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5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主任委员 施占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人事任免委员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资格审查、调查和公示,4月3日,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提请本次会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将审议及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的提名 市长李宪生提名岳勇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鹍任武汉市公安局局长、张文彤任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国土资源管理局)局长,这是根据省、市委决定,市政府领导班子及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调整而提名的。同时鉴于市公安局局长黄关春同志已调任中共孝感市委书记,提名免去其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岳勇,男,1956年1月出生,1974年10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强。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开拓创新意识较强。任孝感市市长期间,能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切合孝感实际的发展思路,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广泛吸纳产业资本、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政策性资金,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增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与后劲。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革,完善农村配套改革,推动事业单位改革,整体实施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统筹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进步,稳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进一步发展文化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扎实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区域发展一体化思路,着力推进孝感市区建设,支持发展县域经济,加大融入武汉城市圈建设力度,县域经济持续稳步发展,有力推进与武汉的产业对接、科教融入、基础设施配套等工作。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加快形成,城镇化水平得到提高,城镇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扶农政策,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全市主要农产品全面增长,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得到发展。2005年底,孝感市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5%,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6.5%,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同比增长21.8%。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较大,社会事业发展加快,人民生活进一步得到改善。该同志事业心强,勤奋敬业,工作务实深入。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一班人的积极性。群众观念强,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生活勤俭朴素,要求自己严格,在群众中反映较好。 胡绪鹍同志工作经历较丰富,曾在市、区多个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和较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担任市政府副市长期间,主要分管城市综合管理、公安、司法、民政等工作,熟悉武汉市情及公安工作。 张文彤同志年龄较轻,学历较高,从华中理工大学建筑设计及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一直从事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工作,熟悉规划土地管理业务。工作思路清晰,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较强,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理论和实践经验。2005年任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以来,按照局领导分工,主持抓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能围绕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以旧城改造和新区征地工作为重点,稳步开展土地资产经营工作,去年土地成交金额、土地增值收益较2004年增长35%和31%,达到历史最好水平,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该同志工作务实,作风深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吃苦精神强,在群众中口碑较好。 二、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的提名 院长周文轩提名任命张卓立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根据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武组干〔2006〕28号文,市委决定任命刘世奎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建议提名免去其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为了加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提名任命张卓立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配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加强市中院审判一线力量,院长周文轩提名任命陈光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余汉平等12名同志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卓立同志,现任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院长。他思想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从事法律工作时间较长,熟悉审判业务。在基层经过多个岗位的锻炼,组织协调和驾驭全局的能力较强。思路清晰,工作大胆泼辣,敢抓敢管,勇于创新。任江岸区法院院长时,严格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了200多项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以制度管事、以考核管人的规范化管理模式,工作成效比较明显。近几年,该院办案数和结案率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并逐年上升,去年受理和办结案8000多件,人均超过150件。2003年以来,该院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队伍”、省“模范法院”、省“文明单位”、“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十多项荣誉称号,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对于提名任命陈光等13名同志的审判职务,人事任免委员会审议认为,这些同志思想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他们都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法律硕士学位的有8人。具有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实践经验,他们在助理审判员岗位上工作多年,熟悉审判业务。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能严肃执法,廉洁自律,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资格和条件。 4月6日、18日,人事任免委员会分别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名的拟任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均合格(考试成绩已书面印发会议)。 以上提名,人事任免委员会审议认为是适合的,请予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