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5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胡绪鹍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我向会议报告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五个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新一届政府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武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将环保工作摆在非常突出的位置。2003年初《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本届政府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不断提高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努力营造优美的城市环境,争创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初显碧水蓝天、山青城绿的滨水生态城市形象。”2003年6月和今年3月,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座谈会和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明确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今年2月,市政府组建了市长李宪生为主任、分管副市长为常务副主任的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去年以来,市政府针对影响城市形象、制约城市发展、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加快污染源治理,加快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步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水污染防治水平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21.20%(其中二级处理率6.4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27%,化学需氧量(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2年减少1.47万吨,削减7%。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工业烟尘、粉尘去除率保持96.64%、97.74%的较高水平,烟尘、粉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削减近5%、10%和5%。固体废物处理能力明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6.28%,提高近4个百分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78.57%,提高26个百分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提高到3500吨/日。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明显,湖泊保护、植树造林等方面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从34.51%提高到35.24%。 目前,我市主要水体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汉水、金水河、倒水、举水、沙河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其它河流水质与往年相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91%,比2002年提高1.7个百分点;51个主要湖泊的综合污染指数与往年大体持平。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7.4%,比2002年提高6个百分点;空气污染指数年平均值从97下降到91,总体评价为良好;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首要污染物)浓度年均值119微克/立方米,比2002年下降12微克/立方米。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要求,交通噪声污染有所减轻。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1分贝,达到国家要求;交通干线噪声等效声值69.9分贝,比2002年下降0.8分贝,首次达到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标准。 二、主要工作 (一)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经济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坚决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先破坏后修复的老路,是本届政府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在制定规划、开发建设、项目审批中,十分重视环境和生态的保护。武汉新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的规划和开发,特别强调了生态环境建设。京广客运铁路专用线和武汉站的选址,为保护东湖风景区、减少对武昌地区环境的影响,进行了反复论证、科学决策。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专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研究,突出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保护。《武汉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纲要》注重长远发展,把环境保护与新型工业化统一起来,确立了“企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规模和集群集中”的产业政策思路。按此思路,积极筹建纺织工业园,加快建设汉正街都市工业园区,逐步解决中小企业遍布中心城区的问题;采取特殊措施推进环保产业发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监督管理,2003年共有964个新、改、扩建项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否决了东西湖电镀工业园、武汉医药工业园碘化油等42个项目,对280个竣工项目进行了“三同时”验收,在工业化步伐加快的情况下基本实现了增产减污。今年全面开展“清理整顿违法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清理2000年以来钢铁、水泥、电解铝三个行业以及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制浆造纸、印染、电镀、化工等行业以及饮用水源、风景名胜区、湖泊周边等敏感区域新建的项目。 (二)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提高了水污染防治水平。把武汉的水资源优势转化为城市竞争力和个性魅力,是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根据本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关于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依法保护水环境案》(3号议案),市政府全面加强水环境保护工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沙湖(二期)、二郎庙、龙王嘴等3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产,新增处理能力38万吨/日;企业投资建成了日处理能力5万吨/日的汤逊湖污水处理厂,正在加紧完善配套管网;汉阳南太子湖10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完成土建工程,将在今年年底建成。今年以来,汉西40万吨/日、汉口三金潭30万吨/日、武昌黄家湖10万吨/日等二级污水处理厂先后开工;青山落步嘴12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正在抓紧筹备;沙湖15万吨/日二级处理扩建、龙王嘴15万吨/日一级升二级等工程也已于近日开工。武汉开发区采取BOT方式建设6万吨/日二级污水处理厂即将开工。远城区水污染集中治理工作开始起步,江夏区、蔡甸区制定了污水治理规划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计划。