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11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 零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各项决议,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转变作风,亲民务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加强地方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和修订了《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武汉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武汉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和《武汉市工会条例》等8件法规。这些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审计监督、轨道交通管理、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爱国卫生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物业管理、建筑节能等立法项目,认真开展调研,做好制定准备工作。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常委会及时对我市现行有效的73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了全面清理。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14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修正案,对22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修改或删除,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和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为加强立法监督、维护法制统一,常委会坚持实行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对市政府报请备案的15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
在加快地方立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对提高立法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注重坚持立法为民。在规定行政机关权力的同时规定其相应职责,在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同时明确其相应的权利,使权力与责任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慎重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制约和监督,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武汉市工会条例》突出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交优先、保护乘客权益等内容。
注重突出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根据我市夏季炎热,市民喜欢游泳、但又缺少游泳场馆的实际,对游泳场馆等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公园等公共场所免费对市民开放进行了具体规定;在制定武汉市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过程中,在国家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外地没有现成经验可供借鉴的情况下,根据我市实际,作出了一些创制性规定。
注重推进立法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在制定《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全民健身条例》过程中,采取法规草案登报、上互联网征求市民意见、召开立法听证会、多层次的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市民和专家的意见;建立立法咨询工作机制,成立武汉市地方立法研究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年度立法计划的申报和编制。
二、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积极开展工作监督。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旅游规划编制、环境保护、加强公共卫生建设、贯彻实施消防法和2004年为民办10件实事等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认真做好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组织落实工作。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的实施将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推动执行难问题逐步解决,为我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国企改制、农民增收减负、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小城镇建设、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了城乡环境的改善。常委会领导坚持联系武钢等企业,全力帮助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依照《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规定,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加大了议案督办工作力度,对议案承办单位执行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议案办理落实。在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努力下,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壮大拉长优势产业链加快发展武汉制造业、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工作等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制造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全市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万多人,农民人均外出务工收入占当年农民增收部分的15.4%;投入教育经费1.4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状况明显改善。有关专委会继续督办上届人大议案,督促市政府加大城区排水设施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度,改造全市406个社区排水管网170多公里,汉西等5座污水处理厂施工全面启动;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4年完成通村水泥路1200多公里,1305个行政村实现通水泥路;加强农村改水工作,2004年继续投入补贴资金750万元,解决了50个行政村的饮用卫生水问题。
按照市委关于加快预算制度改革的要求,常委会进一步深化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审查监督,督促市财政部门按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在规定时间内批复,并将市本级预算编制提前到2月份部署;听取市财政局关于国库集中收付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市财政局试编市本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督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国资办细化和规范2004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4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机关关于2003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2003年市本级决算,并作出了决议。常委会要求市政府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全面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常委会要求市政府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整改,限期纠正,对拒不整改纠正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并在下一年度将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常委会报告。为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成立了预算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市本级预决算初步审查的若干规定》,对《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使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更加规范。
三、加强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为促进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改善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生活环境,2004年3月至7月,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重点对《武汉市外商投资企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两个执法检查组的检查报告,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报告提出的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关专委会还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消防法、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武汉市农业机械服务管理条例、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武汉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这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在执法检查中,常委会和有关专委会注重改进检查方法,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努力增强监督实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有关专委会组织代表、委员视察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执行情况时,暗访了32家网吧,发现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现象严重,检查促使政府加大了网吧管理力度。外资企业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外资企业对市、区政府执行条例情况的反映,深入外资企业进行实地调研,将检查座谈中部分企业反映的意见交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办理,并要求回告办理结果。在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跟踪督促下,属于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问题已妥善解决,给予回复,促进了我市投资环境的改善。
坚持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督促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建立执法水平考核评价制度和目标体系。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执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完善执法质量评价体系,健全追错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工作情况。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改进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并首次采用电子表决器方式对该项报告进行了表决,增强了监督效果。
坚持和改进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涉及发回重审、不批捕、不立案等8类案件的执法情况开展检查。常委会向市人大代表发函征求对公检法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增强了执法检查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有序参与。根据代表意见和群众反映,指定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对26件案件进行自查。三机关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在依法纠正案件的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常委会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赴各单位开展案件抽查工作,抽查案件20件,查出7件存在问题,经督办,均已得到依法纠正。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机关专项执法检查报告,要求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途径。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建立了主任接待日制度,由常委会负责同志定期接待来信来访。2004年共处理人民来信3620件,接待群众上访11269人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解决了人民群众的一些困难和问题。
