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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12-07
 

——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以书面形式向大会报告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04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885963万元,为任务的111.3%,增长25%,同口径增长30.2%(即剔除农业税免征、农业特产税取消和执行出口退税地方分担政策相应减收等不可比因素,下同)。在全市财政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92067万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29.6%,同口径增长33.3 %,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040218万元,为预算的115.9%,增长29.3%;基金预算收入251849万元,为预算的112.2%,增长30.7%。全市财政支出预计1638490万元,为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19.9%。

    市本级预算预计执行情况是: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80215万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30.1%,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0.9%。在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600808万元,为预算的115.4%,增长29.3%;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9407万元,增长32.5%。一般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是:(1)工商税收358090万元,增长16%;(2)企业所得税68334万元,增长53.7%; (3)耕地占用税8086万元,增长350.5%,主要是清理耕地占用和加强征管的影响;(4)契税28611万元,增长147.4%,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活跃,交易量大幅增加;(5)其他各项收入122531万元,增长34.6%,主要是按规定将部分进专户的非税收入纳入金库规范管理,相应增加收入,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79936万元,增长38.5%,罚没收入31356万元,增长7.9%;(6)排污费收入3023万元,下降0.9%;(7)教育费附加收入18683万元,增长6.5%;(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6550万元,下降52.5%,主要是2004年将部分退库指标改列支出。

    市本级财政支出预计877551万元,为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长20.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预计714570万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19.6%;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62981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24.7%。一般预算支出分项目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90368万元,其中:市直29400万元,为预算的101.4%,增长10.2%;(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6016万元,其中:市直9966万元,为预算的1018%,下降126%,主要是中央、省下拨专款减少;(3)城市维护费55657万元,其中:市直49340万元,为预算的100.4%,增长43.5%,主要是上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后支出相应增加;(4)科技三项费用18515万元,其中:市直11915万元,为预算的96.4%,增长1%;(5)教育费附加支出6075万元,其中市直4455万元,为预算的100.9%,下降13.4%,主要是加大了对区转移支付力度,相应减少市级支出;(6)农业支出7295万元,为预算的100.2%,增长27.4%;(7)科学事业费5811万元,为预算的95%,与上年持平,主要是部分项目结转下年支出;(8)教育事业费27911万元,为预算的102.9%,增长7.7%;(9)文化事业费8282万元,为预算的101.2%,增长12.1%;(10)卫生事业费17017万元,为预算的99.8%,增长13.2%;(11)其他各项事业行政费412276万元(包括行政管理费、公检法司支出、抚恤事业费、文体广播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等),为预算的102.8%,增长27%,主要是按规定将部分进专户的非税收入纳入金库规范管理,相应增加支出;(12)排污费支出3854万元,为预算的101.3%,增长153.9%,主要是上年度结转资金使用后支出相应增加;(13)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5493万元,为预算的99%,增长26.7%。需要说明的是,2004年预算安排中,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4%,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安排增长7.5%,但实际执行中,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达到109%,高于年初安排的增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法定支出增长不足的部分,应补足3.5个百分点,经测算,需增加安排2200万元,并将此项资金纳入2005年部门预算。

    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总收入1511593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780215万元,中央税收返还339421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中央、省专项结算返还66862万元,中央、省下拨专款102678万元,上年滚存结转结余139812万元。总支出1440013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877551万元,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下拨支出17130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137697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累计结余71580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54505万元,净结余17075万元。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收入是实际完成数、支出及平衡系预计数,待市本级决算正式编报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年来,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全市各级财税部门重点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支持经济发展,促进财源建设。贯彻落实市人大1号议案,筹集制造业建设专项资金5.2亿元,对30项重点技改项目进行贴息,支持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和汽车、光电子、烟草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促进制造业产业链的延伸和名优产品的做大做强。落实企业出口退税10亿元,安排出口专项资金4890万元,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创汇。认真办理改制企业财政财务事项,加强协调服务,按政策规定,减免改制企业契税、土地收益金等2.1亿元。利用国债技改贴息资金1232万元,支持沥清设备技改和同济堂药房建设。

