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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10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8-03-25
 

——2007年11月14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谭仁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03年以来,市人民政府每年选取10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实事,作为当年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接受全市人民监督,其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践行政府“创新、亲民、务实、廉洁”的施政理念,尽最大可能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对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07年的10件实事,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长李宪生多次强调要“一诺千金”,务必件件落实。各位分管市长始终注重实事的政策研究并积极协调督办落实。各责任单位和部门切实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每件实事的落实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层层实行任责制,分解责任,明确进度,强化措施。二是克服困难,多方调度,确保办理实事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今年共筹措直接用于办理实事的资金达到10.5亿元。三是认真研究并出台相关政策,并在执行中确保政策落实。四是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积极探索实事办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自始至终开展了跟踪督查工作。目前,10件实事进展情况良好,预计年底可以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继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完成农村通自然村湾水泥路2000公里;解决农村2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和9万亩重点易旱地区抗旱水源问题。为全市2087个行政村各放映4场电影;为农民组织文艺演出500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0%;完成40家乡镇卫生院、30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

  在农村通自然村湾水泥路建设方面,年初制定了全年2000公里道路建设计划,截止10月底,通自然村湾水泥路2000公里已全部开工,已完工1873公里。

  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方面,本着优先解决血吸虫疫区及成片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地区人口饮水问题的总体原则,计划投资1.77亿元(市投资9300万元,有关区配套8400万元),新改扩建5座水厂、6个转压站和延伸管网约200公里到行政村,并统筹国家、省补助资金,完成行政村到户的管道工程。工程涉及202个行政村,总受益人口约22万人。截止10月底,全市已实现14万多人安全饮水,随着各项目的全面展开,将确保今年实现20万人饮用水安全目标。

  在解决重点易旱地区抗旱水源方面,市水务部门将我市旱情出现频率较高、旱情区域集中的27.1万亩耕地列为工作重点,编制了建设规划,计划分3年进行综合治理。2007年,将通过新增抗旱水源、更新改造机站和疏通渠系等多种措施,着重解决9万亩重点易旱地区水源短缺问题。计划筹资6000万元(其中农发资金5000万元,市财政1000万元)。所有项目工程已于10月初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年底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在为行政村放映电影方面,已经免费为全市农村行政村放映电影6917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2.9%。在为农民组织文艺演出方面,市属专业艺术院团已组织送戏下乡演出361场,完成任务的90%。

  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全市八个区参合人数已经达到243.7万人,参合率已达到90%以上。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方面,市财政专列标准化建设经费4252万元(乡镇卫生院每家40万元,村卫生室每家3.9万元),各区相应配套。9月底,由市卫生、财政、药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考核小组,对各区在8月份申请验收的15家乡镇卫生院和227家村卫生室进行了验收,预计年底可完成40家乡镇卫生院、350家村卫生室的标准化建设任务。

  二、关于关心困难老年人养老生活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为中心城区95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80周岁以上、独居且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有严重功能性障碍的残疾老人,每人每年购买365小时的养老护理服务;对远城区95岁以上生活困难老人,80周岁以上、独居且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以及70周岁以上、生活困难、有严重功能性障碍的残疾老人,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养老护理服务津贴。

  今年全市符合养老护理服务条件的家庭有2258户,享受人数达到2506人;覆盖全市134条街道和1101个社区(村)委会。目前,全市养老护理服务上门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共聘用服务人员1443人,已经全部上岗,服务经费已全部落实到位,市财政共拨付资金312.6万元。

  在中心城区困难老人养老方面,制定了《关于开展关心困难老年人养老生活的意见》,组织了申报登记、审查确定工作,并对服务人员进行了招聘及培训。中心城区以下岗失业再就业人员为主,按照1:4的比例招聘,招聘了148名服务人员,加上去年招聘现仍在聘用的90人,共计238人。经市劳动和社保局集中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心城区符合养老护理服务条件的家庭有640户,享受人数717人。

  在远城区困难老人养老方面,考虑到农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比照中心城区提供养老护理服务,市老龄办,市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保局联合制发了《关于实施市人民政府“关心困难老人养老生活”开展农村养老护理服务工作有关管理规定的通知》。申报登记、审查确定、服务人员招聘及培训工作已经完成,服务人员已经开始上门为老年人服务。按照1:2或者1:1的比例,就地招聘生活困难人员,共招聘1205名服务人员。全市远城区享受养老护理服务条件的家庭有1618户,享受人数为1789人。

