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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2006-12-12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03年9月23日举行,会期三天。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后续资源保护条例》和《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草案)》,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及有关部门根据会议审议意见,进一步调查、论证和修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机关关于200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市本级决算,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关于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2003年度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市公检法三机关2002年度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关于食品卫生监督执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责成常委会办公厅将会议对上述报告的审议意见整理后送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办理。
   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华芳、王成宇、苏忠遂、胡国璋、吴玉梅分别主持了会议,主任赵零、副主任单大年、杨向玲,秘书长吕金芝和委员共40人出席了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曙光、张学忙、刘顺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文轩,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河洁,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各区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7名市民旁听了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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