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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6-12-07
 

(2005年1月14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彭天喜



  市财政局局长张福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了《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和大会召开预算审议会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1月12日,财政经济委员会在会前预算工委预先审查和财经委全体会议初审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大会预算审议会审查的意见,对预算草案和报告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报告的2004年预算执行结果,全市财政收入完成2885963万元,为预算的111.3%,增长25%。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292067万元,为预算的115.2%,增长29.6%。全市财政支出预计为1638490万元,为预算的101.3%,比上年增长19.9%。

  200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是: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80215万元,为预算的115.8%,增长30.1%,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10.9%。财政支出预计877551万元,为预算的100.9%,比上年增长20.6%,其中:农业、林业、水利和气象支出7295万元,比上年增长27.4%;科学支出5811万元,与上年持平;教育支出27911万元,比上年增长7.7%,对于农业、科学、教育等法定支出年初预算安排的增长幅度,未达到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实际增长要求的部分,财政按规定在超收收入中给予补足,编入2005年部门预算。

  2004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预计情况是:总收入1511593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780215万元,(2)中央税收返还339421万元,(3)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4)中央、省专项结算返还66862万元,(5)中央、省下拨专款102678万元,(6)上年滚存结转结余139812万元。总支出1440013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877551万元,(2)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3)下拨支出171300万元,(4)按照规定结转下年支出137697万元。以上收支相抵,累计结余71580万元,其中:按规定专项结余54505万元,净结余17075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当年预算收入超收部分按规定结转下年。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4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的决议》,大力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努力组织财政收入,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财政收入增长较快,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四项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积极支持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保证了重点支出需要,维护了社会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预算任务。

  2004年财政工作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有的区乡财政还比较困难;财政资金集中度不够、使用效益不高和部分部门损失浪费现象依然存在;少数部门在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两张皮”问题;财政监管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建议市人民政府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5年预算草案,全市财政收入安排3250832万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49216万元,增长12.2%。全市财政支出安排1873279万元(不含中央、省下拨专款),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0%。

  在市本级预算草案中,地方财政收入安排878522万元,比上年增长12.6%,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7.1%;财政支出安排1101034万元(不含中央、省专款),比上年同口径增长10.6%。

  2005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总收入1448599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地方财政收入878522万元,(2)中央税收返还349030万元,(3)调整财政体制省返还82605万元,(4)中央、省专项结算返还66862万元,(5)上年按规定专项结余54505万元,(6)上年净结余17075万元。市本级总支出1448599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1101034万元,(2)上解中央支出253465万元,(3)下拨支出94100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安排是平衡的。

  财经委员会认为,2005年预算草案体现了中央、省有关精神,符合我市经济生活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预算收入安排比较稳健,预算支出保障了人员工资、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并根据财力状况,统筹兼顾了经济发展和各项社会事业进步的要求,保证了农业、教育、科学等法定支出需要,33个部门预算草案编制符合国家和省的规定要求,五类专项资金预算基本进行了细化,相关项目经过了论证和审核,政府为实现预算所提出的各项措施基本可行。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五类专项资金预算中仍存在一部分资金切块安排的问题,尚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建议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抓紧细化,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财经委员会建议,批准2005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包括提交大会审查的33个部门预算草案和5类专项资金预算细化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张福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4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2004年市本级决算待正式编报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三、为更好地完成2005年预算,做好财政工作,财经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研究制定和完善财政投资、贴息、补助、担保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引导和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优势企业和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促进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要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切实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监管。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厉行节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保障“三农”、社会保障、就业、公共卫生、教育、科学等重点支出需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场所建设和小车购置,严格预算管理,按时拨付资金,禁止预算执行中的随意追加。要尽快建立科学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分析和评价。政府审计部门今年要开展部门决算审签试点和专项支出项目绩效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依法理财。要进一步细化预算,并按规定的时间把预算草案报送人大审查。要根据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预算和市本级预算细化情况,相应提交部门决算、专项资金决算和市本级决算细化情况。要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转移支付透明度,研究解决区乡财政困难问题。要改进预算管理工作,市区政府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将上级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编入本级政府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

  (四)强化财政监管,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力。要研究解决预算决策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问题,切实解决部门要做的主要工作与部门预算编制不衔接的问题,研究制定非税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的管理办法,加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审核、排序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加强对部门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研究预算结余问题的处理意见。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部门预算、专项支出预算执行中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按《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本级预决算初步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办理。政府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要求,各司其职,依法对财政违法行为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切实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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