  三、关于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推动19所博物馆(纪念馆)、150所中小学校计算机室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安排80所学校体育场馆定时向社会开放。在中小学校新增30个标准化食堂和60家放心超市。对1100名盲、聋哑、弱智儿童和750人次工读少年实行“两免一补”。组织200场儿童剧目进校园、进社区。利用节假日组织6000项社区青少年活动。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在推动博物馆(纪念馆)、中小学校计算机室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定时向社会开放方面,按照“政府资助、学生受益”的原则,由市财政拿出100万元专款,对19所博物馆(纪念馆)给予补贴,资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这19所博物馆(纪念馆)已经全部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截止10月底,全市150所中小学校共计12504台计算机面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已接待上网学生42.85万人次。目前,我市学校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的学校已达80所,开放学校全部实施挂牌公告,并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将于今年11月份在汉召开现场会,向全国推荐武汉的做法。

  在中小学校新增标准化食堂和放心超市方面,今年新增30个标准化食堂的重点放在农村学校。暑期,添置了30个学校食堂的硬件设施,加强了食品卫生管理知识培训,确保年底30个食堂全部达标。目前投入试运行的“放心超市”有58家,还有2所学校的“放心超市”正在抓紧施工,预计11月底改造完毕。

  在对盲、聋哑、弱智儿童和工读少年实行“两免一补”方面, 全年共补助资金101.65万元,其中免杂费34.12万元,免教科书费19.21万元,生活费补助48.32万元。

  在组织儿童剧目进校园和社区、利用节假日组织社区青少年活动方面,100场儿童剧目进社区已经全部完成,100场儿童剧目进校园活动已于10月12日正式启动并进行了首场演出,预计11月30日前可在全市100所小学演完,并保证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低保收入家庭子弟、偏远城区学校的演出场次不低于总演出场次的30%。围绕“小时候”活动主题,利用节假日,积极开展青少年道德体验教育进社区活动,组织开展了8608项活动,基本覆盖全市1000多个社区。明年初,团中央拟在武汉召开全国青少年社会教育现场会,推广武汉青少年课外活动的模式。

  在加强中小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方面,今年以来,市公安局、市综治办等单位,以“学校安全、师生安心、家长满意”为目标,积极开展“护学护校行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截止9月底,共查破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案件146起,查获犯罪团伙11个,抓获并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142名。全市1528所中小学校已全部落实“一校一警”。

  四、关于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在全市1131个社区设置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岗位,购买1000个公益性岗位,安排2131名残疾人就业;提高城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定额补助标准,重度和轻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和30元。

  在社区设置残疾人工作协理员岗位、购买公益性岗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方面,截止10月20日,全市已选聘社区残疾人工作协理员945名,剩余人员正在考核。全市公益性岗位已安置上岗829人。各区确定了工作方案,实施工作正在有序进行,预计11月底可完成今年的目标任务。

  在提高城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定额补助标准方面,对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对其补助标准按城镇和农村的重度残疾人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和80元,城镇和农村的轻度残疾人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和50元,新标准已从今年元月开始执行。目前,全市16个区(含2个开发区和东湖风景区),全部启动了定补工作。今年1—10月,共发放定额生活补助1900万元,月均31384人次。

  五、关于改善外出和进城务工人员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为武汉户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4.5万人。启动3万平方米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专用住宅建设;为进城务工人员建设20万平方米标准化简易住房。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放映电影400场、举办文艺专场演出50场、组织体育竞赛活动12场。  

  在为武汉户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方面,7月份,已为我市63万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共计300多万元。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方面,积极开展 “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1—9月,共组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06万人、进城务工人员技能培训3.9万人。

  在启动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专用住宅建设和建设进城务工人员标准化简易住房方面,市发改委、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已经把在我市就业和生活居住的农民工的住房建设纳入了城市住房建设发展规划。今年,市国土房产局审批了青山船厂1.8万平方米农民工公寓建设项目,定向解决近4000名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市发改委、市国土房产局、市规划局正在对青山一冶公司1.2万平方米的农民工公寓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市建委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住房标准进行了修订和完善,要求务工人员住宿要达到保温隔热,高低床房间通风采光,并对武汉市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进行了专项整治。截止9月底,共完成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简易住房18.5万平方米,年底可完成目标任务。

