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草案)》已经2007年3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提请审议。审议时,委托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主任刘传铁到会作说明。
市长 李宪生
2007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