加大湖泊保护力度,东湖截污工程实现截流20个排污口,另外7个的截污工程正在抓紧筹备;庙湖清淤工程完工,水果湖清淤工程开工;查处违法填占沙湖、南湖等湖泊事件120多起,责令从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马沧湖中回挖土方7600立方米,基本遏止了大规模违法填湖现象;中心城区41个湖泊全部勘界立桩。水环境监控水平显著提高,120个重点污染源实现水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联网,62个重要水体纳入监测范围,水质监测范围扩大到远城区饮用水源地。启动了国家863重大科技专项“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技术与综合示范”项目,莲花湖、月湖示范工程、“四湖连通水体修复”工程和系列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取得阶段性进展。保护与建设并举,汉口江滩、武昌临江大道改造二期工程先后建成开放,启动了内沙湖、后襄河等湖泊综合整治。 (三)综合整治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了一批多年的环境难题。以人为本,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是市政府管理城市的根本出发点,也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制的重点。为此,环保工作进一步贴近广大市民,努力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依法行政、有情操作”原则,去年处理了7个中心城区、2个开发区内的36985辆正三轮摩托车和人力三轮车,解决了这一困扰我市多年、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难题,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交通噪声产生了积极影响。坚决遏止企业不法排污,针对晨鸣公司超标排污事件,市政府责令停产整顿,并在全市开展了“严查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关停了东方水泥、汉钢水泥厂等40家浪费资源、排污严重的企业,责令武汉有机、楚江焦化等22家企业停产整顿。今年进一步启动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行业存在的污染问题。加大力度整治油烟污染,创建了29条“饮食业油烟噪声达标街”,整改574家、取缔576家餐饮企业和经营点,实行严格控制在居民楼底层开办餐饮店的硬性措施。今年在74个社区启动了“社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居民自治管理试点”,受到市民热烈欢迎。目前已有27个社区举行了居民听证,依法取缔扰民餐饮经营点45家,整改39家。今年还将创建22条“饮食业油烟噪声达标街”,已整改85家。实施了内环线“改燃”工程,251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燃料改造。综合整治扬尘污染,改造“泥巴路”1706条,对全市2000多个建筑工地实行文明施工管理,减轻了尘污染。 (四)加快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步伐,增强了城市污染治理与生态调节能力。2003年我市环境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投入总额达到27.65亿元,比上年增长13%。建成了日处理能力1200吨的二妃山垃圾处理场,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由企业投资建成了日处理能力45吨的武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中心,去年8月投产以来共安全处置医疗废物6000多吨,中心城区医疗废物基本实现集中无害化处置;安全处置工业危险废物100多吨。加强医疗单位污染治理,30家医院的排污口实现自动监控联网,完成了19个医疗废水治理项目,为公共卫生与环境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旨在改善城市能源结构的“川气入汉”工程顺利推进,完成投资2.85亿元,新铺设中压管道80公里、高压管道61公里。加快城区道路改造,完成21条主干道“黑色化改造”,减轻了交通噪声污染。新建成了江滩、木兰湖等2个环境监测点,环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继续实施“绿色武汉行动计划”,建设绿地259万平方米。加快植树造林步伐,武汉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已建成绕城公路两侧各100米宽60公里的林带,退耕还林28万亩。东西湖区实施系统的生态建设工程,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预验收,新沟镇成功创建为首批“全国环境优美镇”。沉湖湿地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五)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提高了环境建设与监管水平。狠抓环保工作责任制,市政府先后就我市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就明确责任问题进行了协调;今年2月,市委、市政府首次将年度环保工作指标纳入对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管理;新组建的市环委会第一次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年度环保工作任务,建立了部门集体协商环境问题等日常工作制度;第二次会议又专题研究了保护汤逊湖水环境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中小型建设项目基本实现了环保前置审批,初步建立起重大项目部门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在查处不法排污、整治油烟噪声扰民污染等项工作中,实行部门配合、联合执法,明显提高了监管效率。贯彻“排污者付费”原则,以经济手段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将污水处理费由原来的0.28元提高到0.80元/吨,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运转提供了资金保障,为基础设施市场化提供了必要条件。以排污许可证为主要管理手段,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1539家排污单位完成申报登记,向866家排污单位核发了排污许可证,促进了排污总量稳定下降。积极改革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制度,推进排污费征收与环保部门经费脱钩,实现集中管理统筹使用。重视市民舆论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组织的“武汉环保世纪行”活动,开通了12369环保投诉热线。积极创新环保工作公众参与机制,推行建设项目公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社区居民听证等制度,创建了24个“绿色社区”、133所“绿色学校”,组织了评选“环保先进企业”、“环保家庭”、“环保健康楼盘”等群众性活动。努力探索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区域执法责任制和层次负责制,基本实现了环境卫生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三、下一步打算 虽然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历史欠帐多、污染治理任务重、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矛盾还比较突出,武汉的环境保护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在环境质量方面,中心城区湖泊水质污染比较严重,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比较突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城市污水处理率与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60%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高。在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方面,油烟噪声扰民现象没有遏止,不法排污现象还时有发生,危险废物管理有待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日益突出,破坏生态的开发建设依然存在。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来看,环保工作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的28项指标中,武汉仅达标16个。 