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大会通过的胡锦涛总书记所作的报告,科学回答了当代中国在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根本问题。报告既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思想性和战略性,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是指引全国各族人民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按照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开创我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紧密联系实际,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报告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必须坚持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是马克思主义学风的根本要求。只有联系实际,才能将报告精神学懂弄通;只有联系实际,才能将报告精神转化为实践成果。学习十七大报告,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改革开放观。十七大对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进行了科学总结,提出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新时期最鲜明的特点是改革开放。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理论体系,很重要的是要正确对待改革开放中的问题,树立正确的改革开放观。综观十七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下的改革开放观,是与“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和谐社会”、“自主创新”等要求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强调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改革成果的共享性,是“共享式”的新的改革开放观。我们一定要把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和措施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的要求上来,坚持改革开放,牢固树立正确的改革开放观,在改革中坚持以人为本,推进改革的规范化、法治化,完善改革的参与机制,通过改革为经济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全面提高开放水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只有这样,我们的改革才能形成广泛共识,获得强大动力,取得广大人民满意的效果。
(二)全面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十七大全面系统地阐述了科学发展观,并把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胡锦涛总书记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产生背景、精神实质,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新的要求,回答了“为什么要发展”、“什么是发展”、“怎么样发展”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初步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的系统理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要紧密联系武汉实际,紧密联系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在中部地区实现率先崛起的奋斗目标,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必须做到:要更加重视发挥我市科技和人才优势、大企业大项目优势、区位和商贸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更加重视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大力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更加重视生态文明,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把武汉建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更加重视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努力把文化大市打造成为文化强市,不断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重视和谐社会建设,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三)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征和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民主政治观。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涵更加丰富。作为人大机关,我们要着重学习领会政治建设的内容,特别是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征和要求。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报告还提出了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弘扬法治精神,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等具体的新要求。这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发展民主政治上更加成熟、更加坚强。我们一定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特征和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十七大报告的精神上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民主政治观,旗帜鲜明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作为人大工作者,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牢牢把握人民当家作主这个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人大工作,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二、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我市人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我们学习领会十七大精神,根本目的是要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握我市发展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履职,开拓奋进,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十七大强调,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我们要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出发,从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地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切实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紧紧围绕党委的工作中心开展人大工作,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而奋斗。
(二)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要认真落实十七大报告关于“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要求,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议题、执法检查项目、立法项目等,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民旁听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制度,地方立法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都要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地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要进一步增强公民参与的有效性,对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其中具体问题要督促有关方面依法予以解决,带普遍性的问题要纳入常委会的工作议题,推动“一府两院”予以改进,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人民群众理性表达意愿、有序参与政治的重要渠道,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生活法治化。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继续加强经济立法,完善鼓励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法规。同时,注重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制定和完善保障公民权利、发展社会事业、健全社会保障、规范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促进经济社会生活法治化,为建设“创新武汉”、“和谐武汉”提供法制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人大立法主导性,进一步扩大法规草案委托起草范围,加强立法质量评估工作,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立法中要注重平等保护物权,保障平等竞争,保障公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使制定的法规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四)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权威,促进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要更加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如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纳入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督促“一府两院”切实改进工作,使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五)加强代表工作,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我国人大代表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大特点和优势。人大代表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同时代表依法享有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力量。要继续深入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保障代表的知情权,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深化代表培训工作,加强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重点抓好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工作,提高代表活动质量。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都要加强同代表的联系,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方便和条件。要创新和完善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方式和途径,密切代表与人民的联系,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各级人大、政府和法院、检察院要以对人民和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和督办代表议案建议,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三、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人大履职能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其自身建设状况、精神状态如何,直接关系人大工作的成效,关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得到全面正确贯彻落实。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为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提供根本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靠其组成人员集体行使的。全体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都要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把党的创新理论作为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改造,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使人大通过的法律和作出的决定切实体现党的主张,更加适应我国国情和武汉市情,真正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民主法制建设的积极推动者。
(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走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和农村,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力求掌握到全面、客观、准确、公正的第一手信息,为常委会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要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倡导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开展视察、检查、调研等各项活动,要轻车简从、精干高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制度建设。在近几年来加强制度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05〕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议事程序和工作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制度落实力度,增强工作制度之间的协调性,坚持用实践检验制度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制度的规范、引导、推进作用,保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四)加强常委会及其机关党的建设。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在市委领导下,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加强对党的基本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增强领导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健全让党员经常接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服务人大工作的先进分子。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注:作者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武汉市市委书记、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本文系作者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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