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营造人才环境促进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会议指出了我市人才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人才队伍结构和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市现代化建设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相对短缺;二是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发挥还不够;三是人尽其才的用人机制还有待完善;四是人才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为此,会议提出下列意见:
(一)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形成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的人才工作理念。一是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运用科学发展观来认识、评价、使用人才。二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职称和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成才。
(二)进一步优化人才布局和结构,促进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发展。一是要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的产业结构、行业结构和专业结构,促进人才在不同产业间转移和流动,提升人才队伍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度。二是要围绕我市主导产业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和引进具有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能力的高层次企业领军人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的企业家群体和专业技术人才,提高他们驾驭市场、参与竞争的能力。三是要加大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四是要采取灵活的政策,面向海内外吸引人才,重点引进我市急需的电子信息、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及能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五是要重视非公有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人才工作,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工作范围,在政府奖励、职称评定、专业能力水平认证、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政策上应对他们一视同仁。
(三)进一步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健全人才发展服务体系。一是要整合教育培训资源,努力建立开放性、社会化的人才资源教育培训体系。引导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项目,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二是根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在全国有影响的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教育基地,做好人才储备工作。三是要积极搭建人才创业的平台。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建设,形成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增强人才的集聚力和承载力。四是要健全人才市场体系。要加快推进人才市场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建设,提升人才市场专业服务功能,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管,支持人才中介机构规模化发展。五是要推进人才服务信息化。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加大各类人才服务项目集成、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力度。六是要促进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等各种人才资源市场的融合,提升人才资源整体配置效率。七是要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继续推行公开招聘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机制。八是要建立和完善以人力资本市场定价为依据,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体,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体系,形成激发人才创新动力的分配机制。九是要探索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各类人才分类管理机制。十是要切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巩固和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大力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四)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依托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整合全市人才工作力量,建立共享工作列席会议制度,科学规划共享工作的目标、任务,抓好共享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人才工作合力。二是要强化公共服务。加强党政机关作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改善人才成长的环境。三是要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媒体的综合宣传功效,积极宣传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宣传我市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政策措施和先进单位、优秀个人,各级领导要带头做起,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要健全人才工作政策法规。要适应形势的发展,继续制定出台和完善人事管理、人才市场管理、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人才服务保障、人才投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并强化执法监督,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工作研究,按照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总体要求,从全市各类企业人才的现状、需求、发展出发,深入研究企业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薪酬、退休及人才的二次开发等问题,对企业人才工作作出科学预测和政策评估,为企业人才工作提供实际指导。六是要改善人才社会环境。通过多渠道解决人才的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等问题,缓解人才的后顾之忧。七是要改善人才信用环境,建立人才信用档案,构建社会征信体系,完善失信惩罚机制。要更新观念,强化人才发展环境建设,通过提升城市功能,创造城市多元文化,打造企业品牌,增强企业竞争能力,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案(以下简称1号议案)办理情况
会议认为,我市工业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突破,产业链逐渐延伸、产业群逐渐壮大;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有所增强,一批品牌带动了一批产业发展;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得到重视;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议案办理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会议提出下列意见:
