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2月24日至25日在武汉人民会议中心举行,会期一天半。 会议分别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草案)》和《武汉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草案)》,责成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规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调研和修改完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工作方案基本可行。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的续办工作,并对做好今年议案的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会议责成常委会办公厅将会议审议意见整理印送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 会议讨论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工作要点,责成常委会研究室根据会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印发。 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结束前,赵零主任就做好常委会2004年的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陈华芳、单大年分别主持了会议。副主任王成宇、苏忠遂、胡国璋、吴玉梅、杨向玲和秘书长吕金芝及委员共38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涂勇、胡曙光,秘书长车延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河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8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2名市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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