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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议案的决议
2006-12-07
 

(2005年1月15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关于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强我市经济整体竞争力案》、《关于坚持城乡统筹,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案》、《关于加强管理,依法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案》为本次会议议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应按照有关法律和《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3件议案的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办理落实。对市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通过的议案,应加大继续办理力度,确保实现工作目标。本次会议议案的办理情况和本届历次会议议案的续办情况,应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及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对议案办理工作应加强检查,督促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各承办单位应认真研究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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