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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07-09-28
 

  ——2007年7月26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各项方针政策和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市工业生产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社会消费需求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国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持续稳步增长,顺利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的要求,财政支出保证了重点项目和各项事业的发展,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上半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份,全市财政收入完成3186784万元,为预算的54.8%,比去年同期增长24.7%;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48911万元,为预算的52.9%,增长24.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100770万元,为预算的55%,增长23%。

  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905607万元,为预算的51.1%,增长24%,具体情况是: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36826万元,为预算的53.7%,增长18.7%。

  (1)增值税完成120551万元,为预算的58.8%,增长35.1%,主要是汽车、石化、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增长显著。

  (2)营业税完成135817万元,为预算的51.1%,增长17.3%。

  (3)企业所得税完成96367万元,为预算的60.7%,增长23.2%,主要是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实现利润大幅增长,企业所得税入库相应增加。

  (4)个人所得税完成19852万元,为预算的66%,增长32.4%,主要是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个人纳税意识增强,以及税务部门加大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力度,收到较好效果。

  (5)城建税完成56724万元,为预算的44.5%,增长22.1%。

  (6)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分别完成2754万元和17211万元,为预算的33.1%和37%,分别下降33.8%和8.8%。主要是国家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审批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相应减少;契税减少主要是去年武汉经济开发区含有神龙等大企业集团用地环节契税的一次性收入因素。

  (7)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共完成29186万元,为预算的56.4%,增长52.1%。其中:房产税完成18467万元,增长18.6%;土地增值税完成2777万元,增长近2倍,主要是推行“驻点征收”,建立了普通标准住宅预征制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7942万元,增长1.96倍,主要是从今年元月1日起国家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

  (8)印花税、车船使用和牌照税共完成13734万元,为预算的53.4%,增长7.1%。

  (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38252万元,为预算的64.4%,比去年同期减少4339万元,主要是去年含有东航公司股权转让一次性因素。

  (1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676万元,为预算的49.6%,增长3.5%。

  (11)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55352万元,为预算的52.2%,增长3.8%。

  (12)罚没收入完成23419万元,为预算的58.8%,增长19.1%,主要是根据《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提高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标准,同时执法部门加大了对违法建设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13)专项收入完成25846万元,为预算的48.9%,增长48.1%。其中:排污费收入完成3716万元,增长61.1%;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22083万元,增长49.1%,主要是流转税增长的带动和清缴欠款。

  (14)其他收入完成85万元,为预算的1.5%,下降95.9%,主要是去年同期含有清理财政往来性资金一次性入库因素。

  2、基金收入完成268781万元,为预算的46%,比去年同期增长38.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216996万元,为预算的45.4%,增长45%,主要是土地部门加大历年欠款催收力度。

  (二)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元至6月份,全市财政支出165286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7.2%,增长32.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340276万元,为预算的49.3%,增长28.6%。

  市本级财政支出1028120万元,为预算的49.7%,增长33.7%,具体支出项目情况是:

  1、一般预算支出790897万元,为预算的54.3%,增长23.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556万元,为预算的49%,增长26%(以2006年新科目转换数据为基数,下同)。

  (2)公共安全和国防支出75422万元,为预算的44.7%,增长6.7%。

  (3)教育支出54809万元,为预算的54.1%,增长50.1%,主要是今年拨付进度加快,重点支持了职业院校实训设备购置和基地建设。

  (4)科学技术支出23245万元,为预算的56.5%,增长29.8%,支持了光电子、生物工程、先进制造装备等十大科技产业化专项、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基地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等项目。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3436万元,为预算的63.8%,增长56.9%,重点支持了“六城会”备战和赛事筹办以及中南剧场和武汉美术馆建设项目。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177万元,为预算的59.6%,增长24.7%,主要是落实企业养老金提标政策,加大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等资金保障,提高优抚救助对象补助水平。

  (7)医疗卫生支出44363万元,为预算的50.1%,增长15.5%。

  (8)环境保护支出5091万元,为预算的58.2%,增长37.7%,主要是补助武钢、晨鸣汉纸及有机实业公司治理重点污染源项目。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17986万元,为预算的72.6%,增长45.1%,主要是用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及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支持“中共五大”会址修缮及周边综合整治。

  (10)农林水事务支出35867万元,为预算的54.2%,增长17%,主要是用于城市堤防维护、泵站运行维护与改造、排涝电费支出及农业水利基本建设等。

  (11)交通运输支出5478万元,为预算的62.4%,增长35.4%,主要是今年加大了对航空事业的扶持力度。

  (12)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支出87700万元,为预算的43%,增长15%,主要是支持了商业战略性调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建设,以及国有资产经营支出等。

  (13)其他支出77767万元,为预算的61.3%,增长1%,主要是市直部门住房改革支出、人防易地建设支出、基建项目贷款贴息以及对两个开发区的拨款等。

  2、基金预算支出237223万元,为预算的38.9%,比去年同期增长8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77037万元,主要是支持轻轨项目建设、企业搬迁改造以及向中央、省交纳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等。

