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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2003年度工作报告
2006-12-11
 

     2003年,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市十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开拓进取的精神,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外经贸、台湾事务、旅游等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立法工作,做好立法调研,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立法工作是法制建设的基础工作。委员会十分重视立法工作,一年来,重点就《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开展立法调研,并协助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开展了有关立法工作。

 

  ()就修订《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开展调研。《武汉市旅游管理条例》实施于1997年。6年来,对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我国加入WTO后,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WTO有关服务贸易的要求产生了冲突,也不能适应我市旅游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样的问题出现在《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上。尽管该条例在入世前夕(20003)进行了修改,但是从200010月开始,国家相继修改了关于外商投资的三个基本法律及其实施条例,删除了不符合WTO规则的相关条款。这样,该条例也存在一些条款与WTO规则及国家上位法不太一致。另外,随着我市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市优化投资环境方面的一些好政策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也需要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规定下来。基于以上认识,委员会建议常委会对两条例进行修订。常委会采纳了建议,将两条例的修订分别列入了五年立法计划和立法调研计划。今年,委员会将两条例的修订调研工作列入工作要点,就两条例的修订展开了调研。一是成立调研专班,制定调研方案,做到任务、人员、时间三落实,确保立法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两个调研专班分别由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旅游局、市外经贸局的有关人员组成;二是搜集研究外地的立法信息,借鉴先进的立法成果,拓宽工作思路;三是召开座谈会,对立法的依据、法规里与WTO规则和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争议意见、解决的具体办法及可能产生的效果进行了探讨和论证,初步形成了修订的基本思路。

 

  ()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开展立法调研。今年7月,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冷宽一行,就制定维护华侨权益方面的法律到我市进行调研,与市“五侨”(市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市侨办、市政协台港澳侨暨海外联络委员会、市侨联、致公党武汉市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贸易纠纷审判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及留学生创业园的负责人,以及在汉创业的新华侨华人代表进行了座谈。委员会为座谈做了认真细致地安排,并准备了书面汇报材料,确保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立法调研组圆满完成了在我市的立法调研任务。

 

  ()认真协助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做好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411,受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的委托,委员会组织召开了市“五侨”和在汉大型企业、厂矿归侨侨眷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和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的意见。会后,委员会对意见进行了归纳和整理,书面函告给省人大民宗侨外委员会,受到了重视,很多好的意见得到采纳。

 

  二、抓住重点,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切实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实施

 

  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的遵守和执行,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一年来,委员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重点对4部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继续推动《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的实施,重点检查了市外经贸局落实执法责任制的情况。

 

  ()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委员会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在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落实两方面狠下功夫,使监督工作真正发挥作用,切实取得成效。在具体方法上,尝试把执法检查和媒体监督相结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实施情况。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保护侨界合法权益的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企业退休归侨享受全额工资待遇及医疗保障问题、回国投资的华侨华人合法权益保护和事业发展问题等等。为此,委员会重点检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情况。检查中,委员会听取了市侨办负责人关于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实地察看了武钢的侨务工作。委员会认为,近几年来,市侨办注重把为侨服务和为经济建设服务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对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切实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凝聚侨心,调动归侨侨眷参加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保护侨界合法权益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委员会建议: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将情况向市政府汇报,以更好地制定相应的政策;在工作中,还要注重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积极争取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2、检查《武汉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此次检查,委员会邀请《长江日报》的记者参加,以借助媒体的作用,扩大监督影响。检查中,委员们实地察看了洪山卓刀泉庙、武昌起义街清真寺、硚口基督教救世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听取了市民宗委主任吕盛东同志的有关汇报,并与宗教界人士进行了座谈。委员会认为,市民宗委为贯彻实施办法积极工作,勇于创新,形成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年度检查、创“五好”“三部曲”系统管理模式,有力地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逐步规范有序。同时,委员会还发现,我国唯一一座现存的仿缅甸阿南陀寺风格的建筑——古德寺的大雄宝殿,由于年久失修,墙面风蚀雨淋,破旧不堪,被有关部门鉴定为“严重损坏房”,但寺庙经济困难,无力进行彻底维修。对此,委员会建议市、区政府拨专款对古德寺的大雄宝殿进行紧急抢修。《长江日报》(2003523)很快进行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反响。《楚天金报》(200375)特别关注栏专版刊登了题为《救救古德寺》的文章,一普通市民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给常委会发了题为《再造古德寺旖旎风光》的长信。此信被常委会办公厅整理成《信访摘报》,送交市委、市政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目前,市政府正积极采取措施,抓紧落实维修资金。