  在为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放映电影、举办文艺专场演出和组织体育竞赛活动方面,市电影公司三台流动电影放映车为农民工放映电影298场,完成任务的74%;市属专业艺术院团为农民工举办专场文艺演出35场,完成任务70%;已经开展了8场农民工体育竞赛活动,另有5场在筹备之中,年内将陆续进行。

  六、关于继续改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达到120万平方米,缓解14000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巩固中心城区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平方米以下低保户廉租住房保障,实施配房租赁300户、租金核减7000户、租金补贴8000户;对3000户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6—8平方米的低保户进行租金补贴。  

  在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方面,预计今年开工建设总面积将达到527.67万平方米。目前,我市正在施工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有29个,施工面积达233.34万平方米。其中,基础设施项目6个,施工面积合计75.38万平方米;主体施工项目11个,施工面积合计82.97万平方米;进入后期施工项目12个,建筑面积合计74.99万平方米。年底还将开工建设的项目有25个,计划建设面积合计294.33万平方米。已组织上市销售的项目有8个,总建筑面积28.29万平方米,住房3243套;将于近期上市销售的项目3个,总建筑面积24.42万平方米,住房3216套。12月底,还将有9个项目(总建筑面积73.36万平方米,住房8514套)逐步具备销售条件。

  在巩固中心城区低保户廉租住房保障方面,目前,全市已定购了383套小户型经济适用房,并与有关城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商达成了206套廉租住房收购意向。今年,在巩固6平方米以下廉租户“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启动了廉租住房的“提标扩面”工作,即将保障面积从6平方米提高到8平方米。全市有1.8万户享受政策,8月上旬,已发放租金补贴资金777万余元。第四季度,还将启动远城区和开发区低保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

  我市在不断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质量的提升,为此,市人民政府专门在“黄埔人家”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召开现场观摩会,以推动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上一个新的台阶。对于我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央新闻媒体也非常关注,新华社、光明日报分别作了专题报道,中央电视台也分别于8月27日和10月4日新闻联播节目专题报道了我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

  七、关于促进公交优先发展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更新公交车500辆,其中空调车300辆。加快公交枢纽站、停保场建设;改造和购买公交站房59处,建设活动站亭71处,为181个首末站添置必要设施,改善司乘人员工间休息、就餐、如厕条件。免费为工作在生产一线的13000名公交车(船)驾驶员体检。  

  在更新公交车方面,目前,已完成公交车辆更新460辆,其中新型空调车400辆、混合动力电动公交车30辆、普通公交车30辆,预计11月底完成更新500辆的任务。

  在公交站场(房)设施建设方面,计划购房17处,截止10月底,已购买16处,另1处站房正在办理相关购置手续,预计12月底所有17处站房全部交付使用。计划改造项目70项,截止10月底,已完工54项,预计11月底可累计完工64项,12月中旬全部项目完工。计划新建活动站亭57个,截止10月底,已安装使用48个,目前站亭制作正在按每月12—15个的速度推进,计划11月底全部安装到位。经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招标,228台空调、206台饮水机、118台冰柜、146台微波炉、118台彩电、134台保鲜柜、283个工具柜、6台饮水机已于7月10前投放到181处公交首末站点使用。

  在为生产一线公交车(船)驾驶员体检方面,从5月30日起,全市公交车(船)驾驶员健康体检工作在四家市级医院同时开始,经过一个多月工作,共有13036名驾驶员接受了体检。

  八、关于实施城市环保清洁空气工程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对禁燃区内200台锅炉、窑炉实施改用清洁能源等综合整治;新增16座燃气加气站,新改1500台公交车、出租车等机动车为清洁燃料车;对大型重点建设工地实施远程环保监控管理;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0天以上。  

  在禁燃区建设方面,3月1日,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控制区的通告。目前,禁燃区内已有201台燃煤、燃油锅炉完成改用天然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的综合整治,有45台锅炉正在施工。预计全年可完成290台。

