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4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教育局局长 谢世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向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市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基本情况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自2006年9月1日实施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广泛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要求,坚持将义务教育摆在“重中之重”战略地位,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促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截至2006年底,我市共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358所(其中小学981所,初中365所,特殊教育学校9所,工读学校3所),在校生811988人(其中小学475334人,初中335165人,特殊教育学校1254人,工读学校235人),专任教师52381人(其中小学29767人,初中22371人,特殊教育学校200人,工读学校43人)。全市义务教育“四率十项指标”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全市小学入学率100%,辍学率为0.003%;初中入学率99.56%,辍学率为1.297%。15周岁人口中初等教育完成率99.97%,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99.26%。小学毕业率100%,初中毕业率92.53%。全市小学和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99%和97%,新补充到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全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全市小学和初中学校校长全部经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今年,4月26日,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我市“两基”工作情况进行巡视,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对我市教育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说,武汉市在通过“两基”验收后确实是朝着一个比较高的水平迈进,是在一个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上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深入推进《武汉市教育战线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首批“新三好”(好公民、好学生、好孩子)的评选,共有2787名学生被评为“新三好”学生。坚持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坚定不移地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开展《科学》和《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实验,构筑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体系。《科学》课今年首次进入中考科目,学业考试顺利进行,社会反响平稳。积极推进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稳步实施“一改三突破”,改变了以学业考试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三个方面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四城同创”、“文明·高雅·安全·和谐”学生暑期十大教育活动,特别是坚持开展150所中小学计算机室向中小学免费开放活动和学校与社区“和谐共建、同心育人”活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切实落实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音美课时。认真贯彻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每天锻炼1小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教学条件明显改善。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D级危房。中心城区、新城区城镇中小学及乡镇中学、中心小学教学仪器均按Ⅱ类以上标准配备。其中按部颁Ⅰ类标准配备的有476所,占全市义务段学校的35%;按Ⅱ类标准配备的有282所,占全市义务段学校的21%。全市基本建立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中心城区中小学、新城区中学和中心小学建有计算机室,计算机由“两基”达标时的11578台增至近50000台,其它学校按不同模式建立了卫星教学收视点和光盘播放点,配备了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和成套教学光盘。全市共有385所中小学建有校园网,占全市义务段学校的27.8%。183所学校配备了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占全市义务段学校的13.5%。
——教师专业发展得到加强。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推进新进教师“凡进必考”制度,面向全国统一公开招聘高校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2006、2007年共计招聘新教师约1100名。启动了义务段公办教师定期轮岗交流试点工作,促进教师合理流动和均衡配置。今年上半年,在试点基础上,起草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两年共选派1600名优秀教师赴边远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援教。市级培训人数突破1万人次,目前,已获得和正在攻读硕士学位的在职教师达1500人。对2000名农村偏远中小学教师开展集中全免费培训。继续开展民办学校教师全免费培训。评选了第三届“武汉市教育界十大名师”,开展了“首席教师制”试点,建立了11个名师工作室。引进国际培训机构和师资对我市中小学英语教师进行培训。先后组织骨干英语教师、特级教师到新西兰、美国等国家学习、培训和考察。
——教育公平得到体现。坚持政府统筹,把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政府教育目标管理。采取免收借读费、一费制等措施,鼓励农民工子女到公办中小学校就读。加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管理,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教学评价、学籍管理和事业发展统计实行单列。2006年全市免收借读费招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中小学314所,在公办中小学就学的农民工子女总数达11.4万人,占农民工子女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达81.4%,共免收借读费6832万元。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与相关部门、单位确定了留守儿童教育试点乡镇。健全资助体系,通过提供助学金、减免杂费、书本费等办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6年,投入1.16亿元,比国家规定提前一年时间,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杂费;对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免费教科书,对中心城区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补助教科书费,对全市低保家庭子女寄宿的,补助生活费。这项政策惠及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84.5万人次。今年上半年,全市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的学生达39.1万人次,免收或补助金额5564万元(含对1100名盲、聋哑、弱智儿童和750人次工读少年实行‘两免一补’经费86万元)。这项惠民政策受到农村和城镇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及其家长的普遍赞誉。坚持抓好特殊教育、工读教育和民族教育,06、07两年共安排专项资金1745万元,改善武汉西藏中学和新疆班的办学条件。2007年,市财政安排566万元专项经费,改善特殊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武汉西藏中学坚持先进的办学理念,严格加强管理,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受到了国家民委、教育部、省市区领导和西藏自治区领导的充分肯定。
——教育行风不断好转。旗帜鲜明地治理中小学乱收费。2007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举报中小学乱收费278件,其中,查证属实有223件,清退违规金额27.4万元,通报批评违规学校43所。其中,“直查快办”12件,清退违规金额13.4万元,对9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市纪委、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等部门均反映市教育收费投诉量明显下降。提请市人民政府召开了“武汉市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在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择校问题以及师德师风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管理,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高度重视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四个重点问题
