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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盛东的供职报告
2006-12-12
 
   
   
   
   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人大常委会确定的有关人事任免议题,我谨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
   一、工的工作经历
   我于196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武汉锅炉厂车间和厂机关工作了4年,在团市委三个部门和委班子工作了13年,在江岸区政府和区委工作了7年半,在市国家安全局工作了4年,在市委统战部和市民族宗教委员会工作了5年半。在80年代和90年代,经组织选调和同意我两次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学习,分别取得政治专业大专学历和行政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34年来,我由一名晓事不多的青年工人逐步成长为负有较重要责任的领导干部,深深地感受到了人民养育之情、党组织培育之恩、周围同志帮助之力、理论武装和实践磨练之功。这一切都将激励我在今后更加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自觉地改造主观世界,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加务实地在本职岗位上为人民服务,努力做一个让党组织放心的干部、人民信任的公仆。
   二、我对拟任职务的工作思考
   组织上拟安排我继续在市民宗委工作,我深感责任重大。一是因为,国际国内的形势告诉我:“民族、宗教无小事”。当前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境外敌对势力也把它作为对我国进行渗透和进攻的首选武器。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中,我国的宗教问题与民族问题相交织,已经成为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全局性重大问题。武汉是一个多民族聚集且交往频繁、多宗教并存且代表人物集中、区位逢中而影响面广的特大中心城市,历来是全国宗教工作和城市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在新的形势下愈显其情况复杂,敏感度高。二是因为,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高度重视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方面大力关心支持和民宗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民族宗教工作过去打下了坚实基础,近年又有新的发展,分别受到国务院、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和省里的表彰,因此,下一步要巩固基础,保持先进,更需要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与时俱进,付出更多的心血和努力。对此,我深知今后的工作责任更为重大,丝毫不能懈怠。为此,对下一步全市的民族宗教工作,一定要坚持“巩固基础,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聚智聚力,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去努力实现我“保持全市民族关系和谐、宗教领域稳定,推进民族经济文化事业跨越式发展、宗教优秀文化资源开发成为全市旅游业的重要支柱”的目标。我对工作重点的思考是:一要以如履薄冰的态度切实履行“武汉民族宗教保平安”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民族宗教方面影响稳定问题的化解率保持在96%以上;二要深化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宗教适应社会办实事活动,于是民族宗教工作向市民宗委协调服务,社会各方合力推进的方向发展;三要改善援藏工作机制,保持武汉援藏工作西藏山南地区第一和全自治区先进的位次;四要充分调动宗教界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积极性,为造福社会和开发宗教优秀文化旅游资源作出突出贡献;五要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整个民族宗教工作系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要面向基层,改进作风,加强服务,完善目标管理,把民族宗教工作的任务落实到基层;七要进一步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研究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实现管理规范化、活动正常化。
   在推进武汉民族宗教工作深入发展的进程中,我将努力做到:1、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带领班子成员始终保持与时俱进、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自我加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认真学法,严格守法,正确用权,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3、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决议,完成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4、认真加强世界观的改造,强化执政为民的观念,坚持党的三大作风,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人民做事都要以党和人民满意为根本尺度。
   三、对我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态度
   本次人事任免是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对我的选择,我深感个人的能力和水平与拟任职务仍有差距,但请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相信,无论是否当选,我都会勤奋地为党的事业工作,请在实践中检验我。以上报告,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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