    (二)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完成收入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户档案,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动态监测,控制税收流失。开展税源普查,掌握税源总量和结构变化。国税部门加强征管手段,全面推行“一窗式”管理,严格纳税申报审核,开通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不断优化税收服务;地税部门积极实施阳光办税,对全市105个重点专业市场实行“电脑定税、税款公示、税银联网、划卡缴税和精细管理”的模式;财政部门在认真清理耕地占用和房地产契约签订情况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征收,同时,进一步加强土地使用收益、行政性收费及基金等非税收入规范管理。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事业发展。一是加大社会保障投入。积极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全年安排下岗及再就业补助支出2.4亿元,其中市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增加1000万元;地税部门办理再就业税收优惠减免4410万元;全年安排财政补助资金12.43亿元,确保2004年养老金提标政策落实到位,保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拨付低保资金2.87亿元,确保全市31万城镇低保对象低保救济金及时足额发放。拨付补助资金1247万元,促进农村低保制度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制度的实施。二是支持科学、教育等重点事业的发展。全市科技投入3.2亿元,扶植水专项、光电子实验室等一批重点攻关和可持续发展项目,促进科技与产业的对接;全市教育事业费支出达到17.79亿元,基本保证了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及各类教育教学机构正常运转的经费需要;同时,按市人大3号议案的要求,积极筹措专项资金1.4亿元,重点用于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普九”还债、补充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资助贫困生等,保障了农村义务教育政策的落实。三是支持城市建设。全年投入城建资金8.2亿元、基本建设资金2.94亿元、国债资金1.91亿元,支持城市道路、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及水利堤防、农村公路、青少年宫综合艺术楼等工程设施建设。安排资金8.5亿元用于城市建设的还欠还贷;投入资金2.27亿元,支持“883社区行动计划”,完善城市排水管网和社区服务网络;认真落实市人大4号议案,投入资金7130万元,用于消防站点建设、消防装备及消防维护。四是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投入资金4600万元,加强爱滋病等重大传染疾病防治,支持全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筹措资金3765万元,支持做好血防工作。

    (四)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促进城乡协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支持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文件精神,全市免征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减轻农民负担1.95亿元,市财政拨付转移支付资金15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6095万元),弥补各区因免征农业税、取消农业特产税产生的大部分财力缺口。认真落实粮食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全年发放粮食直接补贴2211万元、水稻良种补贴2771.7万元,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拨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8781万元,支持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深化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加大投入力度,安排各类支农资金5.7亿元,较上年增长21.9%,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农村基础设施、优势农产品基地和农业产业化建设,及时拨付资金支持全市抗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

    (五)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政管理制度。一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根据市人大早部署、早安排的要求,2005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时间提前到2004年2月份,预算内容进一步细化,对市直行政机关的公用经费实行13项分项定额,项目经费基本细化到具体项目。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培训相关人员5000余人次,市直105个部门及所属431家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收付,集中支付金额达20.3亿元。三是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2004年全市政法系统全面实行收支脱钩。四是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法》,扩大采购规模,规范采购行为。2004年全市政府采购金额达16.84亿元,同比增长52%,资金节约率达9.7%。

    (六)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对市级收入征管专项检查,查处混库金额1820万元。对耕地开发专项资金、国债资金、企业军转干部政策落实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等专项资金使用及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对同级审计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强化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贯彻《行政许可法》,清理整顿我市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重点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收费项目,取消5项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收费,对保留的税费实行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完成评审项目16个,评审金额4.38亿元,资金审减率为9%。

    200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在预算执行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有较大幅度增长,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和保障能力不够强,培植财源的任务很重。二是会计基础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会计信息失真、偷逃税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一些部门单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须进一步强化。四是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还须加强,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应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

    2005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预算安排继续贯彻量入为出、积极平衡、留有余地的方针,依法加强收入征管,不断壮大财政实力;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三农”、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学等重点事业发展;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005年主要预算指标如下:

