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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的决议》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4年6月24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顺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决议》对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全社会卫生水平和文明程度,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是我们人民政府抓好公共卫生工作很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依据。一年来,在《决议》的指导下,我市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及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下面,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汇报有关情况。
   一、落实《决议》所开展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建设,保障贯彻落实
   市人大《决议》通过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对加强公共卫生建设作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并把公共卫生建设的工作列入了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内容之一。
   各区政府也纷纷将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列入年度重要工作内容,对相关事项,都制定了工作方案,实行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考核制,定期和不定期开会及时商讨,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2003年8月6日,在市政府建议下,市委常委通过了《武汉市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决定投入3亿元进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8月11日,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计委、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信息产业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为成员的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委办局按照各自职责,积极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强公共卫生基础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运行机制
   2003年8月6日,市委常委会通过《武汉市公共卫生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决定投入3亿多元资金进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其中国家投资6000万元,省投资670万元,市投资1.45亿元,区投资1795万元,单位自筹(含资产置换)1.53亿元。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全市投入3000万元资金进行疾控系统基本建设。其中,市疾控中心土建和设备投入800万元,13个区疾控中心土建和设备投入1400万元(洪山区、汉阳区、黄陂区三个区的疾控中心新建业务大楼),87个乡镇卫生院防保科的设备共投入435万元;基本建成了以市一级为核心,区为枢纽,街(乡)为依托,社区(村)为基础的,装备较好、反应迅速、上下联动、运转高效的四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为提高基层防保人员业务素质,市卫生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培训:以非典防治为重点的大型预防医学逐级培训,以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重点的现场流行病学培训,以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为重点的检验技术培训。一年来,全市共有5100人次参加了各类培训班。
   全市不断加强计划免疫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免疫。在进行大量调研的基础上,计划近期由市政府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全市免疫预防工作。
   2.医疗救治体系建设
   (1)市政府决定,将市传染病医院与市结核病医院合并外迁建设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总投资21375万元,新建业务用房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设病床600张,本月中旬奠基开工。
   (2)6个远城区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共投入资金1156万元,其中土建580万元,设备576万元,现已全部按照传染病区的规范要求进行了竣工验收。
   (3)全市87个乡镇街卫生院改建维修65个、新建22个,共投资1740万元,其中土建维修改造693万元,设备1047万元,现已全部完工。
   (4)新建市急救中心业务楼5000平方米,同时建设三个分站,总投资2450万元。申请国家专项资金1470万元,其余资金由市投资和自筹解决。目前正在进行选址论证,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5)新建市妇幼保健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总投资4800万元,其中:市财政资金3500万元,单位自筹1300万元。现已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部分拆迁工作,争取年内开工建设。
   (6)全市有9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7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验收达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已达到100%。继2002年洪山区被评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之后,2003年江汉区也被评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
   (7)2003年已完成对全市远城区中心医院传染病区、136家发热门诊及SARS患者定点收治医院的医、药、护、技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共计1623人参加了培训。