 

  3、检查《武汉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在经济和教育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是民族执法工作的重点内容。为此,委员会重点检查了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的保障情况,市政协民族宗教委员会参加了检查。检查中,实地察看了武汉清真牛羊加工有限公司和市民族中学。检查发现,我市牛羊屠宰管理和卫生检疫工作十分薄弱,市场上长期存在着私自屠宰、未经检疫、注水的牛羊肉,不仅使一些清真牛羊肉加工企业受到冲击,而且已影响到广大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市民的身体健康。为此,委员会建议市政府要象抓放心猪肉一样,尽快着手在全市合理布局清真屠宰场,切实抓好检验检疫、屠宰管理等工作,保证我市穆斯林群众和其他市民吃上放心牛羊肉。

 

  4、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情况。1117,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纯宣的带领下,对《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在我市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委员会在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单大年的带领下参加了检查。检查中,实地察看了台资企业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亚东水泥有限公司、华城长江电机有限公司和连运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听取了市台办负责人的汇报。为了切实保护和鼓励台商投资,贯彻执行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市台办专设台商投诉协调中心,及时解决台商反映的问题,今年受理的52起案件已结案49起;实行项目跟踪责任制,为台商投资提供高质量的协调服务和政策咨询,大型项目引进不断取得新进展。检查组对我市近年来为来汉投资同胞提供的优质、高效服务表示肯定。针对台商反映的市场信用缺失、规则意识淡漠以及中小台资企业经营成本过高等问题,检查组建议: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切实改善投资软环境;各部门要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依法保护和鼓励台商投资的组织体系。另外,还要建立和完善有关鼓励和促进中小台资企业的政策体系,鼓励中小台商与大企业、大财团配套形成关联的产业群体。

 

  ()推进《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的深入贯彻

 

  在上届委员会工作的基础上,本届委员会继续把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进一步促进对口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今年,委员会会同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室、市政府法制办,重点对市外经贸局落实《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表明,市外经贸局推行执法责任制工作正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了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公示、文件备案等制度及评价执法水平的指标体系;“三清理、两规范”工作已见成效;执法人员的素质正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逐步加强。检查组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市外经贸局的执法工作提出了4点建议:增加法制力量,加强法制建设;深入持久地推行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高度重视抽象行政行为,加强对外经贸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工作;坚决制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全面改善执法状况。检查中,常委会副主任单大年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转变政府职能要在思想观念上实现四大转变,即:要从行政指挥向依法行政转变,从经营企业向经营市场环境转变,从执行数字目标向执法责任制目标转变,从以法治民向依法治吏转变。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市外经贸局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有力地推动了执法责任制工作向纵深推进。

 

  三、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强化工作监督,支持和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工作监督是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年来,委员会积极协助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有力地支持和推动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做好常委会审议重大事项的调研和视察工作。年初,市人大常委会把外经贸工作列入今年审议的重大事项。为常委会审议作准备,从4月初到5月底,委员会先后走访了我市外商投资联合办公中心以及部分外资、外贸和外经企业,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66,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市政府拟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委员们对我市外经贸工作以及报告的结构和内容提出了建议,提高了报告质量。613,委员会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视察,为常委们全面了解我市外经贸工作打下了基础。626,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市外经贸工作。会上,很多常委都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市的对外开放工作。

 

  ()开展述职评议调查。人大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常委会述职,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重要方式。今年,常委会确定市民宗委主任吕盛东向常委会述职。为做好述职评议工作,委员会按照常委会统一要求,成立了以常委会副主任单大年、委员会主任委员孙怀玉为正副组长的调查组,制订了详细的述职调查工作方案,并召开了述职动员会。调查中,分别与宗教团体负责人、各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所属战线的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并分别听取了市民宗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所有处室负责人的意见。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调查组成员进行了认真地评议,形成了对吕盛东述职评议意见,为常委会开展评议作了充足准备。

