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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
2006-12-12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2月25日在武汉人民会议中心举行,会期三天。
   会议开始时,听取了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万文周关于人大工作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辅导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要点》。
   会议分别审议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和《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决定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将《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草案)》登报,广泛征求意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是重视的,办理方案基本可行,并就进一步做好今年的议案办理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通过了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任命了新一届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任免了市中级人民法院18名审判人员,批准任命了13名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结束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陈华芳、王成宇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单大年、苏忠遂、胡国璋、吴玉梅、杨向玲,秘书长吕金芝和委员共43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宪生,副市长涂勇、张学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河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10名市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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