   3.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完善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对于疾病的“早发现、早报告”具有重要作用。去年以来,我市投入建设资金500万元,为市、区疾控中心配置了38台电脑、15套服务器,为17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配置了电脑,确定了1973个行政村电话疫情报告点。在市疾控中心建立市公共卫生信息网络指挥中心,纳入疫情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总数达242家。目前已基本建成了以市政务网为依托,纵横衔接、覆盖市、区、乡(街道)、村(社区)的四级网络体系。全市已实现法定传染病疫情全天候实时在线网上直报,及时报告率和准确率大大增强。我市网络直报体系的建设得到了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4.卫生执法体系建设
   截止目前,市、区均已正式成立卫生监督所全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总数已达612人,配备专用车辆21台。卫生监督队伍组建之后,全面加强了公共卫生中涉及到的疫情报告、传染病隔离、医院消毒、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急性职业中毒、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监督等方面的监督执法。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已纳入全市卫生信息网络,建立了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执法工作的新形势,卫生部门坚持“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多次举办《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培训和讲座,不断提高食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素质。各区也结合具体情况,分别举办不同形式的培训班。武昌、青山等区卫生局还组织卫生监督员进行严格的军训,力争建立一支作风硬朗、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队伍。
   2003年下半年以来,卫生执法队伍有效地处理了汉阳“艳阳天”80余人食物中毒事件、长航大酒店二次供水水源污染事件、桥口区氯气泄露事件等7起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无人员死亡。
   在加强公共卫生建设过程中,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市城管部门在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同时,在200所中小学周边建立执法服务岗,控制占道经营的饮食点;市农业部门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在全市271个集贸市场配备蔬菜检测仪,指导蔬菜批发市场和蔬菜加工单位建立农药残留自检体系。这些措施,强化了各职能部门的服务理念,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好评。
   卫生部门始终以打击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对制售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打击。今年1-4月份,全市卫生部门共取缔无证食品摊贩318户次,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6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2.4吨,没收制假售假工具27件(台);并于今年元月2日和15日先后两次在金口垃圾场,将市、区卫生部门在打假工作中收缴的假冒伪劣食品进行集中销毁。
   工商部门在继续深入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同时,围绕热点、突出重点,开展食品打假行动。今年上半年,工商部门共打掉制假售假窝点34个,查获劣质粮油18847公斤、水产品及制品1650公斤、饮料25799瓶、糕点2360公斤、劣质调味品207件等违法物资,市场标值210.41万元,罚没款144.9万元。
   城管部门将收缴违章占道经营车辆和物品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下达违章通知书300多份,清理违章占道、出店经营360余处,收缴手推车、三轮车、快餐车等各类占道经营的车辆和擦鞋工具、烧烤炉具1025件,违章经营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全市公共卫生体系经过一年来的建设,在防病工作中已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今年初防治禽流感这场人禽共患疫病的过程中,我市卫生系统依托初建的疾控体系网,落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总指挥部1号令,87所卫生院的疫情车一起出动,配合农业部门进行禽类散养农户入户消毒、人禽流感防治、流感病例监测,对养殖大户鸡舍及环境实施消毒,面积达2,985,500平方米,出动消毒人员7,800余次,采用生石灰、福尔马林对禽舍进行预防性消毒,共计消毒14,860余户,全市无一例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生。去年底今年初国内出现非典疫情,我市及时启动防治工作,严阵以待。在各种演习、演练过程中,疾控体系的整体反应能力都比较强。在处置外环境霍乱弧菌污染和成人流脑疫情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我市各级疾控人员都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反应。
   (三)依法加强食品卫生监管,确保市民健康权益
   2003年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以来,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生产、整治无证非法食品经营等重点内容,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所提出的若干建议,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强力整治,净化全市食品市场。
   1.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法制意识
   为提高食品从业者的守法意识和广大市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各相关部门将《食品卫生法》纳入年度培训或宣传计划。在宣传过程中,各单位面向社会、面向管理人群,深入社区、深入群众,使宣传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卫生部门以“食品卫生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组织卫生监督员上街进行卫生法律知识宣传、开展咨询服务活动。今年5月22——26日,卫生部门以“食品安全关系你和我”为主题,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和卫生知识。
   市工商部门以《食品卫生法》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和宣传,组织“以案说法”、“一月一法”等系列活动,并分别在武汉电视台、武汉晚报开办《工商网递》专题节(栏)目。该节(栏)目已逐渐成为我市媒体的知名节(栏)目。
   市质监部门适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红黑榜暨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报道质量监管和“打假”工作情况。
   市城管部门为整治餐饮摊点占道经营,出动宣传车深入到背街小巷进行广泛宣传,发放《告经营者书》等宣传资料,教育饮食从业者和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
