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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11月23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武汉市司法局局长  田传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下面向会议报告我市开展“四五”普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决议,我市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为目标,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市。经过五年的努力,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
   全市共有450万应普法对象参加了各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动;全市13个区、20条战线及所属的街乡镇、社区、农村、学校、企事业单位普遍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全市完成对各区、各战线和基层单位的普法考核验收,并已通过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对我市的检查验收。
   五年来,我市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市,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更加重视,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四五”普法是新世纪实施的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实施“四五”普法规划意见的汇报,对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市政府及时批转了我市“四五”普法规划。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武汉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的决议》。全市13个区和市直战线、部门以及基层单位都制定下发了“四五”普法规划或实施方案,各区人大常委会也作出了相应决议。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经过重新调整,由市长李宪生担任组长,各区和市直战线、部门也都由区政府和单位一把手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市共调整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1729个,有成员10696人,各级普法办有专(兼)职工作人员4091人,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每年都要听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汇报,定期组织开展检查、视察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证。市、区两级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都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与其他各项工作一样,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工作落实。我市还将普法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内容,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我市“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和有力监督密不可分。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内务司法委员会通过听取审议普法工作,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指导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经常过问、关心普法工作,多次深入基层和宣传现场检查指导,对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指导推动作用。
   二、普法教育的重点更加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一是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我市制定了《武汉市“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努力推进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在学习内容上,突出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WTO法律知识以及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还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学习了《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五年来,市委常委中心组举办6次法制报告会,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学者授课,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律专题集体学习研讨活动。各区和市直机关局级党委中心组每年安排学法不少于3次,举办法制讲座不少于2次。“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各级党委中心组共组织学法8502次,各区、各战线举办法制讲座、报告会5560次,法律知识培训班4093期。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法律知识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列为必修课程。市委党校五年来共举办各类主体班次43期,参训干部2200人次,每期培训班法律教学均在20课时以上。
   为促进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我市建立了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根据年度学法内容,全市每年举行一次干部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四五”普法以来,全市参加普法考试的各级干部达32万多人次。各单位将干部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计入《干部学法登记表》,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级政府以及行政执法部门坚持推行行政执法上岗资格认证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考试,实行持证上岗。市、区两级人大对拟任命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是强化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全市3万多名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除参加统一安排的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外,还参加了本部门实施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市政府高度重视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每年下达的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指标都对业务培训提出具体要求。市公安局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比武活动,全系统共举办培训班2000余期,轮训公安干警60000多人次。市交委发挥培训中心教育基地的作用,采取军事化管理方式,举办26期培训班对1827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进行了轮训。市国税局按年度对全系统干部培训统一安排内容、统一发放教材,每年对所学内容组织考试,强化学习效果。市工商局系统坚持开展“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充分调动了干部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我市实行执法资格认证制度,对全市8500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颁证上岗。行政许可法颁布后,我市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先后举办了3期市管干部学习班和18期处级公务员培训班,对全市政府系统所有市管领导干部和市直机关处级公务员2300多人进行培训和考试。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按照统一部署,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
   三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教育。我市制定了《武汉市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作出统一安排。五年来,市经委办班12期培训企业领导干部1680人次,全市35户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举办法律讲座、培训班216期,培训经营管理人员43350人次,重点学习了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各区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江汉区为辖区民营科技园内30家中小民营企业送法律书籍、举办法律讲座。青山区组织人员到一冶筑炉公司驻外地施工点上法制课,受到企业欢迎。相关经济管理部门也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开展企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市工商局指导市、区个体私营协会办班400余期培训会员8000余人次,发放普法教材4万余套。市文化局举办培训班60余期,对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网吧等单位的经营业主5000余人次进行法规知识培训。市地税局举办企业财会人员税法知识培训班482期,培训企业财务人员5.1万人次。“四五”普法期间,全市组织企业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法律知识统一考试达12万多人次。