1、要更加注重企业自主创新。一是要突出“重点”和“特色”加以发展,重点研究科技成果转换和产业化的瓶颈问题。二是要营造鼓励创新的环境,进一步完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激励制度和政策。三是对高新技术企业在风险投资上应给予更大支持,使企业的产业平台能够快速升级。四是要大力发展技术中介机构,打造金融服务外包基地。
2、要坚持“两业并举”,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一是要依靠优化结构、科技进步、加强管理和完善机制推动经济发展。在坚定不移地发展现代制造业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实施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协同带动。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增强产业实力和竞争力。二是要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大力发展为之协作配套的中小企业,依托园区,形成具有专业化配套和服务功能的关联产业集群。结合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抓好产业链的延伸,构建大中小匹配、专业化互补的产业结构。三是要加大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组织实施好一批重大高新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项目,发挥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以金融、物流、信息为突破口,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3、要更加注重节能减排各项措施的落实。目前,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高能耗、乱排放的问题未能解决;统计指标和数据不全,规模以下企业节能减排情况不清楚,污水处理没有量化指标;在区级工业中不知如何着手,基本数据难以较准确统计出来;政府在延伸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做得还不够等。为此,市区政府要把节能减排指标放在与GDP、财政收入同等重要的位置,提高认识,增强节能减排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落实好相关的政策和办法。一是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改变重化工偏重的结构,支持能耗低、附加值高的产业发展,要以发展循环经济为主线,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结构和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二是要摸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各项指标,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三是要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完善节能减排的指标体系,要在《武汉产业能效指南》的基础上,建立各行业、各企业的节能减排指标,帮助企业和基层把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起来,便于考核管理。
4、要更加注重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政府要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思想观念,做服务型政府。从制度上分清职能,服务工作要具体。不要一哄而上代替企业做事,也不要不管企业怎么做事,要有真正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思想和行动。一要解决信用环境建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要视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二要清理重复收费,尽快提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的措施。三要积极引导金融管理部门、银行以及担保机构合作建立覆盖全市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公共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政策咨询,向银行发布中小企业信息,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和管理体系,逐步实现信息的网络化共享。
(二)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以下简称2号议案)办理情况
会议认为,市政府对2号议案的办理十分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比较明显,农民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同时,会议提出下列意见:
1、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常抓不懈。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措施不能减,支农、帮农的具体目标不能减,真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
2、要重视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建设。一是政府要尽早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规章,逐步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建立和完善新型的农村医疗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要加快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今年10月份后,虽然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五保”户集中和分散供养生活标准分别有所提高,但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排名仍相对偏后,也远远不足以应对当前的物价上涨。从目前我市的经济状况来看,社会救助应当适度向农村人口倾斜。
(三)关于切实贯彻《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重点加强城区湖泊综合整治案(以下简称3号议案)办理情况
会议认为,今年3号议案的办理工作得力,取得了成效,提出议案的代表普遍反映满意。会议也指出了议案办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议案办理的过程中协调配合和工作调度的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实际处理率低于污水处理厂的能力;三是权属问题影响湖泊功能的发挥,大多数湖泊权属在农民手中,农民的高水位养殖不利于湖泊调蓄和水体自然净化功能的发挥;四是湖泊治理资金不足,影响了议案的办理。为此,会议提出下列意见: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把议案办理工作办实。对年内未办完的事项要列出项目清单,落实责任单位,今后继续办理。
2、围绕40个湖泊整治内容,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一是对每个湖的控规情况和环湖道路、照明、园林绿化等,要公示出来,发动公众参与,让市民清楚工作目标和内容。二是40个湖泊的“三线”划定状况和规划图要向社会公布,如南湖环湖路的打通,几个堵点如何解决,要有解决方案并付诸实施。
3、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要加快,涉及征地拆迁问题的要加强协调,要让污水处理厂尽快发挥效益。
4、要加强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湖泊权属问题,不能让权属问题拖了湖泊保护的后腿。
