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提请任命:
杨耀杰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刘信凤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薛建颖、魏细玉、罗明超为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刘明、曾明亮、程涛武的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以审议。
检察长:孙应征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