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你们报请批准的《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05年11月26日经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请根据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改建议的说明,对《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修改后,公布施行。 特此批复。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