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尊敬的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人大常委会作供职报告,真诚地接受人民的挑选。 我出生于1953年8月,1972年8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先后在中学做过教师、教导主任和副校长工作;于1985年到区教委工作,从事中学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在科长、副主任、主任岗位上工作了13年。1998年调到区政府工作,任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副区长,协助区长做全区文教卫体等方面的工作。2002年10月调市教育局任副局长至今。 回顾自己的成长史,我深深体会到: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所迈出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凝聚着党组织的培养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倾注了老领导、老同志们的关怀和教诲,也得益于同事和领导集体的支持和帮助。我衷心地感谢党组织的关怀培养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并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竭尽全力为党和人民做好工作。 今天,组织上提名我作为市教育局局长候选人,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此时此刻,我的心情忐忑不安,既为组织上给我有机会到重要的岗位上工作感到高兴,更多的是感到使命崇高,责任重大,唯恐有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感到高兴的是因为来教育局工作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而组织上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志们给予了积极的认可,人民群众给予了更多的鼓励,党和人民又想把更重的担子交给我来担任。感到压力很大、十分不安是因为武汉教育发展的起点很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望很大,教育发展中深层次矛盾日渐突现,解决这些问题难度也更大,自己担心挑不好这付担子,辜负了党和人民的重托、广大群众的信任,给党的事业带来损失。想到这些,我深感接受这一任务只能做好不能做坏,只能促进教育快速、均衡、和谐发展,而不能贻误时机,阻碍教育事业发展,更不能因工作失误给教育工作带来损失。 近几年来,全市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按照认真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上好学、教好书、治好教、管好校”为目标,千方百计地发展教育事业,坚定不移地推进教育改革,与时俱进地加强教育管理,求真务实地转变教育行风,有力地促进了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和教育质量、效益的提高。武汉教育在全省、全国有较好的影响。这些既为推进教育继续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也为教育的更快更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在看到教育发展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较多。如教育收费很不规范,乱收费的问题时有发生;推进素质教育主动性不够,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依然存在,学生负担仍然很重;优质教育资源一方面由于发展较快,有的名不符实,另一方面人民群众的需求又得不到满足,以至办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教师师德失范在一部分学校、一些教师身上仍然存在。等等这些现象,人民群众很不满意,教育战线的干部、教师很有意见,党和政府也要求下大气力加以解决。对于这些问题,作为教育局班子成员的我也应负有重要责任。作为若要挑起教育局主要领导这付担子的我,也必须正视这些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并力争尽快解决好这些问题。应该看到,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各方的支持与配合。但教育部门决不能因此而畏缩不前,决不能因困难大而无所作为,更不能期盼教育外部一切条件创造好了再来解决这些问题;而应认真分析问题原因,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不断创造工作条件,适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我们正在采取一些措施,也将继续采取措施解决上述问题,其目标就是要把不该收的费坚决地不收,过重的课业负担坚决地减下来,教师师德失范的言行坚决地加以纠正,招生办班不规范的作为坚决地加以规范,有力地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政府教育工作部门有所作为、大有作为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状态,以此推动教育更快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个人成长经历和工作实践使我深深体会到:一个人的认识水平、工作能力决不是随着工作岗位的变化而自然得到提升的。人的职务可以由组织上任用,但人的素养则靠个人自身修炼。这次组织上为自己提供了到新的岗位上工作的机会,人大常委会若能批准我的任命,我将把新的岗位作为工作的新起点,努力做到: 1.加强学习,在理论联系实际上狠下功夫。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努力钻研理论知识;政治上做到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工作中严格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大局,维护团结,尊重领导,信任同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 2.努力工作,在积极创新上有所作为。要善于捕捉当今时代的新信息、新技术,将其运用到工作中去;不断提高决策水平和创新能力,在推进工作中狠抓落实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创新、工作成效创新,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所作为,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收费问题、改制校问题、学生负担过重问题入手,力争有所突破、有所前进。 3.接受监督,在为民服务上大做文章。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的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因此,工作中要铭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从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出发决策工作,推进工作,以群众满意不满意来检验工作成果。要建立和健全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办好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自觉地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虚心地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把自己始终置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中,置于法律法规的监督约束之中,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决不能以权谋私。 4.勤政廉政,在严于律己上做出表率。要严格遵守党和政府关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地做到工作上高标准、生活上低要求;自觉地接受廉政监督,管好自己及自家的人,管好单位的人,管好周围的人;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思想上筑起反腐败的牢固防线。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今天,我在这里接受人民的选择,对我的人生将留下深深的印记。无论审议表决通过与否,我都会正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虚心接受审议意见,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如果能够表决通过,将意味着我肩上的责任更大,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发奋工作,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团结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与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一道,为促进武汉教育快速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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