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拟任审判检察人员任前公示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任命的薛建颖等3名拟任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
薛建颖、魏细玉、罗明超拟任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拟任人员任职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具体,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分别在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专线电话和公示意见箱,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专线电话为:82713432
市人民检察院专线电话为:65797078
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人事任免委员会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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