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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2006-12-12
 

——2006年2月23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谭仁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着力培育支持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案》、《关于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案》、《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案》等3件议案。市人民政府对这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市长李宪生在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闭幕后即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议案办理工作,明确了议案办理工作的分管领导、主办单位、承办责任人,提出工作要求。各分管市长也相继召集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布置。随后,各承办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力求使议案办理工作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现将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着力培育支持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案》(以下简称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的历史机遇,以办理《关于着力培育支持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案》为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投资软环境,加强国家级开发区和都市工业园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沿海地区制造业向我国中部地区转移的承接工作,促进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养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和名牌产品。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开始,用3—5年的时间,通过制定、清理和完善相关培育、支持我市优势企业(集团)的政策和规章,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务中心的功能,营造有利于优势企业(集团)成长壮大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一批优势企业(集团)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联合重组,壮大规模;支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集团)加快发展,做大作强;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能力的名牌产品;引进一批国际国内知名企业来汉投资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武汉市的城市经济竞争力。2006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做好武钢、武烟、神龙、东风本田等对武汉经济发展具有支撑作用的大型企业的服务工作。支持2—3个优势企业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重组、壮大规模。支持武钢加快二冷轧、二硅钢等5个固定投资在亿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实施光谷激光等3—5个“武汉创造”的高科技项目。引进南车集团等2—3家国内外大型企业落户武汉。
   2、研究、出台3个有利于优势企业成长壮大的政策或规章。一是鼓励大中型企业和优势企业(集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政策。二是引导国有存量资产整合,推进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核心企业集中的相关政策。三是保护我市企业及企业经营者权益的有关政策。
   3、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强化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追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为企业、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依法调整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将行政审批、政务投诉与企业服务功能合为一体,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的难点问题。
   4、实现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较快增长;国家级开发区工业增加值增长达到20%以上,市级都市工业园工业总产值增长达到30%以上。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成立由市长助理万勇任组长的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1号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研究确定我市培育和支持优势企业发展的方向、思路和任务,制定相关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的近期和长远目标,研究、制定培育支持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的有关政策,及时协调解决议案办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各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各司其职,并将议案办理工作目标运行层层分解落实,共同推进议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2、围绕企业,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保护、引导和发挥好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主要承办部门负责建立重点企业联络员及企业家走访联系制度,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同时,加强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和督促检查,促进项目尽快竣工投产。
   3、突出重点,加快优势企业发展。根据1号议案的要求,着力围绕四类优势企业(集团),集中政策资源,实施捆绑支持,促进加快发展壮大。一是培育和支持一批现有的武汉优势企业(集团),突出抓好30项投资过亿元工业项目的滚动实施,支持武钢二冷轧、二硅钢、神龙二期等项目按期投产,完成武钢阳逻深加工基地一期工程,大力推进武石化技改和武烟异地改造;二是重组一批优势企业(集团),全面展开非工业领域国企改革,包括商业、交通、物流等行业,通过重组,形成一批优势企业(集团);三是引进一批优势企业,积极推进“武字头”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着力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引导外商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四是支持一批实践“武汉创造”的企业和项目,引导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和节能环保等企业利用先进技术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4、改善环境,服务优势企业。进一步为优势企业(集团)的发展壮大创造硬环境,积极推进服务于优势产业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围绕国家级开发区和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积极推进交通、物流、电力、环保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改善优势企业(集团)发展的软环境,扩大市直综合审批窗口试点,完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方式;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加强工作督办和效能监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以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5、培育品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加大对本地精品名牌的培育和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名优产品。加快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制定规划与调控政策,引导企业利用先进技术资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着力推进汽车与装备制造、光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等领域的自主创新,攻克一批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推动“武汉制造”向“武汉创造”转变。