《义务教育法》在强化政府职责,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抓好义务教育阶段“防流控辍”工作以及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群众“有学上、上好学”的需求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为此,我市着力抓好以下四个重点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
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52239万元,较2005年增长28%,高于14.7%的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小学和初中生均教育经费分别为3004.81元和3685.57元,分别较2005年增长34.06%和36.1%。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为408元和561元,分别较2005年增长78%和114%。小学和初中教师预算内人均人员经费为2.02万元和2.17万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了16.09%、16.67%。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的要求,2007年,我市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做到“五个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实施方案到位、培训宣传到位、预算编制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市级财政加大公用经费转移支付力度,增加资金4530万元,将农村小学、初中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分别由生均50元、100元提高至小学、初中均180元。中央、省、市按比例分担公用经费共520万元已拨付到区。安排专项资金1879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同时,还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屋面维修、电线改造、门窗更新、外墙粉刷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两免”经费由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1.03亿元,上半年已安排5854万元,春季开学前已拨付到位,秋季所需经费4464万元已于8月25日前拨付到位。由区级人民政府安排贫困的寄宿生生活费,每生每学期不低于120元,有的区达到360元。将农村中小学教师基本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全额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区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和项目统一发放,建立教师工资专户,健全教师工资发放监督检查机制,实行教师工资月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保证教师工资落实到位。在已经安排3000万元的基础上,2007年继续安排更换农村中小学非标准课桌椅专项资金1000万元。继续安排57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化解“普九”债务的补助或奖励,市级承担的部分今年可以化解完毕。安排4400万元用于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初中标准化的建设。
(二)加大“防流控辍”力度、巩固提高“普九”成果问题
2007年春季,全市小学入学47.35万人,其中农村地区入学19.62万人,辍学率0.09%;中心城区入学27.73万人,辍学率0.21%。全市初中入学32.81万人,其中农村地区入学17.18万人,辍学率2.13%;中心城区入学15.63万人,辍学率0.11%。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规定。
一是严格实行政府、教育双线目标责任制,将“防流控辍”工作纳入市政府一级工作目标,作为常规工作抓紧抓好。坚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实行“划片对口、就近免试入学”,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对于有择校要求的学生,采取“择校到民办”的办法,严格规范初中改制学校招生工作。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切实落实各级政府抓好义务教育的责任,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家长和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防流控辍”工作创设良好环境。
三是实行贫困生“减免缓”扶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扶困救助专项资金的发放工作,资助贫困中小学生入学。
四是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深化课程教材改革,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课程体系。进一步调整课程结构,坚持推进《科学》、《历史与社会》综合课程实验;努力开发地方和校本课程,完善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体系。狠抓高效课堂,促进质量提高。广泛开展“减负爱生”和“减负增效”行动,积极探索“低耗高效”素质教育模式,以课堂教学改革为核心,加强教育教学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提高课堂教学的趣味性、生动性和吸引力;
五是积极开展全市农村初中“绿色证书”教育工作。在保证执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的前提下,不延长课时、不加大授课总量,调整部分教育内容,对学生进行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教育,既为学生升学奠定了基础,又为学生将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创造了必要的条件。这项教育模式不仅有利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学生的巩固率和毕业率,同时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把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内容纳入教育内容,受到农村家长和孩子的欢迎。
六是开办了家长学校,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构建防流控辍工作体系。目前全市已有1476所家长学校。
(三)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的问题
一是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从2006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2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把我市公办初中学校全部建设成基本达到标准化的学校,缩小校际间差距。今年,重点完成63所初中学校的标准化建设任务,投入建设资金初步预计在1.18个亿以上。市、区政府、教育局及各公办初中学校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了初中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实施工作。到目前为止,63所学校建设进展顺利,学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项建设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二是推进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十一五”期间,将投入1.75亿元,完成178所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建设任务,使农村20%的小学生、50%的初中生能进入具备寄宿条件的学校学习。2006年,市区共投入5300万元启动寄宿制学校建设,年底竣工38所。今年,市级投入2400万元,力争完成40所以上寄宿制中小学新扩改建任务。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对全市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指导。召开了农村寄宿制小学现场会,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目前,已有18所学校完成主体工程。
三是加强对改制校的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印发了《2007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从200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小学全部恢复公办体制办学或停止办学,按照政府指定的服务范围和就近对口免试入学的要求接收新生,不得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对全市改制初中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不符合“四独立”要求的及招生规模2-3个班的改制初中要恢复公办学校体制,不得再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对暂时保留的改制初中学校,要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招生规模。今年,我市5所改制小学全部恢复公办体制办学。对全市19所改制初中进行清理整顿,已有1所学校恢复原办学体制。对暂时保留的18所改制初中学校,控制招生规模,今年在上年总计划的基础上调减了10%。我市的做法得到省教育厅肯定。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禁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违规举办重点班、快慢班、兴趣班、特色班和特长班,加强对“日托班”的管理。坚持规范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禁违规补课和有偿家教,严禁乱编滥发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四)新建小区基础教育设施配建问题
制定《关于加强武汉市普通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规范中小学布局规划实施、调整过程的工作程序。指导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立项新建、扩建中小学校9所,缓解部分地区的“上学难”矛盾。
