时还拟出台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定》和《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
3.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市、区药监部门今年以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重点,建立药品监管队伍,规范农村药品购销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药品活动,建立了稳定明晰的供应网,从而保证药品质量,使广大农民真正用上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放心药”。此外,还根据农村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使用量小、配送和招标采购成本高的现状,要求乡镇卫生院的药品采购价格参照城市大型医疗机构执行,降低药品价格。同时,准备在条件成熟时,对农村卫生机构的药品进行招标采购,最大限度让利于农民。
(五)关于参合农民利益诉求方面问题
1.调整补偿标准,提高农民受益程度。今年,根据我市新农合筹资水平大大提高的现实,要求各区确定新的医疗补偿方案,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和补偿比例,预计调整方案后,参合农民的平均补偿比例将从去年的26%提高到今年的40%以上。另外,针对个别区以往的合作医疗运转中资金沉淀过多的现象,去年底,要求这些区对住院病人和门诊重症病人实行二次补偿。这个做法今后将作为常规执行下去,这也将进一步使农民受益。
2.改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方便农民就医。今年,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转诊机构)的确定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其确定的权限由市下放到各区。定点和转诊医疗机构的确定更加方便,也更加合理。市卫生局今年还准备结合家园建设和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将通过标准化建设验收的村卫生室纳入定点机构的范围(洪山、黄陂等区已经开始执行),方便农民就医。
3.为保证合作医疗基金提高抗风险能力,使全市农民享受到更加公平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我们拟在经济发展、筹资水平逐步提高、新农合制度更加完善、运作更加规范的基础上,逐步由区统筹过渡到全市统筹。
五、关于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以下简称六城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以下简称八艺节)筹备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
(一)关于进步做好宣传和社会发动工作问题
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加大了六城会、八艺节(以下简称“一会一节”)的宣传工作力度。各媒体积极采用动态消息、“一会一节”专版专题、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各项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充分报道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一会一节”的情况,深入报道“一会一节”的重大部署安排、重大社会活动和场馆建设推进情况,突出“全市人民迎会节,我为武汉添光彩”的动员口号,使“人人关心‘一会一节’、人人参与‘一会一节’、人人支持‘一会一节’”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武汉电视台从2007年4月2日六城会倒计时200天起在文体频道推出《激情六城会》专题节目,每天晚上8点播出。六城会公益广告宣传片已于春节前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新闻频道的《媒体广场》和四套的《海峡两岸》中播出,武汉电视台也在6个频道中滚动播出。我市还以13个城区为单位,以各区中心文化广场为依托,集中开展系统群众文艺展演活动,7个中心城区每周末在各自中心广场开展“周周演”活动,直至“八艺节”闭幕。
今年3月起,“一会一节”志愿者工作全面推进,其志愿者服务总队成立并向全市市民发出了“人人争当志愿者,我为会节添光彩”倡议。目前,志愿者招募正在有序进行,部分志愿者已经参与“一会一节”的筹备工作。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抓好核心志愿者服务过程中的每个细节,使每一位志愿者都作为江城武汉的“微笑大使”、“城市名片”,代表城市的礼仪形象,折射出城市的文明风貌。
(二)关于全市上下要树立为“六城会”“八艺节”服务的意识问题
我市在承办“一会一节”的过程中,始终做到分工不分家,各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根据“一会一节”要求,全市启动实施了“十大工程”,即:道路桥梁整饰工程、绿化美化整饰工程、房屋立面整饰工程、商口单位环境整饰工程、灯光环境建设和改造工程、交通设施整饰工程、环卫设施更新工程、夜间亮化整饰工程、铁路沿线环境整饰工程和市容环境综合整饰工程。同时还加大了场馆及宾馆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为止,10个体育馆等工程项目已经完工,竣工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5个体育中心17处剧场建设将于今年8月底完成,为了将“一会一节”的活动组织更精彩、彰显武汉滨江滨湖的特色,各工程项目正在加紧施工,相关职能部门已经提前介入验收工作。与此同时,需进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的29个比赛场馆中已有11个场馆完工,另有11个场馆正在加紧施工,还有7个场馆根据工程进度适时开工建设。
(三)关于创新思路,以超常办法办好“一会一节”问题
在“一会一节”开、闭幕式当中,我市将充分展示城市元素、地域元素和体育元素及文化元素,充分体现浪漫雄浑的艺术风格追求,充分展示武汉地域文化特色和全民健身成果,尽最大努力向全国人民奉献精彩而富有特色的开、闭幕盛会。同时,市人民政府正在着手制订开幕式当天的总体活动策划方案,使各方嘉宾能够在参与活动中充分领略武汉的城市魅力、文化特色。根据嘉宾、外宾、港澳台嘉宾、运动员、演员、评审员、裁判员、新闻记者、观摩团等不同人群的工作性质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接待方案,合理整合,分配接待。与此同时,加强安全保卫、药品和食品卫生监督,力争通过努力,让每一位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四)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一会一节”的组织领导问题
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一会一节”筹备工作高度重视。六城会、八艺节组委会副主任、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苗圩,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多次听取六城会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六城会、八艺节执委会副主任、市委特邀顾问殷增涛,六城会、八艺节执委会副主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顺妮直接负责“一会一节”筹备工作,坚持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项筹备工作。各区还组建了各赛区协调委员会,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赛区协调委员会主任,确保“一会一节”的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