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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06-12-12
 

——2005年12月21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谭仁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强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案》、《关于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案》、《关于加强管理,依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案》等3件议案。市人民政府对这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2005年1月17日,李宪生市长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72次市长办公会议,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分管领导、主办单位、承办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并将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纳入今年政府一级目标管理。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指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强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案》的办理情况
   为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一年来,我市采取政策扶持、环境优化、机制创新、资金投入等各种有效手段,不断增强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我市中小企业继续呈良好发展态势。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中小企业1406家,完成工业总产值978亿元,同比增长31.56%,高于规模以上工业总体水平3.34个百分点;实现销售收入737.1亿元,同比增长31.83%,高于规模以上工业总体水平1.19个百分点;实现利税57.96亿元,同比增长16.48%,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全市经济整体实力提升。
   (一)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1、构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2005年,全市共建立39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工业园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鼓励有志科技人员和科技中小企业入驻创新创业。全市共调拨科技专项经费1500万元,用于支持海外归国学者初创企业申请创新基金项目,支持初创小企业特色孵化器建设。同时,我市还设立了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两种方式,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等,此项工作将于2006年初正式启动。各区更是充分发挥创业服务中心对科技企业孵化基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和相关研发中心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平台。截止目前,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累计入驻中小企业18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1.3万多个,经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壮大并从中“毕业”出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累计达500家。
   2、构建科技创新项目体系。为鼓励支持中小企业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构建我市科技创新项目体系,全市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2000万元,专项用于资助中小企业科技研发、新产品试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第一批资助项目达53项,投放资金1100万元。同时,还安排1亿元资金,用于扶持中小企业项目改造;安排科技三项费用1.05亿元,用于支持健民药业公司等企业共计40多个新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建设。
   3、构建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体系。采取激励性的财政政策,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和“湖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生产企业,继续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并通过贴息、资助等多种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创品牌。今年,武汉亚太调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桥”牌鸡精、武汉市今晨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今晨”牌牙刷等一批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进一步壮大了我市中小企业品牌规模。
  
   (二)构建信用担保体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1、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制发了《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从2006年起,市财政预算中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充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
   2、做大做强信用担保主体。市财政先后出资1.25亿元,吸引社会资金5300万元,支持设立了4家担保公司,为近200家中小企业提供了12亿元的贷款担保。同时,支持重组壮大政府控股担保公司,完善公司管理机构,增强公司实力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3、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为支持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市人民政府与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达成意向,由开行给予我市30亿元贷款用于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其中20亿元贷款用于园区企业土地收购资金,10亿元用于园区中小企业贷款。同时,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市人民政府还积极协调建立银行企业合作例会制度,定期组织中小企业项目推介会,建立银企信息交流与沟通平台,畅通融资渠道。今年,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中选择推荐了100家优质守信企业,进一步扩大了签发商票试点范围。
   4、构建企业信用体系。今年,我市启动了“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工作,分片区举办了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试点企业动员大会暨培训班。目前,已收集320家企业资信材料并登记入库,初步建立了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
   (三)营造中小企业和谐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1、积极营造政策法制环境。我市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为契机,及时起草拟订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意见》,进一步就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加大资金支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十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还适时颁布了《武汉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从不同层面,努力为中小企业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2、整顿规范行业中介组织。我市现有行业协会143家、商会22家。为规范行业中介组织的服务行为,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行业协会今后五年的改革发展目标和近期工作任务,为规范行业协会明确提出了八条规定。同时,鼓励和支持我市具备条件的行业组建行业协会,着力在我市优势行业、新兴产业和与入世相关领域中发展和培育一批行业协会群体,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
   3、搭建中小企业人才支持体系。我市依托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企业培训中心,共为2.1万余名经营管理者、技术人员、职工进行了技术、技能培训;对340名经营管理者和创业者进行了管理知识培训。同时,认真落实我市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政策。凡我市中小企业急需引入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其配偶(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子女可随调、随迁;凡与职业学校合作办学的市中小制造业企业,其生产经营活动可按校办产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职业学校与武汉地区中小制造业企业之间通过“订单式”培训的技工类毕业生,市财政按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学校办学补贴。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较好的为中小企业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也为人才引进畅通了渠道。
   4、加强中小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和服务。为推进全市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我市建立了中国中小企业武汉网,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手段,为全市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创业辅导及培训、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各种服务。同时,采取以关键共性技术为主,通过整合社会资源的办法,积极为中小企业搭建技术服务平台。
   此外,我市还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了3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集中用于市级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的贷款贴息、园区整治、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等,以进一步促进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
   二、《关于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案》的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分解了目标任务,强化了组织领导,实行了目标管理。各承办单位结合实际,均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了责任到岗、目标到人。在具体工作中,通过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始终做到发展有规划、奋斗有目标、工作有措施、落实有专班,较好的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协作、责任明确、任务到位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有效实施和落实。
  
