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25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石大鸿同志因工作调动提出辞去职务的请求,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接受石大鸿辞去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