   2.以食品生产源头为重点,加强食品卫生监管
   各部门以食品生产源头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责任制管理,并围绕广大市民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大力开展专项整治,净化全市食品市场。
   市卫生局制发了《关于推行卫生监督责任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区卫生局及有关单位将管辖范围内所有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单位按街道、社区将日常监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并在本单位公示;同时建立过错追究制,保证卫生监督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市质监部门从源头抓质量,积极推进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质量监管,针对性做好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企业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开展肉制品、乳制品、茶叶、饮料、调味品、方便食品、罐头食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速冻米面食品等10类食品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专项调查,建立质量档案,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打下良好的基础。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市农业部门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对上市销售的蔬菜进行农药残留的抽检,并分别对蔬菜基地、蔬菜市场和全市农药经销门点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突击性联合执法活动,专项整治违禁农药及混配剂的使用销售和蔬菜销售质量安全情况,使得农药、蔬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市城管局在全市开展了争创“市民满意路”和“市容环境达标街道”活动。市、区城管部门成立专班,采取日查月评、媒体按季度公布、年终总评奖惩的方式,对主要道路和街道辖区的市容环境进行检查督办。目前第一批考核评出了20个“市容卫生不达标街道”和若干条不达标道路。通过考核,推动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强化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以区为主、街为基础”的管理体制,提高了道路市容环境日常管理水平,有利于市容环境质量长效管理。
   卫生部门于去年三月份专门组织人员到北京进行考察,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市“早餐工程”经验,并在江汉区开展“放心早餐”的试点活动,力求通过“四定”(即定时、定点、定品种、定人员)等方式来规范早餐经营单位的经营。同时,加强对早餐经营户的监管力度,保证顾客的身体健康。目前,武昌、青山等区也在积极酝酿和筹划“放心早餐”工程。卫生部门将通过这些措施,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早餐就餐环境。
   针对夏季来临后,夜市排档扰民有所抬头的问题,全市城管部门从4月10日起加大对违法占道经营特别是饮食摊点、夜市排挡的整治力度,对全市64处严重扰民的夜市排挡进行了专项整治,有力地遏制了夜市排档占道经营的势头。武昌区针对和平大道、三佛阁、复兴路、首义小区、自由路等5处夜市地段堵塞交通、影响居民生活的问题进行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受到了当地居民的热烈欢迎。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规范米粉生产经营。卫生部门采取一系列措施,帮扶米粉生产企业发展。2004年3月18日,位于我市桥口区古田四路的全省最大的米粉厂——武汉市长寿粮食复制品有限公司建成并投产。该厂投资500万元,引进27条自动化、全封闭流水生产线,具有日产米粉100吨生产能力。目前,该厂已开始向大型超市和部分企事业单位供应米粉。
   (2)开展争创A级超市活动,加强对超市“散装食品”的管理。为了让市民在超市中放心购买食品,市卫生部门严把产品卫生质量关。全市超市的散装食品的管理已见成效,并受到国家卫生部重视,将于近期在武汉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
   (3)探索实施“中央大厨房”工程。按照国家食品卫生规范和卫生标准,卫生部门指导企业编制卫生标准操作程序,从企业的食品原料、生产厂房、工艺布局到食品生产过程、储存、配送、展销、品质检验等诸环节,均实行严格的卫生管理,使企业具备科学的卫生管理体系、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合理的物流配送机制,向市场供应安全卫生的食品。
   (4)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2003年市卫生局要求市、区卫生监督员在学校食堂卫生监督检查和自查中,按“量化评分表”进行评分,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卫生监督部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推行,使卫生监督检查的透明度大大提高,学校食品卫生的管理由被动转为主动。各学校建立了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配备了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积极创建A级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由过去的45.6%提高到现在的93.7%。
   (5)探索建立卫生协管员制度,提高卫生监督工作的效率。江汉区开始进行了卫生协管员试点。卫生协管员经考试择优录用,统一由区卫生监督所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协助卫生监督员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这一尝试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向街道、社区延伸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一年来各区、各部门认真履行爱卫工作职能,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1.加强健康教育及社会公德教育。开展“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在农村启动了亿万农民健康教育。2004年4月29日市文明办、市爱卫办、市城管局组织周末卫生日的义务劳动和上街宣传活动,全市近6万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市领导对市容环境和“讲社会公德、做文明武汉人”宣传实践活动进行了综合检查。市教育局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高中、中专开设讲座,还利用黑板报、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2.积极配合“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在全市试点区街(一区二街)及各区“平方公里示范区”组织开展除“四害”、健康教育、周未义务劳动、卫生检查等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6月7日和14日省市领导俞正声、杨永良、罗清泉、王生铁、陈训秋、赵零、李宪生、刘善璧等分别到武昌珞狮北路中段、小东门至武昌火车站铁路沿线参加义务劳动。同时,配合市文明委组织安排170家省市直机关及省属单位参与各区、街的周末卫生日义务劳动,许多地区卫生面貌大大改善。