5、要加大对办理3号议案的资金投入,政府每年财政预算中,要预留议案办理资金,确保议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关于2007年10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年初《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办理的10件实事基本得到落实。同时,会议就部分实事的落实情况提出下列意见:
(一)关于继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一是要进一步在农村劳动力转移方面下工夫,积极促进农民增收。二是要为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全面提高人力资本素质。三是要逐步消除城乡“身份落差”。 四是要科学安排办理的周期、时段。如解决易旱地区抗旱水源问题,所有项目工程10月初才进入全面施工阶段,今年内完成就很困难。五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一定要取得实效。第一要加快步伐。我市存在安全饮水隐患的人口226万人,其中农村人口208万人,今年只解决20万人,如果按这一进度和投入状况,完成我市改水目标还要十年。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增量提速,加快进度,明年起平均每年至少要解决60万人的饮水安全,以确保政府承诺的2010年完成农村人口饮水安全的目标。第二要确保投入。我市改水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主要是资金缺口大。按今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各区配套20%并负责社会融资30%,实际上50%要区里解决,加之工程中的征地费、拆迁费、道路赔偿和青苗补偿等费用由区里解决,使区里负责的资金难以筹措到位,影响了工程进度。目前,仅洪山、东西湖两个区的配套资金落实到位。为此,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的力度,给予倾斜政策,从根本上解决资金筹措问题,保证饮用水安全工程规划顺利实施。第三要加强管理。要研究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机制问题,引入企业管理机制,充分调动政府、社会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取信于民。
(二)关于继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一是要根据今年下发实施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二是要抓紧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年内经济适用房竣工面积120万平方米的目标。三是红旗公寓经济适用房小区大门口的严重违章建筑群,要加大力度限期拆除。
(三)关于促进公交优先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在“绿色、环保”上下工夫,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对我市的城市交通进行科学规划,使城市交通与城市发展目标协调一致,以交通安全、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核心,逐步形成低成本的、与自然友好和谐发展的现代城市交通体系。二是要责成有关部门就落实市政府124号文件与公交集团共同制定出实施方案。三是公交集团的政策性亏损要及时足额补偿到位。四是月票普线车更新工作要列出计划,及时更新。五是要将为公交办实事工作继续办下去,切实解决好公交职工入厕难、吃饭难和停车难等问题,为企业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关于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一是要克服困难,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0天以上的目标。二是对建筑物拆除工地的扬尘污染问题要尽快制定行之有效的规定,加强管理。三是目前禁燃区锅炉改用清洁能源工作基本途径是改用天然气,对管道铺设中出现的收费过高、费用构成透明度不高等问题,要制定出台带有环保鼓励性价格政策,给予改燃单位一定优惠,以调动其积极性。
会议还就报告的有关问题提出下列意见:一是《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 “实事”,都是政府职责范围内应当做的事情,这些工作今后还要做,但表述为为民做 “实事”不恰当。二是应当由市民评价“10件实事”是否是实事,办理工作满意与否也应当听取市民的意见。三是办理实事不能代替和影响政府全年的主要工作。四是办实事工作应重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急事”和“难事”,不一定局限于10件。五是要研究为民办实事的长效、配套机制,不要把办实事当成突击性的、树形象的工作。六是要在资金管理运用上下工夫,努力提升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范围。在提出为民办实事的同时,要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实事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核工作,以减少盲目性,增强针对性和操作的可行性,确保所办的实事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并落到实处。
四、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会议认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取得了一定成绩。会议指出了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维权工作因成本高、取证难而步履艰辛,“盗版无害”等模糊认识依然存在。二是知识产权审判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由于民事审判一审在市法院,行政、刑事审判一审在区法院,审判机制没有充分实现实用高效。三是专业法官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衔接不够畅通,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为此,会议提出下列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着力造就高素质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一是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倡导和鼓励法官加强对法学理论、法律规范和科技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理辨析、法律适用和专业判断能力。二是要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对知识产权审判专业人才的培训、引进、储备和使用。三是要确立工作研究制度,收集分析新型案件,交流工作心得和体会,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执法理念和实践操作水平。
(二)遵循司法客观规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研究,逐步形成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从工作机制上保证优化配置审判资源。
(三)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调机制,形成多层次保护工作体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立行政与司法的交流平台,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社会影响。
(四)加强对基层法院知识产权行政、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一是要进一步增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工作意识。二是要统一对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的认识。三是要帮助基层法院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克服“畏难怕新”情绪。
(五)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司法宣传工作。一是要充分利用审判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司法权威,以案说法,达到“胜败皆明”的效果。二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尊重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