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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开拓我市人大农村工作新局面
2008-03-21
 

  “三农”问题一直是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之际,本刊记者特邀市人大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尹冬梅就过去一年农村委员会所做的工作进行回顾,并请她介绍2008年工作重点。

  记者:立法一直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内容。2007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在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尹冬梅:2007年,农村委员会积极参与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2003年实施的《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在管理体制、执法主体、处罚力度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与当前形势不相适应的地方。为了让修订后的条例既符合上位法,又具有地方特色,操作性强,农村委员会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对管理体制、农药管理、处罚力度等需要调整的条款提出意见和建议,达成共识,把意见、分歧解决在审议之前。修订后的条例改变了过去由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分兵把口、各管一段”多头管理的体制,并在蔬菜生产、流通、批发、检测、农药管理等方面作了调整。

  记者:农村委员会的工作涉及“三农”工作的方方面面,在过去的一年,委员会是如何围绕“三农”工作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呢?

  尹冬梅:过去的一年,农村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先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武汉市农机服务管理条例》、《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还重点协助常委会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07年7月至9月,由郑永新副主任担任组长,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农村委和法制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重点对我市蔬菜、肉类、鱼类等食品的生产、包装、标识以及产地环境安全进行了检查。 各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也集中时间、力量,上下联动进行了检查。检查中,检查组先后三次组织了农牧专家,在凌晨突击检查生猪屠宰场、蔬菜批发市场。检查采取了明查与暗访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普遍自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农业部2007年对全国37个城市的蔬菜、生猪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的三次例行监测中,我市排名由过去的第32位跃升到第1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整体水平的明显提升,与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分不开的。

  督办议案、建议则是农村委员会另一项很重要的职责。在督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时,农村委员会按照年初审议办理方案、年中督办进度、年底检查办理质量三个步骤狠抓办理落实。一是积极督促政府部门及时制定方案,分解目标。“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案”涉及全市16个市直单位和7个区级政府。2007年初,市农业局牵头制定了较详细的工作方案,将议案办理的时间、任务、进度、要求等一次分解到位,并签订了责任书。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委员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听汇报、现场察看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举例来说,在检查中发现通村公路和农村寄宿学校建设速度不够快,易旱地区抗旱水源建设和农村饮水困难大,重点目标任务办理进度缓慢等问题后,委员会即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并要求加大办理力度。三是注重办理质量。委员会经常深入村组和农户调研,与各区基层人大代表、干部群众、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座谈,重点听取提案人对办理情况的满意程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较好地保证了议案的办理质量。

  此外,2007年,委员会还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和“三农”的有关工作加强了监督,先后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旅游休闲农业发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等工作进行了检查。

  记者:2007年是本届人大的开局之年,农村委员会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实效中作了哪些努力?

  尹冬梅:在注重工作实效方面,委员会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一年立一部法、提一个议案、进行一项重点调研、提请常委会审议一个议题。在参与法规修订中,注重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和保障他们的权益。在确定年度工作目标时,把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无论是立法还是监督工作,都做到了调研先行,用事实说话,力求少而精,不搞形式主义。

  2007年,新组建的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的委员们主要是来自基层的人大代表和农业专家。为了转换好“角色”,委员们一方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另一方面还注重法律知识的学习。在法律知识学习方面,坚持参加市人大举办的每期法律知识讲座,及时学习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在业务学习方面,积极探索人大农村工作新思路,并结合实际用以指导工作。为了扩大代表参与管理的渠道,委员会领导深入代表单位,看望和联系代表,帮他们排忧解难,解决他们在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还把农村方面的代表履职事迹写成人物通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了保证工作顺利开展,委员会还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无论是工作总结还是工作计划和安排上,及时向省人大农村委员会汇报,争取他们的指导和支持;主动与市郊各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城区相关工作委员会联系,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特别是在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工作等大的活动方面,委员会都及时召开会议,主动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2008年,是促进我市依法治农和城乡经济统筹发展的关键一年。请您谈一下武汉市人大农村委员会的工作重点有哪些?

  尹冬梅:2008年,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将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努力开拓地方人大农村工作新局面。

  首先,做好《武汉市农业机械化促进实施条例》的制定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机械服务管理,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并对《武汉市湿地保护条例》和《武汉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进行调研,为立法工作作准备。

  其次,协助常委会加强监督工作。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既是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的内在需要,也是农业和农村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同时也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委员会将加强调查研究,为常委会审议作好准备。为了加强种子管理,促进农业、林业生产的发展,建议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违法行为,防止坑农事件发生的工作情况。委员会将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为常委会执法检查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008年委员会还将围绕常委会审议的议题及农村、农业、农民关心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基层适时开展调查研究和执法调研。

 
 
来源:人民意志 作者:李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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