  二、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财政稳步增收的基础

  上半年,全市生产总值完成14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1%;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总产值1685.4亿元,增加值505.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2.4%和22.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793亿元,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12.2亿元,增长16.6%;1-5月出口总额达到17.64亿美元,增长48.1%。全市经济的平稳快速增长,为财政增收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税源基础,上半年全市税收增加52.19亿元,对全市财政收入增收贡献率达83%,拉动全市财政收入增长20.5个百分点,财政增收与经济增长保持协调一致。

  (二)企业效益和居民收入双增为所得税增长创造了条件

  上半年,全市企业所得税完成54.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9%,增收12.6亿元。企业所得税较快增长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效益显著提高,实现利润增长较快。1-5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6.4亿元,同比增长1.65倍;亏损企业户数同比减少41家,亏损额下降62.2%。另外,房地产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1-5月房地产业企业上缴所得税8.3亿元,同比增长46.5%。城镇居民收入增加为个人所得税增长提供了保证,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550元,同比增长16.7%;同时整个社会的纳税意识不断增强,税务部门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也促进了个人所得税的增长。上半年全市个人所得税完成14.5亿元,同比增长30.2%,增收3.36亿元。

  (三)重点税源企业构成财政收入的主体支撑

  上半年,全市纳税排名前100位的企业累计上缴各项税收147.5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71亿元,增长23.1%;占全市财政收入的46.3%,占全市税收收入的56.5%,对财政增收的支撑作用较为明显。从纳税规模看,纳税额过5亿元的企业有5家,比上年同期增加2家,其中,武钢集团上缴39.58亿元、武烟集团上缴30.33亿元、东风本田公司上缴11.25亿元(新增)、神龙汽车公司上缴10.24亿元、中石化武汉分公司上缴6.32亿元(新增);纳税额在1亿—5亿元的企业13家,比上年同期增加2家,主要分布在电力、金融、商业等行业,增幅较大的企业有:中石化湖北石油分公司(1.78亿元,+640.1%)、武锅集团(1.17亿元,+389.7%)、武汉商业银行(1.07亿元,+316.2%)。

  (四)强化征管保证了经济发展成果体现为财政增收

  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特别是强化税源监控,并针对各税种的特点和薄弱环节,利用信息化手段,从机制上堵塞征管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收率;加大税务稽查力度,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新欠发生,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增长。国资、土地和房产等部门,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等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的征收入库工作,上半年各项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完成57.3亿元,增收10亿元,增长23.7%,成为全市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财政支出结构优化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

  上半年,财政部门严格执行年初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在保证新增工资兑现、机关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加大对法定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的保障力度。重点支持“三农”、教科文卫、生态环境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能力。按原支出分类科目统计,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和计生等法定支出分别达到年度预算的49.2%、55.5%、46.4%、47.6%、52.2%、59.3%。

  尽管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但与全国和全省财政收入平均增长水平相比,仍然有一定差距。下半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和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政策将对财政收入产生一定影响。一是部分商品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会对钢铁、纺织等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造成直接影响。二是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和贷款利率的上调,进一步加大企业融资成本和融资难度。三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政策,我市从7月1日起开始在装备制造、汽车设备等八大行业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并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执行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下半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将会减收。对以上情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研究,协调有关部门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方面贯彻落实好国家的各项政策,另一方面依法依规加强征管,将各种减收因素的影响尽量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

  三、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措施意见

  (一)以财源建设为中心,加大对经济的支持力度

  优化经济结构,夯实财源基础。从政策、资金上支持神龙二厂、中芯国际、富士康、80万吨乙烯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先进制造业发展,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进一步落实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和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培养后续财源。落实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引进外资金融企业,促进商贸会展现代物流以及旅游、文化、社会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辐射能力,促进经济多元化发展。

  (二)以绩效目标管理为抓手,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继续推行和完善财政收入目标管理,强化目标完成情况的监督和考核。定期对收入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税源监测控管,强化收入征管措施,严格依法依率征收,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服务质量,挖掘增收潜力,实现应收尽收。继续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等各项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进一步扩大财税库行横向联网覆盖范围,实现税款直达,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三)以推动公共社会事业发展为重点,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继续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集中各项支农资金,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增加农民收入;统筹和整合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入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投入,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重点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救灾等资金需要,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生活困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廉租房建设,努力缓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推进社区、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大对血吸虫等重点疾病防治力度。继续促进市属文艺院团机制改革和文化阵地建设,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四)以完善公共财政运行机制为目标,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

  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规程,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实施“基础信息库”、“项目库”和“部门预算编制系统”等项目,建立部门预算编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继续推进和完善公务卡结算报销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动态监控系统,强化对财政资金有效监管。巩固市级执法部门收支脱钩工作成效,切实推进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收支脱钩工作。继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完善对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管理办法,开展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采购行为的处罚力度。

  (五)以强化财政监督为手段,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一是开展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促进依法征收,及时解缴,规范收入征管秩序。二是组织重点资金监督检查,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17项财政专项资金和5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与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规范、有效。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建立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四是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评价制度、程序和方法,扩大试点范围,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认真组织《会计法》执法大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秩序,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新一届政府施政的第一年,也是实现中部地区率先崛起战略的重要一年,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战略思想,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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