四、依法做好任免工作,强化任后监督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其中依法任命76人,免去14人所任职务,为我市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提供了组织保证。依法罢免5名市人大代表。在任免工作中,坚持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供职报告制度。实行拟任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任前公示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拟任人员基本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对审判员、检察员的任免,实行逐人逐项表决。重新制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对任免程序进行了修改、完善,把实践证明已成熟的任免工作程序、方式纳入办法中,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
坚持述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2004年底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一府两院”6名受任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评议和测评,测评结果已向社会公布。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意见,已及时印发给有关单位和述职者本人,并要求按期整改,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常委会。
五、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进一步密切与代表联系,努力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作用。组织2期培训班,对230余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专门知识培训,请专家讲授宪法、代表法、WTO规则、公共财政等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坚持向代表通报重大情况、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主任会议成员走访代表、代表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等制度。制定《武汉市人大常委会联系市人大代表办法》,使联系代表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改进代表视察检查方式,组织代表跨区域、跨行业、跨小组开展活动,就代表关心的问题进行视察,帮助代表了解情况,拓宽视野。组织代表与市长直接对话,部分市人大代表就加快武汉制造业发展问题、“城中村”改造问题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进行面对面交流。组织50多名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人大代表在市、区人大常委会的组织指导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代表活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促进了我市人大工作和民主政治建设。
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提出了640件建议,常委会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单位研究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建议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9.37%。对代表多次提出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如治理洪山区建设乡北湖污染、建设汉阳钟家村人防工程、加强东湖水污染治理、整顿出租车市场等建议进行了重点督办,收到了好的效果。
六、切实转变作风,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常委会履行职责的重要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不断加强学风、思想作风建设,先后举办了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行政许可法、科学发展观与观念更新、中部崛起与武汉战略等4次专题讲座,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执政为民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亲民务实,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结合常委会议题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开展振兴我市医药产业、农业产业链建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专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坚持实行市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制度和代表述职制度,组织1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代表身份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报告履行代表职责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常委会抓住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和人大成立五十周年的契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吴邦国委员长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隆重举行纪念武汉市人大成立五十周年大会,陈训秋同志代表市委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常委会还举行了专家座谈会、全市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征文摄影比赛等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宣传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高潮,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认真办好《人民意志》,主办武汉市第十二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比,改进和加强了对民主法制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武汉人大网站发布地方性法规,公开重要活动和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增强了人大工作的透明度。完成人大机关机构改革,完善机构职能,理顺职责关系,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
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组织召开两次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交流经验,研究问题,共同推进我市人大工作。
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的交往,热情接待日、韩等国地方议会代表团和友好人士,宣传我国人大制度,介绍我市投资环境、人文历史和发展情况,积极推介合资合作项目,为我市扩大对外经贸和文化合作作出了有益贡献。
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开展专题调研,对法规草案进行初审,联系人大代表和各区人大对口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已印发本次会议。
一年来,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和进步,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地方立法中部门利益问题没有完全解决,立法质量还须进一步提高;从整体上看,监督工作仍然存在深度不够、力度不大的问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还有待提高;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方面,须拓展新的途径和办法,等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2005年是本届人大履职的第三年,我们面临着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新形势、新机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揭开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篇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作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实现形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人大工作,是时代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我们一定要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我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更好地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一、继续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市委的立法建议,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坚持科学发展观,从我市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出发,重点围绕经济发展、城市规划、人居环境等方面开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立法程序,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的公众参与度,建立法规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注重对立法质量的跟踪问效,保证制定的法规符合客观规律、体现人民意志,严谨周密、切实可行。
二、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加强和改进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紧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从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出发,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努力取得人民满意的效果。进一步深化计划、预算审查监督。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监督重点,探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对使用专项资金的部分项目进行绩效评价。督促政府继续细化预算和提前编制预算,研究完善财政支出定额标准;加强对非税收入、中央转移支付、专项拨款及有关匹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建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对司法机关专项执法检查,认真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
三、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工作。按照《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工作。制定拟任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逐步建立考试题库,使任前考试工作规范化。继续深化对“一府两院”受任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制定市政府组成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开展对常委会会议述职人员的审计工作,不断加强任后监督。
四、认真做好代表工作。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是人大最大的优势,是人大工作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为他们联系群众、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条件,认真督办议案、代表建议,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积极探索代表联系群众的新途径,提倡有条件的街道和社区逐步设立代表信箱和代表接待室,方便群众与代表经常性沟通。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制度,探索建立实行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通报制度,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五、大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对于做好人大工作、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组成人员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五十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吴邦国委员长在民主法制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努力提高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本领,不断增强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抓好常委会各项制度建设,完善适合国家权力机关特点的、充满活力的运行机制,促进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视察检查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努力使人大的各项工作顺应民心,反映民意,贴近民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切实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加大审议意见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机关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运行效率,更好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服务。
各位代表:我们正处在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人大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领导下,以创新的精神、扎实的作风,齐心协力,奋发有为,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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