   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我市先后制定了《武汉市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武汉市依法治校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格局初步形成,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第一,落实课堂法制教育。全市1569所中小学按照统一规划,将法制教育列入教学计划,全部开设了法制课。我市还将法制课内容列入全市中考范围,并将法制教育作为初中毕业德育考核的内容,积极引导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第二,结合学生特点开展系列法制实践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中,广泛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把法带回家”、“青少年维权岗”、“普法夏令营”、“交通安全征文”、“小法官学校、小律师学校、小交警学校”、“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以及“抵制电子海洛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第三,积极探索和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目前,全市1030所中小学聘请了法制副校长,880所中小学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并组织对1000多名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我市还建立了青少年信息化教育基地,全市60%的街道创建了“青少年法律学校”,已建成一批青少年教育活动基地,有20多万人次参加了包括法律知识在内的校外素质教育培训。第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工读学校已教育矫治不良少年800余人,教育转化率稳定在80%以上。2002年,全国工读教育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还建立“问题少年”帮教工作机制,由市、区有关部门组织对全市2900多名“问题少年”开展帮教活动。
   五是积极开展外来人口的普法教育。针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的状况,我市将外来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列为“四五”普法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市普法办制定了《关于加强外来人口法制教育的实施意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生产、经营和生活实际,明确学习内容和组织方式,并赠阅《外来人口普法读本》3万多册。各区和有关用工单位运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外来人口普法教育。江岸区建立房屋出租户业主和外来暂住人员普法例会制度,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江汉区组织“打工妹”法制讲座和学法竞赛活动。青山、武昌、汉阳、桥口等区依托社区市民学校,集中抓好外来人员的学习培训。新洲、黄陂等区对进城务工人员,采取“送法到工地”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推动外来人口普法工作,全市还先后组织开展了30万外来人口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同时,还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抓好其他人员的普法学习,推动“四五”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武汉市“四五”普法各类人员法律知识学习目录》,加强分类指导,进一步增强普法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共组织发行各类普法教材80余万册,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50余万份,并先后开展了宪法、婚姻法、工会法、保密法以及创优良法治环境等全市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公民学法用法的积极性。
   三、紧密结合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在体现“两个结合”上更加鲜明
   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人民群众的需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力量之源。“四五”普法以来,我市紧紧把握两个结合,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一是坚持以学习贯彻《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五”普法中,我市把学习宣传《宪法》贯穿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始终,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普法实施阶段,连续三年将《宪法》列为全市干部普法学习的重点内容。2004年,结合新修订的《宪法》颁布实施和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50周年,全市集中开展了宪法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宣传活动。在每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月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以“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是紧密结合全市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全市广泛开展WTO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市、区两级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开展清理和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作,为迎接入世做好准备。在2003年抗击“非典”斗争中,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全市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为夺取防“非典”斗争的全面胜利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紧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严打”整治、禁毒、企业周边治理、房屋拆迁、农村税费改革、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活动284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多万份,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整治“三车”是我市加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工作总原则,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全市组成由18000多人参加的5673个宣传工作小组,深入到街道社区,走街串巷,上门入户,发送宣传资料,宣传有关法规政策,做深入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保证了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全省召开的“依法治省、执政为民”报告会上,我市介绍了整治“三车”工作的做法和成效。
   四是努力贴近群众、贴近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税法、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水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保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工会法、产品质量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各区、各部门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送法进企业”等多种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广大群众手中。如蔡甸区每年4月份集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组织专人专班深入村组和农户家中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江岸、江汉、汉阳区围绕城区改造和房屋拆迁,把法制宣传做到施工现场,促进了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对上访人员宣传法制,解答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服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机构,面向特殊困难群众,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和法制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依法治理工作更加深入
   在“四五”普法中,我市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依法治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基层、行业、地方依法治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
