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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
2006-12-12
 
——2004年2月24日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九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车延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加快发展武汉制造业案》、《关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案》等3件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后,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2004年1月12日下午,市长李宪生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市人大议案办理工作,确定市经委、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分别为3件议案的主办单位;确定各区、相关职能部门为3件议案的协办单位;确定副市长李涛、袁善腊、张学忙分别为3件议案的分管领导;确定刘龙成、吴福曾、谭仁杰分别为3件议案的承办责任人。并明确提出将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列为今年政府工作一级目标,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向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现将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方案报告如下:
  
  
   一、《关于抓住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机遇,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加快发展武汉制造业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打开思路,发展工业,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的总体要求,在办理2003年人大1号议案的基础上,以延伸产业链为突破口,以项目为抓手,进一步调动全市各方面的力量,扎实推进建设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规划方案的实施,为振兴武汉制造业创造良好的产业环境和发展局面。
   (二)工作目标
   1.出台支持武汉现代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具体政策。
   2.围绕壮大和延伸优势产业链,有针对地策划并实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50个。
   3.加大对制造业的投入,全市技改投资完成171亿元,实施过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30个。
   4.全市工业增加值实现增长12.5%以上,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到120%。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在2003年办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快武汉现代制造业发展案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政策的支持力度,强化目标管理。将全市今年重点要抓的优势行业和产业链以及将要实施的项目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区政府,推动各责任单位加强与企业的跟踪联系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的实施。
   2.壮大主导产业,延伸产业链,构筑产业集聚新优势。按照五大板块的发展规划,近期重点发展钢铁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光电子、烟草及食品、石油化工及医药等行业,着力延伸和壮大钢材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消费类电子、烟草及食品、船舶制造、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石油化工、纺织服装等重点产业链。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的龙头企业做强做大,今年重点实施武钢二冷轧、硅钢扩产、三号高炉技术改造、神龙汽车二期工程、东风本田汽车生产、中誉汽车产业园、汽车保险杠、汽车模具、亚东水泥一期、高档精梳面料、爱帝高档针织内衣等项目,促进项目早日完工投产。同时做好不锈钢冷轧薄板、汉阳钢厂搬迁改造、高速线材及不锈钢带、干法烟气脱硫的新型高效低成本吸收系统、武烟扩产、小天鹅洗衣机、美的空调、显示器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促进项目年内尽早开工建设。根据产业链的发展要求,积极策划一批新项目。重点抓紧策划80万吨乙烯、武钢1400万吨钢铁综合生产能力改扩建项目、NEC3G手机项目等一批新项目,促进项目早日立项、签约。
   3.推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提升制造业的综合实力。市科技三项经费重点向制造业倾斜,集中力量,突出抓好新材料、汽车零部件及汽车电子产品、高性能数控系统及机床、高效节能发配电设备、电子信息设备、环保设备、生物医药工程、农副产品深加工等20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将科技创新基金的60%,用于支持制造业信息化建设,进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积极推进武钢、武烟、武锅、武船、中联等20家重点企业的信息化建设。
   4.加强国企改制改组的力度,推进老工业基地的改造。以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为核心,以股份制为主要实现形式,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改革。重点支持机械装备制造行业中的一批“武”字头大企业、纺织行业的国有大型企业等通过经营管理层收购,或者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进行“高位嫁接”等多种形式,实现职工身份转变和产权多元化改造。并结合大企业的搬迁改造,整体规划,整合资源,加大投入,重振装备制造、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的雄风。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制造业。支持民营企业收购、兼并、控股国有工业企业。发挥科技孵化器作用,支持民营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发挥生产力促进中心的作用,加强对民营制造业企业的技术服务,使一批民营企业成为全市制造业和经济发展的排头兵。
   5.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加大招商引资工作的力度。继续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的目标管理,切实推动各区、各部门和企业搞好外引内联工作,要围绕全市发展制造业的产业规划,定向招商,以商引商,重点跟踪跨国公司、国内工业百强企业和行业知名企业,有针对性地策划一批重点引资项目,并组织有关项目专班到境内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活动。充分发挥武汉科教资源丰富和市场区位优势,吸引、支持国内外大公司将研发中心、市场开发中心和区域性总部设在武汉。在重视引资的同时,高度重视引智的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大胆引进国外高级技术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国外先进管理、技术和经营理念,充分发挥和利用国家的引智政策,以企业为主体,加大市里的政策倾斜力度。
   6.实施精品名牌战略,打造“武汉制造”的整体品牌。以生活消费类产品为重点,抓好单个产品销售过亿元或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处于全国同行业前10名的生活消费类产品的培育壮大工作,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强化质量保障体系,支持企业争创品牌,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市人民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专项奖励。同时,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瞄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生产企业,吸引它们来汉建立生产基地,以市场资源换品牌;鼓励本地企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开展贴牌生产,以开放促发展,全力打造“武汉制造”品牌。
   7.加大培训教育的力度,培养制造业技术人才。完善招生政策,放宽入学条件,扩大职业学校技工类招生规模。鼓励制造业企业采取参股职业学校、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所需技术工人。加强各级各类培训,每年培训制造业职工30万人次。调整专业设置,着力培养高级技工,重点开设磨具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修理、光电仪器制造与维修、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数控技术应用等职业教育专业。对为武汉地区制造业企业年输送300名以上技术人才的本地职业学校,市财政给予一定办学补贴,从政策上重视中专和技校的教育发展,为武汉现代制造业培训和储备优秀的技术操作队伍。
   8、加快武汉经济圈的建设,进一步改善武汉产业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和利用省内周边城市的资源优势,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推进我市与周边城市之间的专业化协作和产业融合。一方面充分发挥武汉大城市的综合优势,积极吸引和支持省内知名大企业将总部或科研基地迁汉;另一方面以“两区一园”(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为主要辐射极,推动我市优势产业向周边地区扩散,延伸产业链的配套半径。利用武洽会和机电博览会等商务平台,市场引导,政府推进,多种形式组织武汉与周边城市的经济交流活动,拓展武汉经济圈产业合作的深度和广度。
  