 

  ()推动旅游规划编制工作。在上届委员会的努力下,市政府明确了市旅游局为编制旅游规划的责任主体,理顺了工作机制,推动了旅游规划编制工作的启动。换届以来,新一届委员会继续关注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把推动该项工作列入工作要点。1028,召开委员会会议,专题听取了市旅游局关于旅游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对旅游规划编制工作进展表示满意,对市旅游局借“外脑”,聘请北京大学编制规划的做法,以及围绕武汉滨江滨湖特色,做好水文章的旅游发展思路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围绕旅游规划如何更充分体现武汉特色、如何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以及如何树立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规划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若干建议。会议还初步决定,明年将推动常委会审议旅游规划编制工作,以进一步促进我市旅游业健康快速地发展。

 

  ()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年初,在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共收到涉及委员会工作的代表建议12件。其中,市旅游局承办(协办)8件,市外经贸局承办4件。委员会十分注重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3月,组织召开对口部门联系工作会议,听取了市旅游局和外经贸局关于建议办理工作方案的汇报。为了使这些建议得到落实,8月,常委会副主任单大年率委员会和专业代表组,专题检查了两局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委员和代表们对两局办理代表建议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认为有3个特点:一是有专门的工作机构。两局都成立了办理代表建议的领导小组,组成了工作专班,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者;二是有一定的制度保障。制定并下发了办理工作细则,对办理程序、时限和方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三是有了显而易见的成果,部分建议的办理已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同时,委员和代表们围绕投资环境的改善、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历史文化的继承和发展等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推动了我市外经贸和旅游工作。

 

  四、围绕发展,深入调研,努力消除非典的不利影响

 

  今年4月,非典疫情突如其来,不仅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也给我市经济发展造成了冲击。为了把非典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我市按照中央的部署,一手抓防治非典,一手抓经济发展。5月,针对我市非典防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疫情扩散得到控制的形势,委员会认为,只有坚定不移地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才能从长远实践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此,委员会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开展了一系列的走访调研活动。

 

  外资企业是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520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单大年和秘书长吕金芝带领委员会一行走访武汉华新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百威(武汉)国际啤酒有限公司和丝宝集团,与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企业防治非典工作和生产经营情况,并现场解决问题,鼓励他们在保证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搞好生产经营,把非典带来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非典疫情给旅游业造成的打击最为惨重。在全国取得非典斗争阶段性胜利后,如何恢复发展旅游业成为委员会关注的焦点问题。618,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副主任单大年、秘书长吕金芝带领委员会一行到黄鹤楼公园,专题调研非典疫情对我市旅游业的影响及对策,听取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和黄鹤楼公园管理处的汇报。赵零主任对恢复发展我市旅游业提出了若干建议,这些建议对重振我市旅游业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五、加强自身建设,密切各方联系,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注重加强学习。在政治学习方面,委员会结合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工作的任务和特点,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在业务学习方面,针对大部分委员是新委员的特点,委员会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人大制度及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以及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有关法律法规。针对外经贸和外资工作在本届才被纳入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委员会还安排时间重点学习了外经贸、外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在履行委员会法定职责的工作实践中,委员们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边学习,边探索,边总结,边提高。

 

  ()注重加强工作的多向联系。一是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委员会组成了本届专业代表组,推选出组长和副组长,并组织专业代表组进行会前视察;二是加强与各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有关工委的联系。委员会先后走访了江岸、青山、江汉、硚口、汉阳、东西湖、汉南等区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委,并于11月在东西湖区召开了市区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了一年的工作。三是加强与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的联系。委员会参加了全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台湾事务旅游工作座谈会暨第二届湖北省民族法制学会第一次学术年会,以“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对台旅游工作”为题,交流了经验,受到了省人大领导和各兄弟州、市、县人大的好评。认真协助省人大督办省十届人大第218号代表建议,解决了省佛教协会办公会址的问题。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主要是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创新不够,对民族宗教侨务等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的督办力度还不大。在新的一年里,委员会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为促进我市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外经贸、台湾事务、旅游等工作作出更大努力。

 

  2003年,市人大人事任免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各项决议,依法行使任免职权,积极开展任后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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