   (一)继续加大支农投入
   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对“三农”工作“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严格执行对农业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增长的幅度及农业基本建设投入占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入30%以上的规定。2005年市级财政预算内支农资金达14595万元,比上年增长983万元,增幅达7.5%,高于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农业基本建设投入资金达8500万元,占全市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31.5%。全面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市级财政拨付转移支付资金达6067万元。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补贴资金达5545万元。全年安排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2000万元、发展避灾农业项目专项资金1000万元、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和推广费用400万元、农村劳动力培训资金300万元、农产品加工专项资金500万元,还追加支农资金522.8万元,免除了农民排涝水费。
  
   (二)进一步扩大农村改水改厕覆盖面
   通过资金捆绑、项目聚集的方式,积极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和整村推进式扶贫、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政府为民办实事、国债沼气建设项目等工作有机结合,安排农村改水改厕资金950万元(2004年为750万元),追加农村饮水消毒专项经费100万元,完成84个行政村(年计划为60个)的改水任务,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40%;完成改厕4.295万座(年计划为4.2万座),为年度目标任务的102.3%。
   (三)加快农村通村公路建设
   充分运用以奖代补政策对通村公路建设的激励作用,同时把特困村通水泥路建设任务列为各区的刚性目标,有力推进了通村道路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2005年,全市计划建成通行政村水泥路700公里,新增通水泥路行政村315个。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通行政村水泥路1865公里。全市已有1946个村通达水泥路,占总数的94%。
   (四)稳步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摸清全市抗旱、排涝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规划,加大资金扶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提高抗灾能力。2005年,市级安排700万元资金,用于支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年计划开挖塘堰140口,现已建成180口;计划新建和维修单机155千瓦以下的机站27座,实际完成了28座;计划更新改造大中型排涝泵站15处,现已完成了44台套主机组改造;计划整险加固水库27座,实际完成了28座;同时,维修了7000米主干渠及疏挖港道,新建并改造3处重点水源工程,财政投入1192万元,完成了18个市级贫困村配套设施建设,以及3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五)大力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
   全市投入8900万元,用于110个试点行政村的“四通四改一化一场一室”(即路通、水通、电通、信息通,改水、改厕、改圈、改垃圾堆放形式,绿化,多功能场地和文化卫生室)建设。同时为巩固“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成果,还专门安排1000万元的财政专项资金,帮助试点行政村培植优势主导产业,明晰致富门道。
  