从2004年起,我市教育设施配套工作面临很大困难:一是由于省里未批准我市提高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中小学校舍建设的资金来源无法落实;二是按照“谁用地,谁负责征地、拆迁”的规定,学校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划控制教育用地将由教育部门负责实施征地、拆迁(位于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储备土地范围内的除外),由于教育部门缺乏这方面的能力,难以保证拆迁进度和成本。
对于上述问题,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向省政府汇报、沟通的力度,争取将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由80元/平方米提高至150元/平方米或100元/平方米(全国同类城市的标准:大连200元/平方米,青岛255元/平方米,哈尔滨130元/平方米,西安150元/平方米),用于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二是在当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尚未提高的情况下,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基础教育设施配套建设项目进行补助,采取市区匹配方式,市级补助资金占项目投资的比例不低于40%。目前,市财政已安排3000万元对部分区2007年急需配套建设的中小学校项目进行补助。三是由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根据教育部门提前制订的中小学校建设计划,负责对规划控制的教育用地进行整理,整理好的教育用地由市政府行政划拨给教育部门。教育用地的整理费用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从市政府土地收益中安排解决。
三、贯彻《义务教育法》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
尽管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努力提高“两基”工作水平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义务教育法》的要求以及上级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教育经费投入仍有缺口。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新城区财力较弱,难以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别是部分新城区“普九”债务偿还配套资金没有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村级债务中的“普九”债务也即将划转到乡镇政府,统一纳入到全市“普九”债务化解范畴。
(二)中小学教师待遇偏低,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待遇偏低,省、市制定的部分中、小学教师的政策性津补贴项目,有的新城区没有得到完全落实。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突出,用人机制不够灵活,富余教师分流政策不明确,教师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教师培训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任重道远。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还有不少困难,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强化有关措施和手段。如义务教育择校问题,虽然我市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是局部地区个别学校仍存在着“择校热”的现象;学校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问题,虽然我们不断加大查处力度,但由于办学思想不端正,法规意识不强等原因,在极少数中小学仍然存在,部分家长还很有意见。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关爱学生”的职业精神还需大力弘扬。教育制度尤其是评价制度创新不够,教育方法和学习方式的转变滞后,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还有待下大气力减轻。
(四)区域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教育设施配建不到位,导致局部地区存在“上学难”。 城市小区配套学校建设资金来源渠道有待进一步落实,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寄宿制学校建设区级经费还不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是对我市教育工作的极大推动。我们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对义务教育工作的认识,坚持把义务教育摆在全市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存在的的问题,认真整改。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义务教育的认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义务教育法》,严格履行政府职责,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不断加大投入,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有序发展。加强《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校长依法治校、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的意识,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义务教育。
二是进一步巩固提升“普九”成果,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继续保障弱势群体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特别是要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抓好防流控辍工作、推进均衡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努力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
三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加强学生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全面开展新一轮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备课组(教研组)建设,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试评价制度改革,坚持“一改三突破”的评价制度,创新教学方式,倡导低耗高效的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育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健康第一”的要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四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努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继续推进教师区域内、外交流力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严格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要求,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通过行政、经济等激励手段,均衡义务教育学校生源配置,实现生源大体均衡。推进初中标准化建设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
五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引导和鼓励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援教,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切实改善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各区人民政府保障中小学教师待遇的主体责任,积极创造条件,保障落实农村中小学教师各项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政策性津补贴和奖金制度。督促各区在编制财政预算时,对教师工资足额安排,不留缺口。对于财力困难的新城区,市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新城区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在制定公务员工资、津补贴及奖金政策时,要统筹考虑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师待遇落实到位。
六是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旗帜鲜明地坚决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经济负担。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肃查处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预防和杜绝教学事故。推进办学体制改革,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力争2008年解决改制校的问题。不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依法治校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我市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实现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武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转变作风,真抓实干,促进教育快速发展,为我市在中部地区率先崛起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