   市环保局为配合“清洁武汉,美化家园”活动,2003年拟定了1100家饮食单位油烟、噪声整治计划,限期整改524家,完成515家,限期取缔576家,已取缔527家。2004年拟创建的22条饮食油烟噪声达标街,正在组织实施,计划今年11月完成整治任务。在江岸、江汉、桥口、汉阳和武昌区环线内的216个污染企业2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与拆除计划,目前全部完成。
   3.强力推进“门前三包”工作。市、区政府将“门前三包”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体系,提出“一区两街”和其它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一般道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要达到60%以上。各区按照市里的要求,狠抓“门前三包”工作的“五落实”(责任书签订落实、垃圾容器配置落实、“门前三包”保洁员到岗落实、责任任务落实、检查考核落实)。经过一年来的努力,全市主次干道“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55900余份,签订率达92.8%;一般道路签订14723份,签订率达45.6%;临街门点垃圾容器统一配置25787个,配置率达94.3%;800名“门前三包”管理员分配到78个街道216条主次干道;“门前三包”保洁员队伍落实到位,并逐步改变了过去以聘请退休老人为主的做法,保洁员队伍中下岗职工、中青年人的比例提高到54%。
   4.综合整治环境。2004年4月是我市开展的第十六个“爱国卫生月”,也是《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实施后的第一个“爱国卫生月”。今年我市加大了宣传执法力度,加强了内外环境的整治与美化,及时清除城区(镇)主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及城乡结合部的暴露垃圾,治理蚊蝇孳生地,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环境卫生问题。据统计,全市参加周末义务劳动的共26.29万人次,出动车辆1358台次,清除垃圾8万余吨,清理卫生死角7829处,清除“牛皮”癣44万余处,疏通沟道5547米。此外还开展了楼道杂物的清理,拆除违章建筑等活动。
   5.市农业局去年投资600万元改水、改厕,使7.7万农民饮上了清洁的卫生水,建无害化厕所4200个。今年,继续投入750万元,让50个村的农民饮上卫生水。
   6.坚持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一年来全市开展了三次大规模灭鼠,省爱卫会组织除四害专家组对武汉市近5年巩固灭鼠工作成果的情况进行了复查,对7个中心城区进行实地考核,各项灭鼠指标均达到国家创建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要求,我市再次获得“武汉市灭鼠先进城市”称号。从2004年5月15日开始了创建全国灭蚊先进城市活动,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7.认真宣传贯彻《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强化依法管理。《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市爱卫会闻风而动,制定宣传贯彻方案,要求各委员单位按《条例》要求依法管理,并制定了武汉市卫生村、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各项标准,要求评定“文明单位”必须首先是“卫生单位”。
   2004年3月13日,市爱卫办、市城管局在中心城区设16个宣传执法点,宣传《条例》,并向市民散发严禁乱吐痰、乱扔乱丢废弃物的通知,共有203人因不文明行为受处罚。各区也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贯彻《条例》。据初步统计,从3月13日宣传执法截止到6月2日,全市共挂横幅300余条,贴招贴画1万份,设宣传点100多个,展出展牌300余块,发放宣传单5万余份,出动宣传车40余辆,同时在社区利用广播进行多次宣传。
   (五)稳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
   去年洪山、汉南和蔡甸三个区开展了试点工作。目前,三个区参加人数为32.38万人,参保率为74%。共筹集农村合作医疗款1002.78万元,其中农民缴费552.6万元,市财政配套218.93万元,区财政配套228万元。从2003年12月下旬到2004年5月24日,共有5943人得到门诊费用补偿,1340人得到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提升广大农村农民的卫生与健康水平起到重要作用,得到试点区农民的好评。今年还准备在有条件的区扩大试点,使受益农民达到40万人。
   (六)积极办理人大、政协的建议、提案
   一年来我市公共卫生事业建设与发展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热情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议、献策,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卫生工作。
   《关于加强米粉安全监管,建立规模、规范米粉生产企业,确保人民健康》的建议,为规范我市米粉行业的生产经营,起到了积极促成的功效;《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建议,对我们加强农村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出台加快农村卫生人员培养的配套政策及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起到了较大推进作用;关于《制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地方法规》的建议,使全市涌现出一大批无吸烟先进单位、家庭和个人。市烟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覆盖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开展控烟健康教育。《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市场指南报》、《现代健康报》、武汉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音乐台等都以各种形式开设“控烟”专栏或专题,对推动我市控烟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市政协《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的建议案,对政府从人员、资金、机制上采取措施,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构筑保护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坚固屏障起到了积极的配合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卫生事业还没有完全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非典过后,尽管各级政府在加快公卫体系建设中投入较大,增长较快,但由于日常工作运转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区及区以下的预防保健机构只能通过卫生监测等服务收入来维持基本工作的运转,而不能将主要精力放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上。乡镇以下疾控防保更是困难,村一级的防保机构几乎没有任何经费保障。