  
   三、《关于加强管理,依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案》的办理情况。
   一年来,我市通过统一领导,市、区联动,部门协作,明确责任,强化执法,社会参与等各种方式,继续加大对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违法填湖的标本兼治,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
   (一)依法整治违法用地
   1、全面开展违法用地大清查。今年,市区联动,对全市违法用地状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和交叉大检查,共查出违法用地212项,面积近1.28万亩。同时,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四查清、四对照”(查清规划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对照;查清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数量,与规划确定的集约用地挖潜目标对照;查清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有量,与规划保护目标对照;查清违法用地数量和处理情况,与违法用地的处理要求对照)工作为契机,彻底查清了1997年至2004年全市违法用地情况,为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纲要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专家审查和依法处理违法用地案件夯实了工作基础。
   2、完善土地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体系。针对近年来非法转让土地牟取暴利、非法占用耕地破坏土地资源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土地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用地的通知》、《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行政监察机关移交土地违法案件暂行规定》、《武汉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暂行办法》,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移送土地违法案件的制度,这在我市土地执法管理上是一项零的突破。同时,建立健全国土执法机制。一是坚持推行和完善土地动态巡查机制。通过建立区、乡、村三级执法网络,将执法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建设用地项目,并加强日常巡查,将违法用地行为有效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土地违法行为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防范的转变。二是建立了督查和快速反应机制。市国土资源部门成立了执法督察室和指挥调度中心,加强了对全市土地执法工作的统一调度和督查指导。各区还相应成立了应急小分队,建立起快速联动的执法网络,建立了双休日和节假日执法的新制度,确保全天候执法,消除执法盲点。三是建立了信用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开发企业诚信档案,构建信用体系,彰显诚信理念,帮助企业增强依法建设的自我约束能力,自觉做到不发生违法行为。
   3、加大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各区结合辖区特点,建章建制,根据清查出的违法用地项目,突出重点和难点,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违法用地的整治,有效打击了江岸区岱山、塔子湖村,江汉区复兴村,硚口区长丰乡,汉阳区陈家咀、董家店村等地的一批较为突出的违法用地行为。一年来,全市对清理出的212宗违法用地中的210宗违法用地进行了依法处理,另外2宗违法用地正在抓紧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发现率和查处率均达100%,结案率达99%,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势头。
   4、强化建设工程批后的管理。我市进一步强化完善了批后项目全过程监管机制、责任机制、查处机制等六项制度,加大了对批后建设工程违法扩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全市对3022宗历年和今年的批后项目进行了跟踪巡查,共发现和查处违法项目132宗,违建面积7.23万平方米,发现率和查处率均达100%。
   (二)依法整治违法建设
   1、保持高压态势,加大违法建设的拆除力度。全市城管执法部门牢牢盯住违法建设易发、多发的时间和区域,适时组织大规模、有声势的拆违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整治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全市共处置违法建设案件14507起,其中,一次性拆违规模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违行动达219次,拆违规模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违行动达13次,拆违规模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拆违行动达9次,累计拆除违法建设137万余平方米。既依法拆除了一大批影响城市规划、市容市貌、公共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又有效遏制了少数村村民“种房”牟利的势头。
   2、突出重点,强化对违法建设的控管。一是针对后湖、长丰、永丰、洪山、和平乡等10个容易出现违法建设的重点区域,全市组建了10个执法巡查组,对这些重点区域实行“一对一”的重点盯防、控管和督办,组织开展了20多次有规模的拆违行为,切实做到对违法建设露头就打。二是强化对节假日等重点时段违法建设的防范,及时发现、及时拆除抢建的违法建设120多处,面积达5000多平方米,有效制止突击抢建行为。三是加强对全市32项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周边违法建设的整治,拆除违法建设30多万平方米,保证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强化宣传,继续开展创建“无违法建设社区”、“整治违法建设先进社区”活动。一年来,我市通过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了整治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通过组织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大型拆违行动的系列报道,较好地营造了整治违法建设的舆论氛围。同时,结合“883”行动计划,继续在全市社区推进社区争创工作。在去年358个社区步入整治违法建设先进社区行列,82个社区实现无违法建设目标的基础上,今年又有109个社区跨入无违法建设社区,224个社区步入整治违法建设先进社区行列,为巩固和扩大整治违法建设成果奠定了基础。
   4、严明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机制。一年来,我市在不断加大对违法建设打击、整治力度的基础上,也进一步强化了对渎职、失职、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全市共有26名责任人因整治违法建设工作不力而受到行政过错追究,其中,诫勉谈话10人,行政警告处分9人,1人被开除公职,2人被免职,2人被停职,2人被责令书面检查,9起涉及违法建设的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被依法查处。
   5、完善机制,夯实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基础。今年,在继续强化和完善整治违法建设巡查控管、快速处置、过错追究三个机制的同时,还着重建立与强化了其他多项工作机制。建立了督办工作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成立整治违法建设督办组,加强市民投诉、领导批示、媒体曝光或其他典型、突出违法建设案件查处工作,并做到定期召开督办工作会议,公布督办结果。全市共受理市民举报投诉2479件,全部做到了及时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办理率达100%,满意率90%以上。建立了日常调度工作机制,市、区专班每周召开一次调度会,研究解决疑难或重点问题,并形成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建立了与市人大代表工作联系制度,通过上门走访、送发简报、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视察等形式,主动争取人大代表对全市整治违法建设工作的支持与帮助,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法整治违法填湖
   1、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湖泊保护意识。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加强湖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举办了武汉市纪念十三届“世界水日”和十八届“中国水周”座谈会,就改善水环境、保护湖泊、治理水污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印制1万份湖泊保护图、1500份《武汉市水资源公报》和《武汉市水环境状况》等资料、图片向社会发放,在500多台公交车上发布湖泊保护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加强湖泊保护的舆论宣传,营造社会舆论监督和提高市民保护湖泊的意识。
   2、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管理机制。为了落实湖泊保护的责任,各区政府与有湖泊的各乡镇签订了湖泊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市水务部门与各区水务部门签订了包括湖泊规划、勘界立桩、执法、许可监督检查等内容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健全了湖泊执法巡查、湖泊执法过错追究和湖泊执法管理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形成了较完善的湖泊保护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湖泊执法管理保障能力,市财政投入250万元为各区增加一台执法巡逻车,同时,各区在湖泊执法管理的人员、财力投入上均有明显加强,提高了对侵害湖泊行为的早发现、早处置能力。
   3、公示湖泊规划,延伸湖泊勘界立桩。《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2004—2020)》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媒体将中心城区38个湖泊保护规划图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各远城区已完成湖泊保护规划送审稿。继完成中心城区38个湖泊勘界立桩后,今年再投资30万元,竖立了150块保护湖泊警示牌;投资120万元,完成了远城区110个湖泊勘界立桩工作,共栽湖泊保护控制桩5500根。进一步加大湖泊截污力度,以水果湖、庙湖、莲花湖、墨水湖、南太子湖、南湖等中心城区湖泊为重点,逐个排查、逐个截污,不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全年共完成上述湖泊中18个排污口的截流。
   4、出台实施细则,整治违法填湖。《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在长江日报上公示,加强了全市湖泊保护工作可操作性和规范化。一年来,全市针对不按许可事项施工、涉湖建设手续不完备和违法违章填占湖塘三大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了湖泊巡查力度和密度,全年共出动巡查车辆5695台次,巡湖人员1.37万人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9起,责令当事人从湖塘里回挖土方8100立方米,对违法违章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查处率达100%。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经过全市上下近一年的不懈努力,今年的三项议案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离人大代表的要求,离市民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不足,违法建设等现象依然存在。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改进作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体现人大代表的愿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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