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至12日,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研讨会在武汉召开。湖北省内17个市州的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围绕贯彻实施监督法进行了交流与研讨。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业亮、研究室主任彭少怀分别主持了研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洪波,研究室副主任陈国荣分别讲话。本刊摘发研讨会上的发言,以飨读者。
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袁能银
我们认为,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主任会议是负责处理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的机构,担负着重责。主任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服务,在常委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中,起着组织、召集、引导、协调的重要作用。在贯彻实施监督法的过程中,应进一步强化主任会议的组织职能,改进主任会议的工作方式。此外,审议意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法明确将审议意见写入其中,并作为“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的依据,“一府两院”必须按照监督法的规定对审议意见进行研究处理,并在征求有关专委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意见后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
襄樊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黄洪斌
根据监督法对经常性监督工作的要求,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形式主要是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我们抓住常委会会议这个监督工作的中心环节,坚持会前深入调查研究,会后督促审议意见的落实,把人大监督的着力点真正转移到常委会会议上来。通过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来强化监督措施。一是严格筛选审议议题,坚持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来行使监督权;二是抓好审议前的调研,通过深入调研,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使意见讲得中肯,建议提得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实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再报告制度,保证审议意见的真正落实。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李早德
监督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强调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化。我们将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年度计划、主任会议的情况等通过人大门户网站、市级主要媒体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荆州市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还在荆州日报、荆州人民广播电台等三家市级主要媒体上分别开设了人大工作专栏,对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工作进行详细报道,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情况。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刘英剑
监督法的颁布实施,为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同时,监督法的许多规定还比较原则,比如监督法赋予了审议意见的法律地位,但对审议意见如何形成没有作出程序性的规定。过去,各地人大的作法不尽一致,亟待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实施办法,对此作出具体的程序性规定。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方面,监督法也只作出了一般的原则性规定,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法和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借鉴外省的有关作法和经验,在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时,作出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的规定。
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朱正轩
为了给宣传贯彻监督法提供队伍保障,我们积极抓骨干培训,组织“一府两院”组成人员学习监督法。举办了学习贯彻监督法报告会,扩大了学习范围、营造了宣传氛围、培训了骨干队伍。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力量,分别奔赴各县市区进行辅导。培训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了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增强了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同时,市委、各县市区高度重视监督法的学习宣传,都举办各种报告会,对监督法实施前的学习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张运生
新一届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在安排部署今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以及监督工作计划时,注意从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力求在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上认真贯彻监督法的基本精神,充分体现“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工作思路。尤其是在预决算审查监督中,审查的覆盖面已经逐步延伸到部门预算和财政投资建设项目,通过督促预算严格执行和对重点项目的管理,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魏先贵
为了让人民群众都了解监督法,了解人大监督工作,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优势,为贯彻实施监督法创造良好的氛围。根据主任会议的要求,研究室主动加强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联系和沟通,与新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多种渠道,多角度地宣传监督法知识。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制定的《荆门市人大工作宣传报道规程》就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宣传报道作出具体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人大监督公开原则落到实处。这样既保障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又有利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情况进行监督。
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胡石安
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鄂州市人大各专委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围绕党委工作中心和常委会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拟定或审议议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注意把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执法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做到一督到底、抓出成效。通过跟踪督办,既肯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所取得的成绩,又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了监督工作的实效,促进了行政机关的工作,体现了“监督既是制约,也是支持和促进”的原则。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陈出新
监督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丰富了人大的监督形式,充实了人大的监督内容,使人大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更具有操作性。按照监督法的精神,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对备案审查的程序、方式、时限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对“一府两院”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是监督法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又一重点。为了严格执行监督法的规定,黄冈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预算审查专门机构,及时修订了加强市级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明确把预算收支平衡、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等7个方面情况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内容。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义松 随着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一段时间以来,群众对行政和司法机关执法不严、办案唯钱、执法违法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对此,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和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意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监督上,有针对性地通过听取和审议关于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全市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提出审议意见,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严格依法办事,纠正各种违法和行政、司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使许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社会反响较好。
随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才庆
在监督工作的具体实践中常常面临依法纠正和推动自行整改中的一些棘手问题,针对性较强、矛盾尖锐,不好把握,尤其是“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议案进入程序后,如何依法操作,既需要勇气,又需要智慧。而这些问题的实践,往往又是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归根到底,一靠法律的权威,二靠人大的力量,三靠监督的水平。虽然监督的核心问题是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和敢于对工作负责,但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往往需要通过善于监督、善于碰硬的形式才能取得最佳效果,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敢抓又要会抓。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委员、法规研究室主任 李开文
我们把学习监督法作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首要的先导性工作,采取分散自学、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培训、集体研讨、知识竞赛、专题考试等多种灵活的方式,认真组织了对监督法的学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效果,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干部购买了《监督法辅导讲座》和《监督法问答》两本书,与“弘扬八种风气,打造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并在分散自学和听取辅导报告的基础上,组织人大机关科级以上干部围绕如何有效实施好监督法、如何按照监督法要求修订好常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三次集体研讨,保证了学习的广度和深度。
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杨俊武
在实践中,我们遇到一些问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按照监督法的立法原则和精神,在制定湖北省监督法实施办法中予以明确。一是明确监督对象,要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可对本行政区内不属于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依法实施监督;二是对专项工作评议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把对事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对审议意见作出明确规定,提交主任会议审定,再交由“一府两院”落实;四是对主任会议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在闭会期间的职权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听取有关单位的汇报,组织视察检查;五是明确违法责任,建议对“一府两院”及有关单位违反监督法实施办法的行为规定违法责任。
潜江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肖友文
以学习贯彻实施监督法为新的起点和契机,我们加大了监督力度。创新了落实审议意见工作方式。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整理后报送主任会议审议,再提交常委会表决通过。通过后的审议意见交“一府两院”研究处理。此外,常委会还把督办和民主测评有机结合,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的实效进行视察和评估,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评议结果,有效地促进了“一府两院”对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正确对待,认真办理,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王科军
为了保证监督法中一些新规定、新要求的贯彻落实并收到成效,天门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三项举措。首先是建立月工作台账。每月初,及时召开主任会议,将工作计划责任落实到委室,量化到天,月底制成台账印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其次,编发审议发言简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专项工作报告的发言由专人记录整理,精彩言论经摘要后汇编成“委员语录”在《常委会公报》上刊发。第三,改进调查方式。调研时不要相关部门陪同,而是根据资料,决定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调查采取听汇报、举行座谈会、实地走访考察和发放问卷、抽样调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用翔实的数据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可靠的依据。
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赖阳家
监督法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只有先认真学习好监督法,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内容,人大才能做到依法行使监督权,推动“一府两院”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而推进监督法在神农架林区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此,我区采取了多种方式和途径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将监督法的内容列入我区今年人大换届后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促进了干部学法。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彭少怀
要把监督工作的重点放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上,选准选好监督议题是前提和基础。能不能选准选好议题,关系到我们能不能真正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和抓住带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为了精心挑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议题,今年,常委会将过去有关专委会自报议题建议、研究室综合、主任会议确定的办法,改为首先由人大机关有关部门根据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提出议题建议,经研究室综合平衡,拟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的计划方案,报秘书长会议讨论。然后根据监督法,与“一府两院”沟通,最终在议题中增加了市政府自报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