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农村委员会
为巩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推动我市农村税费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促进农民增收减负,11月1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吴玉梅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农村委员会领导汪光华、杨楚坤、项时运、徐汉桥等会同市税改办、市农经局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情况及农民收入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分4个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形式,先后深入到黄陂区木兰乡和新洲区邾城街共4个村20个农户家庭,与农民座谈算细账,查看农民负担“明白袋”,对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前后的情况进行了抽查,同时,调查组还听取了有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情况的汇报。
一、基本情况。
此次被调查的4个村是:黄陂区木兰乡青石桥村、桥头边村,新洲区邾城街余姚村、永立村。在抽查的20个农户中,2003年共有农业人口84人,劳力46人,计税面积56.82亩。据初步估算,今年20个农户家庭农民纯收入总数为163606元。其中,农业纯收入38656元,占总数的23.6%;务工收入96750元,占总数的59.1%;其他收入28200元,占总数的17.3%,20户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47元。今年,20户农民家庭承担农业税费总额为3651.83元,较改革前的2001年总数7497.25减少了3845.42元,减幅为51.3%。
抽查情况表明,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实现了平稳过渡,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一是宣传到位。认真落实了“三入户”(政策、明白袋、结算清退)政策,农民在负担回执上都签字认可。二是督查到位。各级税改办、负担办以及乡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确保了各项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减负到位。20户农民平均减负50%以上,有些乡村减幅更大,达到2/3。四是税费征收到位。从反映的情况看,被调查的4个村农民上缴国家税费的积极性得到了极大提高,达到90%以上。五是转移支付到位。市财政支付转移上半年已经全部拨付到区,保证了乡镇机构、村级组织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
二、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从我们对20个农户调查的情况看,这次农村税费改革总体上比较平稳,农民的负担得到了很大幅度的减轻,乡镇机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转正常。但仍然存在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引起我们重视,一是仍然存在10%左右的税费难以收缴,直接影响乡村工作的运行。二是个别农户负担卡填写的面积不实。三是有些乡村没有严格实施税费夏秋分征的政策,乡村垫付税费的情况仍然存在。四是乡村两级债务负担仍然突出,乡村组织建设需要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在目前农村税费改革刚刚完成的情况下,一些矛盾可能还没有完全暴露,一些问题可能被已取得的成绩所遮掩,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
第一,要进一步深化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切实认识到农民增收减负工作是我们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特别是要把农民增收作为当前农村各项工作的首位,从根本上解决好农民的负担问题。
第二,要解放思想,为农民增收减负探索新途径。要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为降低农业税、取消特产税创造条件。各级财政转移支付一定要如实到位,经济发展好的地方要学习外地先进地方的做法,坚持在稳定与发展的基础上推行减负试点,在探索中保护好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第三,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目前,农民负担仍然面临着一些潜在的矛盾和问题,随时都有可能激化和暴露。特别针对农村税费征收难,乡、村机构运行难等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随时了解农民负担的新动向,切实从政策措施上解决好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
第四,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和网络。要建立从市、区到乡镇、村、组,最后深入到农户的管理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农民负担公示制、入户制等,不断规范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同时,要进一步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透明度,防止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的进一步恶化。
第五,要严防一些单位和部门重新向农民伸手变相乱收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投诉制度。特别是要严防农村教育、城乡建设、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报刊征订、殡葬火化等方面出现违规收费行为,一旦发现要坚决制止,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