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5日在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审计局局长 刘金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市审计局对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今年的审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审计内容上,更加关注市级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更加关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运行情况,促进提高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和新农村建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审计方式上,积极探索审计工作由微观监督向更好地服务宏观转变,由真实性、合法性审计向效益性审计转变,由查出问题向查处与督促整改转变,努力在“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对市级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国土资金管理及市属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等进行了审计。
2006年,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支持监督下,市政府各部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抢抓中部崛起战略机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市富民为核心,励精图治,开拓进取,全市经济继续保持快速健康的发展态势。总的情况看,市级财政实力进一步增强,财经秩序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情况一年比一年好,市政府各部门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批准的年度预算任务。
——加大财源培植力度,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壮大。统筹安排科技三项费用、重点企业发展资金、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等79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8%。进一步巩固以制造业为主导的基础财源,积极扶持重点税源企业,培养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支柱行业和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以高科技企业和现代制造业为主体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达13.75%。
——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为市级财政收入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财税等部门实行科学化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加大了收入征管力度,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速度。2006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5023633万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472628万元、比上年增长40.9%。
——加大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力度,经济社会走向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投入同比增长56.8%;支持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发展,市本级教育支出、科学事业费支出、文化事业费支出同比分别增长28%、25.5%、22.7%;加大医疗卫生事业投入力度,支出同比增长46.4%;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创新提供资金保障,投入同比增长18.5%。财政支出逐步转向社会公共领域,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加大“三农”扶持力度,“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等新农村建设成效显著。对“三农”投入212800万元,同比增长32.6%。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变了村镇环境面貌;改善农业基础生产条件,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了农村办学条件;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扩大了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
——加大财政改革力度,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推进预算编制改革,预算编制程序不断规范;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在市直预算单位全面推行公务支出银行信用卡结算报销制度;积极规范“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财政改革力度较大,市级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市政府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非常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审计结果报告,李宪生市长多次听取审计情况汇报,明确指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部门要无一例外地、认真地进行整改;要加强对部门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培训,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做到警钟长鸣;要将审计部门提出的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建议,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措施和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市财税部门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经济发展,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财税绩效考核目标。在具体组织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过程中较好地履行了职责,预算编制的质量、执行的效果和预算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机制日趋健全,征纳关系逐步理顺,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在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上级固定性转移支付收入及相应的支出未纳入预算草案。2006年,上级补助我市部分专项管理机构经费1646万元,市财政局未将这部分转移支付收入以及相应支出纳入预算草案。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不够严格。审计抽查195个房地产项目发现,营业税未及时组织入库2544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未按规定纳入基金预算进行管理。2006年,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未在开发区的基金预算中反映。
(四)有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较粗。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2006年科技三项费2740万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五)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按规定上缴。审计发现6户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共计3725.41万元。
(六)部分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拨付不及时。2006年5个区未及时拨付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4196.27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12个市直部门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和对28个二级预算单位进行延伸审计结果表明,市级预算单位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总的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收支未全部纳入预算,资产管理、专项资金管理不够规范,财务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4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2561.89万元,其中:事业性收入693.62万元、经营性收入1816.35万元、其他收入51.92万元。
(二)固定资产未入账,资产核算不实。6个部门及所属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纳入账内管理、资产核算不实18382.2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298.44万元、办公设备68.82万元、银行核销债权未按规定转增国有资产1014.99万元。
(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3个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1649.3万元。有的部门将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1005.27万元;有的部门将专项资金列支后转入下属单位644.03万元。
(四)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单位财务控制不严,报销手续不全71.13万元;有的将课题费收入11.65万元转入单位应销未销的银行账户。
(五)个别单位违规理财。市科学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所属武汉信达质量认证咨询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万证科技公司),2003年8月至2004年3月违规与伊斯兰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合同,将2000万元资金委托其进行国债操作。经查证,该信托投资公司不具备投资理财资格。市审计局已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个别财务人员挪用公款构成犯罪。市劳教局所属汉阳劳教所生活科原出纳员于2006年8月至11月,利用经管该所食堂及服务部资金之便,多次挪用单位现金共计26.26万元用于赌博。市审计局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处理。2007年4月,蔡甸区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该出纳员有期徒刑11年。
三、财政专项资金(基金)审计和调查
按照构建“和谐武汉”的要求,市审计局坚持“民本审计观”,把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对国土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乡镇债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开展了审计和调查。审计情况表明,2006年,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大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统一登记、统一申报、统一核定、统一征缴、统一发放”的实施力度,积极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规范国土资金的征缴行为,加大农业基础支出投入,较好地践行了执政为民理念。但通过审计,发现仍存在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