    全市财政收入安排3250832万元,增长12.6%。在全市财政收入中,地方财政收入1449216万元,增长12.2%,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170923万元,增长12.6%;基金预算收入278293万元,增长10.5%。全市财政支出安排1873279万元(不含中央、省下拨专款),同口径增长10%。需要说明的是,2005年全市财政预算是代编的,待将各区预算汇总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安排878522万元,增长12.6%,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1%。在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676510万元,增长12.6%;基金预算收入202012万元,增长12.6%。一般预算收入主要项目情况是:(1)工商税收405130万元,增长13.1%,其中:增值税119356万元,增长13.1%;(2)企业所得税77202万元,增长13%;(3)耕地占用税8086万元,与上年持平;(4)契税28611万元,与上年持平;(5)其他各项收入140818万元,增长14.9%;(6)排污费收入3114万元,增长3%;(7)教育费附加收入21037万元,增长12.6%;(8)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748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财政支出安排1101034万元(不含中央、省专款),同口径增长10.6%。其中:一般预算支出872523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2851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情况是:(1)基本建设支出98576万元,其中:市直27000万元(用于农业8500万元),与上年持平;(2)企业挖潜改造资金26000万元,其中:市直10000万元(含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3)城市维护费支出54580万元,其中:市直47948万元;(4)科技三项费用17500万元,其中:市直10500万元(含中小企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万元;(5)教育费附加支出7037万元,其中:市直3693万元;(6)农业、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支出安排72040万元,其中:市直67282万元,增长7.5%,高于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7)其他各项事业行政费465304万元,其中:市直452222万元;(8)其他专项支出56987万元,其中:支持企业发展资金15000万元,粮食、蔬菜政策性补贴2457万元,两个开发区调拨支出15610万元,国有资产经营支出20588万元,都市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简易建筑费332万元;(9)排污费支出3059万元;(10)社会保障补助支出36669万元,其中:市直36442万元,增加5356万元;(11)预备费17300万元,其中:市直12000万元;(12)政策性专项支出17471万元,其中:市直15000万元。

    按照上述收支安排,市本级总收入1448599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878522万元,中央税收返还349030万元,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中央省专项结算返还66862万元,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54505万元,上年净结余17075万元。市本级总支出1448599万元,其中: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1101034万元,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下拨支出941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确保完成2005年财政预算任务

    2005年,全市财税工作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大力培植财源,加强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财源建设,不断夯实财政基础。根据专项资金预算,做好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管工作,支持重点产业和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安排和使用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加大对民营经济扶持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落实市级都市工业园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加快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增强区级经济发展活力。加强协调服务,支持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搬迁改造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提高经济效益。进一步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支持现代物流、商贸、文化、旅游等第三产业发展。

    (二)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努力做大财政蛋糕。扩大财政、税务、国库、银行横向联网的覆盖范围,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实现税款直达。增强征管合力,强化征管措施,挖掘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城建税等税种的征管,确保收入稳定增长。按规定将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征管。

    (三) 认真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统筹安排各项支出。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调整支出结构,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集中财力重点保证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法定支出增长,控制和压减一般性财政支出。继续加大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支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壮大发展,发展特色农业。按2004年人大3号议案的要求,调整教育支出结构,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城乡特困群众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再就业财政扶持政策。优化卫生事业费支出结构,支持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体系,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继续推进各项改革,完善财政运行机制。注重协调配合,整体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四项财政改革。合理调整预算编制工作,规范预算编制程序,对公用经费各项定额标准合理性进行调查研究,做好改进完善工作,及时批复下达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继续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预算单位资金和账户管理,逐步提高直接支付的比例。各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推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报制度,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采购工作效率。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继续巩固、完善收支脱钩管理办法。

    (五)加强财政财务监督,不断提高理财水平。认真贯彻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依法加强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的监督检查,堵塞漏洞,提高收入征管质量。加大对财政支出监管力度,强化预算监督,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铺张浪费。研究制定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并选择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研究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加强会计行业监管,严厉打击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行为。

    各位代表,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十一五”计划的基础年,全面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促进全市国民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与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为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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