   一是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街道社区依法治理。我市广泛开展以“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为主题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全市1064个社区(居委会)共建立法制宣传栏4353个,社区市民学校累计上法制课3万多次,配备各种法律图书21万多册,社区法制宣传志愿者达15832人。98%以上的社区已落实了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一套法律图书、有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的“四个一”工作要求。同时,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整合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力量,统一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以及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与街道社区建立联系点,定期深入社区,直接为社区居民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广泛开展,进一步深化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推进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围绕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维护村民权利,保障村民自治,营造农村法治环境为重点,在全市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目前,全市2033个村,已有1169个村开展了创建活动,创建工作面达57%。在全省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我市蔡甸区和江夏区大花岭村介绍交流了创建工作经验。蔡甸区星光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了农村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进一步加强,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
   三是行业依法治理逐步深入。各条战线、各个行业在依法治理中,突出抓好依法建制、以制管理、重点整治,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工业战线着眼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全面发展。武汉石化厂对照《安全生产法》修订了安全责任制,制定了23套装置的事故预案,确保安全生产,被评为全国安康杯先进单位。武昌造船厂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和保密资格认证工作,成为国内船舶行业首家获得四大体系认证的企业。神龙汽车公司、晨鸣纸业公司、武烟公司等企业规范合同、招标、采购的管理,企业法律工作部门参入企业决策和审查合同,有效地防范了经营风险。
   商业战线以诚信经营为核心,开展商业信用自律体系建设。市商业总会制订了商业零售业、服务业、供货商三类《企业信用自律标准》和实施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诚信自律建设。广大商业企业认真学习贯彻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和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规范商品价格、广告宣传、经济合同等经营活动,提高了企业信誉,改善了市场环境。武商集团武汉商场等23家商业企业被授予“武汉市商业信用企业”称号,其中中商广场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被评定为“中国商业信用企业”。
   教育战线深化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市教育局确定71所市级依法治校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全面启动了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和配套制度的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武汉市第49中学作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候选单位,已通过教育部专家组的考核评估。五年来,教育系统以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大力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公办学校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政策,不断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同时,大力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实行“一校一警”维护治安秩序,优化了学校教育环境。
   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大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我市广泛开展了“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对街道立面、背街小巷的违章占道、户外广告、乱贴乱画等进行专项整治;2004年组织大规模拆违战役,全年拆除违章建筑171万平方米;严格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先后开展了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烟草、客运、旅游等各类市场的专项整治;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权益,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开展了放心肉放心菜工程、查处假冒知名商标、取缔无证作坊、规范物价标签等专项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了打击偷盗自行车、街头抢劫、建筑工地砖砂石霸以及扫黄打非、企业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娱乐场所和网吧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
   四是以加强依法行政为重点,促进地方依法治理。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密围绕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考核评议科学化、监督手段制度化等主要目标,把深入贯彻实施《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作为建设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抓组织建设,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和监督机制。市政府明确要求把贯彻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建设责任政府的重要抓手,每年下达行政执法责任制指标量化考核,把贯彻执行执法责任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和考核。各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都建立了主要行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法制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落实。同时,我市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权力机关监督、专门机关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组织对“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领导人述职评议、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组织人大代表和委员对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有效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市政府法制部门、监察机关加强专门监督,先后联合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执法检查,及时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社会监督机制不断完善和加强,市政府每年选择部分行政机关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市委政法委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帮助司法机关及时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抓巩固提高,做好执法责任制基础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三清理、两规范”工作。近年来结合机构改革、加入WTO、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先后三次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的清理规范工作。在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中,全市共清理出1978年以来的各类文件229660件,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2150件文件分别采取修改、废止或停止实施予以处理。市政府统一规范了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制度,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建立健全受理、审查、监督等环节的制度和法律文书。