   二、《关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主线,坚持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积极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为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二)工作目标
   1.加大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力度,完成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3万人。
   2.争取通过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农村人均增收40元。
  
   (三)主要工作措施
   1.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根据中发〔2004〕1号文件精神,各级政府在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中要发挥主导作用,通过立法或建章建制,切实保障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收费,简化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的各种手续,落实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等各项经费。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鼓励企业开发劳动密集型产业,接纳更多劳动力;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类中介组织参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活动,各主管部门采取不定期发布农民工供求信息,扩大就业渠道,确定培训内容,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劳动力转移机制。
   2.增加投入,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农民工培训经费实行政府、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都要安排专门用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贫困地区的农民子女参加培训,政府适当补贴学费;其他农民工参加培训则降低收费标准,减免体检和职业技能鉴定等费用。
   3.成立协会,整合资源,协调动作,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良性互动。农村劳动力转移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充分发挥市老促会的桥梁作用,把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相关的教育机构、中介机构、用工企业等,通过协会的纽带组织起来,开展广泛的联合协作、连接互动,以组织优势增强对各种信息、各类资源的整合利用能力,全方位地强力推进劳务输出。
   4.充分发挥中介组织信息灵、联系范围广、与用工企业长期保持业务往来的优势。同时,规范中介组织行为,诚信服务,合理收费,使中介组织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培训、输出、协调一条龙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在务工人员权益受损时,中介组织还要帮助务工人员讨回公道。
   5.加强组织领导、实行目标管理。成立武汉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学忙任组长,市农业局局长吴福曾和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马畅达任副组长,32个协办单位的分管领导为成员。根据2号议案的要求,做到目标量化、任务到区,责任到人。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认真实践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根本宗旨,深化改革,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政府职责,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城乡教育发展,着力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问题,努力巩固提高农村“普九”成果,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工作目标
   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巩固扩大“普九”成果,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整体水平,到2010年以前高质量、高水平地普及农村九年义务教育。2004年将按照市人大3号议案的要求,重点解决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问题,力争完成下列工作目标:
   1.各级人民政府进一步增加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各区人民政府要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预算,并加大投入力度。市人民政府增加对区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增强财政困难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2.建立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各区财政部门按照区人事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将本区内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月拨付。
   3.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和建设保障机制。市本级安排3000万元,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补助。各区财政也要设立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全面完成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任务。
   4.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各区人民政府按照上级政府制定的标准拨付公用经费,市财政部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财政困难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适当给予补助,保证农村中小学的正常运转。
   5.建立和完善化解“普九”债务工作机制。全面完成农村“普九”债务的清理、锁定和转移工作。
   6.建立健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制度。制定资助农村贫困生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在边远贫困地区开展“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试点,确保农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不因贫困而失学。
   7.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机制。新城区小学学生年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学生年度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把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措施来抓,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成立市人大3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袁善腊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区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各责任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落实议案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将议案办理纳入单位的目标管理,年终进行考核。
   2.制定政策法规,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加强教育立法工作,尽快出台《武汉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为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我市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三是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有关规定,做到有法必依。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克扣、挤占、挪用、截留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社会上对农村中小学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激励机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探索建立乡(镇)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继续开展区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和进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4.建立各项制度,保证政令畅通。一是建立协调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总结和交流经验。二是建立督办制度,采取各责任单位互查、邀请市人大代表检查指导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三是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市直各承办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要确定联络员,专门从事议案办理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形成完整的信息网络,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
   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续办方案,市人民政府已通知原主办单位拿出方案,抓好落实。
   以上办理工作方案,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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