  在加气站建设和改车工作方面,目前已新建成中山路、罗七北路、古田二路等6座加气站,正在建设黄郦路、常青路等4座,办毕消防、安全、用地等手续即将开工建设的7座。截止10月20日,已改装公交车503台。已改装出租车859辆,其余138辆出租车改装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

  在对大型重点建设工地环保监控管理方面,环保自动监控设施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建委组织开发了远程环保监控系统软件,建设起统一监控平台,在30个大型建设工地安装了监控设施,工地施工情况实现了全天候监管,有力遏制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扬尘污染,基本杜绝了工地高空抛洒建筑垃圾的现象。

  在提高空气质量方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指示严管整治,整治扬尘污染取得明显成效。城管、建设、公安交管等部门不断加强对渣土运输和工地施工的管理。特别是8月份以来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召开了工地、渣土运输单位负责人大会,通过联合夜查、拉网清查、设立控管点等方式,检查工地198个,现场协调督办难点问题18个,责令21个建设工地停工整改,查处239起渣土运输污染道路事件,处罚117起超载漏洒行为。目前,我市城区建筑工地尘污染问题明显好转,大部分工地做到了文明施工和渣土规范清运。江岸金桥大道、武汉体育中心、江汉红旗渠路武合铁路工地、京汉大道万科、硚口大武汉家装、汉阳月湖大道水务集团施工段等工地,经整改后扬尘污染问题明显改善。今年1月1日至10月24日,228天的空气质量达到良与优,优良率76.7%。

  九、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建立蔬菜、水产品、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改善市、区两级食品安全检测条件,加大食品市场安全监管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检测信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食品的行为。新增150家“农家店”;完成“农改超”24家。完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在社区(村)聘请3402名食品安全监督员,新增“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200家。  

  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改善安全检测条件和加强市场监管方面,一季度已经完成蔬菜、水产品、生猪3个市场准入制度文件草拟稿,上报省政府,分管市长和有关部门多次汇报争取,刘友凡副省长作了批示。因湖北省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原计划3月份在我市实施的蔬菜、生猪、水产品市场准入工作暂时还不能启动。等省政府文件出台后,我市3个市场准入制度的有关实施方案即可迅速制定并启动。加大了对外来鲜活农产品市场监管力度,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鲜活农产品,不得销售,都进行了及时处理。建立了不安全食品退市制度,并加强了日常监管工作。1—10月,市工商局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112个品种3.7万公斤,货值金额19.3万元;市质监局共销毁假冒伪劣食品7个品种2.4万公斤,货值金额1.1万元;市农业局共查处不合格农产品74批次,共销毁农药残留超标蔬菜1.4万公斤。改善市、区两级农产品安全检测基础条件的工作目标已经完成,市政府投资为市级检测机构新添置了检测设备。全市13个区已经建立了区级农产品检测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加大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综合监督力度,截止目前,已经召开了5次全市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信息情况通报会。市农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共发布食品质量检测信息101次。积极开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销售食品行为的活动,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开展了系列专项整治和严打活动。如:市卫生局严查餐饮单位餐具清洗消毒情况,打击取缔了一批无证经营活动,对20家餐饮具清洗消毒不符合卫生要求和使用不合格洗涤剂的餐饮经营户,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市商业局在1—10月深入开展了打击私屠乱宰专项行动,进行大规模执法行动达61次;市粮食局12个粮食收购资格审核许可机关集中对207家各类粮食收购许可经营者例行监督检查21次,查处案件9起,其中责令改正4起,警告5起。

  在新增“农家店”和“农改超”方面,目前,全市已经建设农家店260家,其中镇级农家店36家,村级农家店224家;“农改超”项目已完工14个,剩余10个项目将在11月底前改造完工。其中,中心城区18个目标项目完工10个,开工8个;远城区和开发区6个目标项目完工4个,开工2个。

  在食品安全举报和监督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加大了安全监督力度。目前,全市(不含2个开发区和东湖风景区)共聘请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员3559人。全市新增12315联络站1399家,其中:商场、超市建站190家,农村建站601家,社区建站573家,学校建站30家,景点建站4家,其他类型联络站1家。