   6、加强督办,落实办理措施。由各主要责任单位和协办单位负责围绕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发展壮大的各项目标,针对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办理工作。市政府领导和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还将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工作协调解决议案办理工作的问题,同时,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和单位办理措施、工作进度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促进1号议案办理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关于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议案》(以下简称2号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自愿参与、因地制宜、整体联动、群众公认”的原则,以农民增收致富为核心,以建设和完善基础设施为基础,以动员农民参与为主体,以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大力开展“致富门道明晰、基础设施完善、社保体系建立、社会和谐稳定”等“四到家园”创建活动,把我市广大农村逐步建设成为最适宜创业和生活的农村新社区。
   (二)工作目标
   在认真总结2005年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6年开始,继续扩大试点,分批推进,在蔡甸、江夏、黄陂、新洲、东西湖、汉南及洪山等7个区2087个建制村(即行政村)和农场大队,逐步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创建活动。
   2006年,全市力争完成330个村的试点任务。其中,完成2005年110个试点村的试点和评估验收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村塆长效管理机制,并新增试点村220个。2006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进一步明晰致富门道。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培育和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产品正规化基地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力争农业产业化农户覆盖率达到53%。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有偿流转机制,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新建7个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力争全年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6万人以上。试点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力争比上年增加10%以上。
   2、进一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做好村塆建设规划,推进“四通四改一化一室一场”项目建设,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加快村塆植树造林工作和村多功能活动场建设步伐。投资4.55亿元,推进小城镇建设。加强以小型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市投入1.2亿元对远城区155千瓦至800千瓦骨干排灌电站分3年进行更新改造。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06年市投入2000万元以上解决市郊6.8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垸内钉螺治理,逐步实施通自然村塆水泥路建设,并建立农村公路养护新机制,加强农村道路养护和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的基本生产和生活条件。
   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保体系。加大对农村教育、卫生等公共事业投入,力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达到140万人。完善农村低保和五保人员供养制度,为被征地农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4、稳步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到家园。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送戏、送书、送电影下乡活动,大力扶植农民文化经营活动,繁荣农村文化市场,丰富农民群众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农民群众的综合素质,创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人居环境。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学忙任组长的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将办理落实2号议案纳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完备的实施方案,做到目标量化、措施具体、责任到人、努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条块结合、条块互动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好规划,稳步推进。坚持规划先行,有计划、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试点村和整个农村的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由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指导各区试点村的规划建设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逐村抓好规划的落实工作,并着力抓好一批示范村的规划和建设工作,以起到典型引路作用。
   3、调整结构,促进增收。全面落实“三免三补”等一系列惠农政策。深化农业结构调整,着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民素质,大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切实实施农业、科技创新,强力推进农产品品质监管和标准化建设,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4、加大投入,整合资金。继续加大政府对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2006年,市级财政按每村不少于80万元,各区配套资金不少于30万元用于试点村基础设施建设。整合“三农”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向试点村。同时,逐步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导向的多元投入机制,积极倡导城乡对口帮助、社会单位赞助、企业参与投资、致富能人支持、广大群众动手,实行整体联动。
   5、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运用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全社会大力宣传实施家园建设行动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政策规定,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调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己动手,建设自己美好家园的积极性。
   6、加强调研,强化督办。各区、市直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明晰武汉特色新农村建设的思路,措施和方法,着力帮助基层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指导基层和群众在家园建设中的实践和创造。市2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办组,深入各区检查了解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各区、市直各部门工作,共同推进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
   7、抓好结合,协调推进。一是把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与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双基工程”、万名干部下基层、贫困村扶贫、文明小康村建设等结合起来,相互促进。二是把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与农村产业规划、卫星城和小城镇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三是把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多种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
  