   (二)基层防保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流动人口卫生管理工作问题不少
   由于存在长期事业人头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我市农村地区的防保人员多为非专业人员担任,本科学历人员少,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强,虽然经过各种培训,但短期内人员的业务素质难以大幅度提高。
   受经济条件、文化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流动人口的疾病预防工作一直存在薄弱环节,如流动人口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和疾病预防仍然存在较大隐患。
   (三)城市公共卫生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例如垃圾的分类收集、处理与同类城市有较大差距;水环境的保护和污水处理,近年来虽大有进步,但污水处理率只有23%。保护自然生态环境还有很多事要做,环保执法力度仍需加强。
   (四)食品卫生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去年在市人大的督办下,各有关部门围绕食品卫生的专项整治做了大量工作,但无证餐饮摊点、假冒伪劣食品仍时有出现。这些问题也暴露出现有的管理体制上的弊端,若不尽快研究食品卫生的联合执法和分片包干等政策,将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围绕《决议》提出的切实加快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主线,以及建立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重大疫病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强化公共卫生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保障维持机制、改善卫生设施
   今年初,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武汉市基层公共卫生网络体系建设的建议案》,市政府对此十分重视,我们将通过此建议案的办理工作,具体落实农村地区疾控防保人员的定员、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疾控体系长效管理体制,市卫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已初步提出对区、乡两级防保机构和人员的配置配备与经费保障措施。我们还要进一步研究建立公共卫生体系特别是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财政保障机制。
   环境卫生设施的完善已列入计划,正积极筹划一次性淘汰全市470余辆农用垃圾运输车,代之以400辆新型垃圾收运车;改造30座小型垃圾转运台;拟建设一座大型垃圾中转站和一座大型垃圾卫生填埋场,提高垃圾处理能力,降低垃圾处理对城市环境的不良影响。
   (二)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指挥系统
   成立市、区应急办,形成由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的应急处理指挥网络,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时,负责领导、指挥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卫生资源储备系统,提高队伍素质,针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建立武汉地区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家人才资源库;合理调度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引进和培养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急救等人才,建立武汉地区公共卫生和临床诊疗设备资源库,以备应急征用。
   为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预警机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对突发事件的救治能力,还必需加强专业人员素质建设,提高市、区两级公共卫生队伍素质。
   针对流动人口的疾病预防问题,市政府已经着手研究加强流动人口子女的计划免疫接种,并已经开始对流动人口中的结核病人实行免费药物治疗,对农民工职业危害防护减免体检费用等。
   (四)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探索食品卫生长效管理机制
   今年5月由市政府领导、市卫生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已拉开序幕。通过今年集中整治,要整合监督力量,加大监督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源头治理,重点抓好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四个环节,达到七个目标:一是非法生产、经营、违规使用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兽药以及在食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禁用化学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得到基本控制;二是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重点品种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较往年有明显提高;三是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初步建立起食品企业的安全信用体系;五是控制因食用假冒伪劣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而导致的50人以上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六是及时依法查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案件;七是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五)依法强化公共卫生管理
   1.建立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
   2.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执法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当前要重点治理“三废”,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营造健康安全美化的环境。
   3.依法治理城区饲养禽畜中存在的问题,保护城市环境,改善卫生条件,减少健康危害因素。同时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4.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对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同时依法做好各项传染病防治工作,保护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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