当前,武汉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工业化与城镇化步伐的新的历史阶段,环境压力不断加大,人民群众对环境要求越来越高,环保工作直接关系全市可持续发展。按照今年3月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的要求,结合武汉的实际,市政府决心进一步统一认识,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观和创新、亲民、务实的执政理念,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推进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努力开创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今后几年,我市环保工作的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协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依法监管与加快建设并举的方针,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狠抓薄弱环节为主线,重点抓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湖泊和大气污染防治、扰民污染问题整治等方面工作,力争早日创建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到2007年,主要的环境指标值基本达到或者接近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削减10%以上,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到60%、95%和99%以上,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0%以上,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控制在70分贝以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提高到37%以上。 根据上述目标,今后几年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违法建设项目环保专项行动,通过连续几年的清理整顿,下决心关停整改一批水泥、钢铁、电解铝等行业违反产业政策、浪费资源、违法排污的企业,查处一批拒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度,严把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关、环保“前置审批”关。加强环境监察,全面遏止违法排污和违法建设。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制定清洁生产规划,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以及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降低资源消耗,循环利用炉渣、粉煤灰、尾矿等类废弃物。加快创建节水型城市,不断降低经济增长的耗水量。充分运用我市大型装备制造业存量优势,延伸发展环保产业,力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 (二)进一步加大扰民污染综合整治力度,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开展社区餐饮油烟噪声扰民问题居民自治管理试点,通过全面清理、居民听证、集中整治、长效巩固等手段,基本解决社区扰民环境问题。完善社区排水管网,解除居民渍水之苦。实施汉阳夹河、武昌沙湖港、巡司河等明渠整治工程,改善沿岸环境面貌。整治噪声污染,从严审批夜间施工,严查夜间施工噪声污染,清理整顿干扰群众生活的加工点、娱乐场和经营点,推行主城区机动车禁止鸣笛。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对工地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施工队伍采取市场禁入的硬措施;加快消除城区内的裸露地面,提高清扫保洁水平,深入开展“市民满意道路”和“市容环境达标街道”创建活动;加强市郊生态林建设,减轻市郊迁移尘对城区的影响。以实施世行贷款武汉城市交通工程项目为契机,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强化汽车尾气监控与治理。 (三)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提升污染集中治理能力。按照二级处理的标准,建成南太子湖、汉西、三金潭、黄家湖、落步嘴和武汉开发区等污水处理厂,完成龙王嘴、沙湖等城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完善配套管网,推进我市形成160万吨/日以上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督促武钢实施北湖生态恢复工程,尽快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水质在线自动监控网络,保障处理后的污水达标排放。关闭金口垃圾处理场,启动新的汉口地区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二妃山、锅顶山等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高标准推进新开发区域的环保工作,对不规划环保基础设施的不予批准,对存在问题的督促限期完善;加大“三同时”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排污单位完善治理设施。通过政府引导和运用市场机制,推动远城区加强水污染治理,积极筹建蔡甸、阳逻等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纸坊污水处理厂。加快制定有关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市场化。 (四)采取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保障城市环境安全。加快筹建环境质量监控与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增强环境安全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推进污染源信息化管理,重点污染源全部实现主要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杜绝重大排污事件。严格监管饮用水源,密切监测两江水质,继续扩大水质监测范围,严格控制向饮用水源排污的新项目,对主要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行为实行综合整治。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实施严格的危险废物申报与变更申报登记制度、转移联单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在中心城区医疗废物稳定实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的基础上,监督医疗单位完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在线监测设施;推进远城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 (五)做好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制定生态保护规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十一五”环保规划。进一步加强湖泊生态保护,严格禁止沿湖无序开发建设活动,积极推进中心城区27个湖泊截污;彻底关闭东湖周边的排污口,加快实施生态恢复项目;加强地方协调,协力保护好梁子湖;完成“汉阳水专项”;整治汤逊湖周边违法排污行为,全面清查违法建设项目,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编制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规划,切实保护好汤逊湖。配合京广高速铁路武汉客运站建设,综合整治青山地区环境,改造、搬迁、关闭一批大气污染严重的企业,集中治理港渠水系,完善环保基础设施,使该地区空气、地表水环境明显改善。加强湿地、山体、林地等生态功能区保护工作,严禁破坏沉湖、涨渡湖、江滩等湿地生态环境,规范资源开采,依法严厉查处对资源无序开发利用造成的生态破坏事件。高度重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治理规划,重点加强畜禽养殖场、农产品加工区环保监管。加快绿化与植树造林步伐,争取早日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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