   三、《关于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案》(以下简称3号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水环境、水生态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法,强化管理,科学规划,加大投入,远近结合,有计划、分步骤地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水环境监控能力,着力营造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良好水生态环境,努力彰显我市滨江滨湖的个性魅力,为我市可持续发展、提前进入小康社会和武汉市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2010年近期规划和2020年远期规划纳入《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中,并明确试点目标,开展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工作。根据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近、远期目标及试点目标,结合3号议案的要求,2006年的主要工作目标如下:
   1、编制完善涉水规划,有计划分步骤实施规划目标。完善《武汉市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规划》,组织编制《武汉市城市水源地保障规划》、《武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武汉市城市排水规划》、《武汉市远城区湖泊保护规划》、《武汉市供水规划》、《武汉市污泥处置规划》等6项涉水规划,使武汉市涉水工程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2、保证饮用水安全,治理和关闭长江、汉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和污染源。加强长江、汉江等重点饮用水源水域的管理,在长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及汉江流域武汉段沿线禁止新设排污口。制定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方案,建立应急机制,确保饮用水安全。
   3、严格规范审批程序。按照《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的要求,对水体周边开发项目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湖泊、港渠周边的污染单位限期治理或搬迁。对城市污水收集管网未覆盖的滨水区域开发项目,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雨污分流。对湖泊、港渠周边的污染单位限期治理或搬迁。
   4、完成截污规划,实施“清水入湖”计划。目前,中心城区38个湖泊中尚有20个湖泊需要进行截污工程建设,按“清水入湖”工程计划组织实施,力争3年内完成其主要排污口截污。2006年完成喻家湖截污工程,实施官桥湖截污工程;对月湖、南湖、墨水湖等部分湖泊主要排污口进行截污,削减入湖排污总量的30%;对湖泊周边无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地区的排污设施开展分散式处理工作。2006年实施“一区一湖”工程,每个区选定一个湖泊开展景观建设和水生态修复试点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5、启动实施“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将武昌地区的沙湖、东湖、严西湖、严东湖、北湖、杨春湖等湖泊连为一体,通过涵闸、泵站、港渠等引水工程进行联合调度运行;年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和地质勘测、水生态监测等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继续推进汉阳地区水网生态修复工程,将汉阳东湖水系中的后官湖、龙阳湖、墨水湖、三角湖、北太子湖和南太子湖等6湖与长江、汉江实现连通,力争年内实现水系全面贯通,达到“引江济湖”调水条件。
   6、加强排水港渠的综合整治,改善港渠周边环境。分3年重点整治黄孝河明渠、巡司河明渠、沙湖港、罗家港、机场河明渠、南湖港、青山港等具有城市重要排水功能的大港渠,治理长度约30公里。2006年启动实施青山港、南湖连通港、塔子湖明渠疏浚治理工程;完成黄孝河明渠及巡司河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工作,力争纳入2007年城建计划并启动实施。
   7、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2006年完成汉西、三金潭、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运行。完成落步嘴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启动黄家大湾、北湖2座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2006年底,使我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59万吨。
   8、因地制宜推进“两江四岸”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改善两江生态环境。完成汉口江滩汉阳长江一桥至杨泗港长3.15公里的江滩建设,2006年5月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五一”对市民开放,2006年底前完成二期工程。实施武昌临江四期防洪及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汉江一桥至月湖桥1.8公里汉江两岸岸滩整治工程。
   9、开展工程技术类及监测管理类关键技术研究。对城市水网生态友好型水利设施构建技术、生态港渠中水力要素、城市分散点源污染处理技术集成、引水安全技术、主城区小型湖泊的生态补水技术、湖底淤泥处置技术、水生态系统监测技术、评估方法及指标体系、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对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
   10、研究制定水生态系统工程管理对策,逐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研究制定《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专项融资办法》、《湖泊、港渠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出台《武汉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加大水生态系统的监控力度。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尹维真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3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领导,根据提升城市竞争力、亲和力、个性魅力和综合实力的总体要求,由各区、各部门负责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各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2、广泛宣传,形成共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珍惜、保护水资源、爱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抓住世界水日、世界环境日、中国水周等有利时机,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经济社会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共识。
   3、严格执法,强化管理。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城市排水条例》、《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增强各区、各部门和全体市民的法律意识。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认真查处违法侵占水域、污染水体的行为;严把项目引进关,拒绝重污染项目入市,启动“清水入湖”行动计划;采取各种措施,开展节水活动,强化节水管理。
   4、多方融资,加大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及省政府的财政支持,努力吸引外资,强化资产市场化运作,争取社会资金的投入。调动各方积极性,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5、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建立协调会议制度,掌握办理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步工作。建立信息反馈制度,组建办理工作网络体系,畅通信息渠道。加强督办查检,推动办理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民政府对2006年市人大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并将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最大限度保障,在办理工作中,我们还将适时邀请市人大领导和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努力让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让人大代表满意,也让人民群众满意。以上办理工作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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