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代会文件 >>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晓辞去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晓辞去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02-15
 

(2007年4月24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和徐晓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呈,决定接受徐晓辞去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 作者: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