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市、区政府和各级行政机关都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和政务信息。我市还推行公示承诺到社区,公安、民政、城管、计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社区建立统一的公示牌,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第三,抓机制创新,不断深化执法责任制的重点工作。我市围绕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制约有效的执法权运行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一是健全依法审查机制,确保行政行为合法。市政府明确规定,凡涉及调整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措施,要通过制订地方性法规或规章等法律形式确定;所有非事务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制订,都要经过法制机构或法律专家审查论证。市政府专门成立了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多次组织对政府立法和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参与部门决策和审核拟制订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上把关已形成制度。二是创新管理机制和方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在机构改革中组建城市管理执法局,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试点工作,实现了城市管理执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树立“依法行政、有情操作”的行政执法理念,妥善地解决了“整治三车”、“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遗留问题。在社区推进社会事务居民听证制度,对居民反映强烈的餐馆油烟扰民进行整治取得良好效果。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行政审批项目从1496项减少到221项,全市13个区和两个开发区都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审批项目。四是改革执法利益机制,使执法权力与利益脱钩。全市政法机关开展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制度改革,实现了执法经费与收费、罚款的彻底脱钩。市直行政机关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政府性基金实行国库专户管理,实现收支脱钩。各区也相继启动了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
   第四,抓责任落实,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深入发展。一是狠抓了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落实。市政府制定了《武汉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并督促各级行政机关相应制定了实施办法和成立过错追究机构,使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市政府还建立了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投诉督办中心,拓宽发现违法执法行为的渠道。为推动真追实究,我市抓住典型形成声势。如在处理龚徐湾违建私房坍塌事件、清理整顿违法用地、市商职医院重大火灾事故中,对发现的行政不作为都严肃追究了责任人,并公开向社会通报。2003年向社会公开通报了10起典型违法执法案件的查处情况。2004年以冠生园食品公司违规改制案在全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案学法教育活动,并严肃查处通报了59起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典型案例。通过抓典型,推动了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大追错工作的力度。据统计,全市2001年以来共有865名行政执法人员因违法执法受到刑事、党纪、政纪或其他方式的责任追究。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执法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市政府在总结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科学的执法水平评价考核体系,制定了反映执法一般要求的通用目标。同时,指导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反映其执法专业特点的考核专用目标体系。目前,所有市级行政执法机关都建立了通用目标与专用目标相结合的考评体系,严格按考评指标考核,促进了执法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手段更加灵活、科学,效果不断增强
   一是利用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我市推行“一月一法”学习宣传制度,充分利用每年的“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日、“4.1”税法宣传日、“6.5”世界环境日、“6.26”世界禁毒日以及“全国助残日”、“安全生产月”、“世界水日”和一些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的周年纪念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是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市属各新闻单位开辟专栏、栏目,发挥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法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武汉电视台《公民与法》、《警方30分》、《工商网递》节目,武汉晚报《江城警讯》副刊、《新闻148》、《百姓问政》栏目,紧密结合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以案以事说法,已成为固定的法制宣传窗口,受到广大市民欢迎。
   三是运用现代信息、资讯载体,拓展法制宣传新平台。各行政机关利用网络宣传本部门实施的专业法律法规,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市司法局开通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市工商局开通的12315消费维权热线、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开通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既是为民服务的有效载体,也是法制宣传的长效阵地。
   四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单位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橱窗、黑板报、有线广播、闭路电视、厂报厂刊、市民学校、村民夜校以及法制文艺演出、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收到好的效果。武昌区、黄陂区以辖区内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和典型案例为内容,制作了《珍惜人生、热爱生活》、《警惕“民转刑”》法制教育光碟,发到街道社区、农村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市文化局组织文艺团体创作的《正气满江城》反腐倡廉文艺晚会节目、《搭白算数》公民道德建设小品剧、《交通安全法》专题晚会等专题节目,深入到社区、企业、院校、驻军演出300余场,观众达20多万人次。“四五”普法以来,各级先后组织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制演讲活动达1500多场次,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基层法制宣传活动。
   我市“四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整体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边远农村和企业的普法仍是薄弱环节,外来人口和下岗人员等对象的普法教育在运作机制和载体上还有待加强。二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些从事普法工作的同志存在“厌倦”、“畏难”情绪,抓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三是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普法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围绕中心工作,贴近基层和群众不够,实效性不强。四是少数困难地区和单位普法工作保障机制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和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时有发生,司法人员办案也存在一些案件质量问题,极少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这些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明年,“五五”普法将要启动。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增强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的自觉性;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存在问题,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在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扩大基层民主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武汉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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