(一)提前收取土地增值收益。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在某住宅项目所用集体土地未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情况下,提前征收了土地增值收益221.69万元。
(二)部分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审计调查发现,26户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9006.84万元。
(三)部分乡镇出现新的债务、部分村民双重参保。据审计调查发现,2006年5个区部分乡镇街在国家下发不得发生新的乡镇债务规定之后,仍举借资金用于乡村道路建设等;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的个别区城中村部分村民,既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又参加了武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存在双重参保的问题。
四、市属企业审计
今年,市审计局组织对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武汉旅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和市港航管理局4户市属企业进行了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情况表明,4户企业在积极开展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推进企业改制、改善经营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收入、成本核算不实。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企业悬留滞纳金、违约金、租赁收入1607.42万元,少计处置房产及旧货收入3073.14万元,虚列投资收入222.1万元。武汉旅游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个人所得税9.24万元。
(二)部分房产未计入固定资产账。市港航管理局、市城市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分别有1920.64万元和255.73万元的办公用房、还建房未计入固定资产账。
(三)管理不善,造成亏损。2001年4月以来,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投资项目14个,其中:投入运营8个、未完工4个、闲置2个,投资总额42616万元。投入运营的8个项目全部亏损,至2006年8月累计亏损6071.03万元。如该公司一工业园项目累计亏损3501.61万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违反合同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该公司单方投入;违反基建正常程序,工程及大宗设备采购未实行招投标;生产设施重复投资,产品积压滞销等。对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市纪检监察部门。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2006年,市审计局对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行派驻审计特派员工作制,对武汉阳逻陈家冲垃圾处理场、武汉体育中心二期等19个重点投资项目,按进度、分阶段进行了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纠正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了延伸审计。
从审计情况看,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管理等部门紧紧围绕“项目兴市”战略,合理进行项目布局,优化了投资结构,强化了投资计划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筹措资金,管理制度逐步完善,投资行为逐步规范,投资效益不断提高。但审计发现仍然存在项目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基本建设程序和会计核算不够规范,以及未按规定使用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的问题。
(一)部分建设资金到位不及时。武汉医疗救治中心建设项目批准概算安排的资金来源中,有土地置换资金15045.14万元。截止2007年4月底,置换资金仅到位6012.58万元,尚欠9032.56万元,项目不能按计划完工。
(二)基本建设程序、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审计发现有5个项目建设手续不齐备,有的项目履行合同条款不够规范。武汉体育中心二期工程项目在2005年6月至2006 年8月间,通过分包招标方式增加投资32.59万元,未按合同规定预留质量保证金342万元、抵扣预付施工单位工程款146.41万元。武汉中环线南段道路建设项目2006年净少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7341.39万元,未将2005、2006年已实际发生的建设单位管理费支出505.93万元,按照费用配比的原则分摊到项目建设成本。
(三)未按规定使用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武汉阳逻陈家冲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委托阳逻街办事处承担,项目法人单位共向阳逻街办事处支付拆迁补偿费3373万元。经审计,阳逻街办事处于2005年10月至2007 年3月,先后将项目拆迁补偿费2030.4万元用于非拆迁支出。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006年至2007年4月,市审计局对91个单项投资计26467.26万元的工程造价进行了决算审计,审减工程价款3433.15万元,占投资额的12.97%。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不同情况分别进行了处理,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市财政局制发市直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市地税局加大房地产企业税款催缴入库力度,于今年7月底已组织税款入库12581万元。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专题研究审计整改措施,制定加强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现金管理和实行政府采购管理等10多项管理制度。市供销资产经营公司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企业减亏措施。新洲区成立专班整改陈家冲垃圾处理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归还被挪用的征地拆迁补偿费529.8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查处。总的看,今年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工作已初见成效。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对整改的情况,市政府将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制度的决定》,于今年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报告。
针对本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预算约束,坚持依法理财。要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全面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逐步实现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序化,增强预算约束力,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强化预算执行,特别是要加大对二、三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力度,促进依法理财。
(二)加强税源控管,坚持依法治税。要在加强税源建设,保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征管机制,理顺征纳关系,堵塞征管漏洞。税务、工商、土地、规划、建管等部门要形成合力,相互配合,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对税源的控管。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加大清缴欠税力度,定期公布欠税情况,及时清算应入库税款。要全面实施税收征管综合质量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机制。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提高投资效益。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政府投资规模越来越大,重大项目越来越多。市发改委、建委、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工作联系制度的作用,形成合力,加大对投资决策、设计、施工、造价、监理等部门和单位的约束,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管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力度,促进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不断提高。
(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特别是支农、社保、教育等,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中的规模不断扩大,比重不断提高。管好用好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完善涉及民生资金的管理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投入风险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估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和跟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解决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市属企业的监督与服务,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市属企业应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强化财务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不断规范增资扩股、企业重组、整体搬迁过程中的操作行为,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全面提升企业的竞争力。监管部门应注重强化对市属企业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服务,尽快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企业资产处置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防止损害国家、集体利益,造成资产流失现象的发生,促进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的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贯彻执行《审计法》、《预算法》,推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团结一心干事业,齐心协力谋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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