  十、关于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治安环境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全市要大力开展打击和防范“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公共场所治安秩序,危害群众安全的案件明显减少。严厉查禁毒品违法犯罪,改善强制戒毒场所条件。依法加强养犬管理。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续建技防社区400个,加强社区安保队伍建设;建立农村治安中心户防控机制,农村耕牛等生产资料被盗案件下降10%。城乡治安环境不断改善。  

  在大力开展打击和防范“两抢一盗”违法犯罪活动、整治重点公共场所治安秩序方面,组织巡警、刑警、特警、交警等多警种协同作战,重点打击街头“两抢”、入室盗窃、盗窃耕牛、扒窃、盗窃自行车、盗窃电动自行车、盗抢汽车、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和其他盗抢犯罪等“九类犯罪”。全市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9815起,其中严重系列案件646宗7248起,抓获刑拘 “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3575人。“两抢一盗”刑事警情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抢劫出租车司机财物、抢夺、飞车抢夺和盗窃机动车警情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3%、8.8%、4.8%和13.2%。在调查分析基础上,摸排确定了27个重点公共场所治安整治的地区和部位,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多法并举开展整治。共查破各类案件1827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755人;在27个重点地区布建专业治安巡逻防范力量790余人,在11个地区安装157个电子监控探头,27个重点地区和部位的治安面貌均有所好转。

  在查禁毒品违法犯罪、改善强制戒毒场所条件方面,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代号为“07—砺剑”、“夏季禁毒攻势”以及打击娱乐场所“毒赌黄”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毒犯罪。摸排确定督办毒品专案,捣毒窝,破大案;对有涉毒问题的场所实行每日一查,强化堵源截流和场所整治,及时抓获吸毒人员,追抓毒品来源,实行挂牌整治;严格吸毒人员管理;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047起,其中重特大案件296起,查处新型毒品吸毒人员3929人;查处涉毒场所210家,全市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率达85.4%。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扩容项目已完成专家评审和审批工作,新建部分主体基础工程已完工,改造部分已完成招标工作,初定于11月15日进场施工,预计全部工程2008年6月完工。该项目拟在市强制戒毒所内新建建筑面积9178平方米,改造面积3075平方米,新增床位500张,项目投资1800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基建资金安排解决。

  在加强养犬管理方面,全市认真贯彻执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有效治理犬患,已为1.3万余只准养犬只办理办证登记;依法留检病犬、弃养犬、无证大型犬3500只。

  在加强社区警务室和农村治安建设方面,城市社区警务室,按照“一社区一室”要求,设置率达100%;农村警务室,按照“一警务区一室”要求,设置率达80%以上。全市共设警务室1131个(其中今年新建警务室194个),其中建立社区警务室916个,建立驻村警务室215个。全市228个派出所配备社区民警1929人,达到派出所总警力的28.8%。其中,中心城区配备社区民警1545人,远城区分局配备驻村民警384人。目前全市已完成347个社区技防建设,占86.7%。在中心城区和远城区城关地区,按照每个社区配备8名安保队员,每50户出租屋或300名暂住人口配备1名协管员的标准,配齐社区安保队员和协管员,全市新增3200人。提高社区安保服务队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市最低每月580元工资标准,补足政府出资的社区安保服务队员和暂住人口协管员等专职群防力量的工资。并根据实际需要,为安保队员配备必需的防护装备和劳保用品,购置人身伤害意外保险。加强群防力量的教育培训。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警务建设的意见》,按照驻扎农村、依托农户、服务农民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行在农村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中心户,每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湾建立一个联系户的农村警务模式,协助驻村民警开展治安防控、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全市农村警务室达215个,治安中心户达2346家、村湾联系点达16112家。全市共摸排登记耕牛11.6万头,耕牛养殖户9万户,屠宰点210个,耕牛交易市场132个,落实集中圈养耕牛1.8万余头,安装耕牛防盗器5.5万余个。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盗窃耕牛案件97起,较上年同期245起下降60%。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10件实事的办理工作已近尾声。目前,市人民政府正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抓紧做好收尾工作,并组织“回头看”,确保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2008年,市人民政府将继续坚持并完善十件实事制度,对于2008年的十件实事,市人民政府仍将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征求各方意见,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继续把十件实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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