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 关于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关于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06-12-04
 

——2003年9月24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0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0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02年市本级决算已经汇编完成,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提出2002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请予审查。
  200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大决策,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及全市预算调整的议案,市本级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财政决算编制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2002年全市财政决算经过逐级编报汇总,如期完成。目前,省财政厅对我市上报的2002年财政决算已初步核实,全市和市本级财政决算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预算执行情况相比,财政收入数一致,财政支出有小的变化。
  汇总市本级和区级决算,2002年,全市财政收入决算数为1965406万元,为年度任务的100.5%,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5.5%。按分税制口径:地方财政收入完成85828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6.5%,同口径增长15.7%; 上划中央收入完成907763万元,为年度任务的96.4%,同口径增长8%; 上划省收入完成199356万元,为年度任务的96.2%,同口径增长7.7%。全市财政支出决算数为119633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增长6.2%。全年财政实现了收支平衡。
  市本级财政收入决算数为535627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4.4%,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5.1%,其中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6.9%。总的完成情况和分项目情况均与年初向人代会报告的预算执行数一致。
  市本级财政支出决算数为648167万元,比预计执行数减少10243万元(主要是武汉经济开发区按决算口径剔除了部分不应列报的支出),为年度预算的94.2%,比上年增长0.8%。增幅较低的原因:一是省对我市社保补助资金由原下达指标改为直接支出,相应减少我市支出规模;二是分税制体制调整后,市增加了对区的转移支付资金。主要项目情况是:基本建设支出28420万元,为预算的101.5%; 企业挖潜改造资金13000万元,为预算的100%; 城市维护费28498万元,为预算的84.9%,主要是部分项目结转下年拨付; 科技三项费用9940万元,为预算的96.5%,主要是中央、省专款下拨较晚,结转下年支出; 农业支出4962万元,为预算的101.6%;教育支出28801万元,为预算的98.9%,主要是中央、省专款下拨较晚,结转下年支出;科学支出5384万元,为预算的100%;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1081万元,为预算的100.3%;行政管理费29233万元,为预算的99.3%; 公检法司支出41601万元,为预算的100%。农业、科学、教育支出均超过了市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达到了国家法定的支出增长要求。
  市本级财政平衡情况是:总收入1111125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收入535627万元;(2)中央税收返还收入311182万元;(3)中央、省下拨专款66789万元;(4)中央、省体制结算补助123483万元;(5)上年结转和结余74044万元。总支出1028240万元,其中:(1)当年市本级财政支出648167万元;(2)体制结算上交中央支出253465万元;(3)下划区专款及体制结算返还112893万元;(4)按规定专项结余13715万元。以上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和结余82885万元,其中结转支出82369万元,累计净结余516万元。
  按照《预算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对2002年全市财政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 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相适应。
200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493亿元,比上年增长11.8%。在经济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调整和经济结构、税源结构的变化,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税种、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的征管力度,提高征管服务水平,依法依率计征;进一步加快财税工作信息化步伐,继续推进金税工程建设,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和国务院关于整顿税收秩序的精神,大力清缴欠税,深入开展税收专项大检查和税收执法大检查,理顺税收征管秩序,堵塞“跑、冒、滴、漏”,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开展纳税人信誉等级管理试点,探索加强收入征管的新思路、新办法。经过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2002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96.54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5.5%,与当年全市GDP的增长幅度基本相适应。在收入总量增长的同时,全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13.16%,比上年水平提高0.54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二) 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基本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有保有压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多渠道筹措资金8.8亿元,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统筹范围内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筹措1.4亿元资金,切实保障城镇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拨付稳定资金7034万元,用于企业特困职工的生活补助,维持社会稳定。全市对农业投入45亿元(主要包括新菜地开发基金、农业综合开发支出、乡镇企业发展基金、农业基本建设支出等),重点支持农村水利工程、“绿色武汉”生态工程、“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改善中低产田基本生产条件;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坚持开发式扶贫,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 特别是省、市、区筹措落实转移支付资金1.1亿元,为农村税费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继续加大对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投入,全市教育事业费支出16.4亿元,增长17.7%,重点用于教师工资发放、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和江汉大学建设;科技投入2.1亿元,增长12.6%,支持重点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文化事业费支出9589万元,增长17.7%,支持我市精神文明建设。
  (三) 财政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根据中央所得税分享改革和省调整分税制体制的精神,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市对区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打破按企业隶属关系划分税收的办法,企业税收基本上实行属地征管,对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坚持保基数、分增量,统一分享比例的原则,实行中央、省、市、区四级共享,理顺税收征管秩序和财政分配关系。考虑到新的财政体制是在各区预算执行中出台的,年终结算时,市对区给予了尽可能的支持,对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收入基数的区,市按其掉收额负担一半;对收入增量因权重差影响区财力部分,按市区权重给予结算返还;对按权重计算应上交市收入的区,给予全部或部分减免;对人均财力水平较低的困难区给予补助等,市向区共转移支付近2亿元。深化部门预算改革,不断改进和加强定额管理,推行综合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将部门单位大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试编了政府采购预算;对基本建设支出、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教育费附加支出、城市维护费等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尽量细化到项目。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制定了市公安局等6部门收支脱钩试点管理办法,实行收费、罚没收入与其支出安排脱钩;结合零户统管工作,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延伸到街道、乡镇一级。积极推进收费管理体制改革,对土地使用和开发建设环节的2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一费制”收费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收费管理体制,实现非税收入正常增长。
  虽然2002年全市及市本级决算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经济运行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央、省调整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收入增量的地方分享财力减少;有的部门预算执行不严肃,甚至挤占挪用、隐瞒收入;财政支出向公共领域的投入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的任务依然艰巨;偷逃骗抗税等现象时有发生,财政财务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去年9月2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2001年市本级决算时,指出了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活动中的问题,提出了规范预算行为、严格财政监管、促进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要求,结合同级财政审计决定,我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一对照检查,认真整改落实,并专门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通知》,规范内部管理。对2001年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滞留收入未交国库或财政专户、预算支出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已按规定进行了整改:一是对财政和其他预算单位应缴国库的预算收入6065.58万元,已全部缴入国库;二是对应纳入预算的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897万元、新菜地开发基金收入255.75万元已经全部缴入国库;三是对2001年底超预算预退2002年粮食企业亏损退库,已于2002年初抵扣当年粮食企业亏损退库指标,并严格按预算退库;四是对教育费附加支出2432万元,已在2002年一季度全部分解下达并拨付到位;五是对市民政局等3家行政单位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收入,已督促单位缴入财政专户;六是对市房产局收取的公房出售收入3156.28万元,已按规定缴入“城市住房基金专户”;七是对代收银行应上交财政专户资金8864万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今年以来,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财政部驻湖北省专员办分别派出检查组,对我市2000年至2002年财力情况和社保资金、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查;市审计局对200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对同级审中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已在检查和审计期间进行了整改,撤销了20多个帐户,对目前应由预算安排但从退库中解决的资金,准备明年改列支出;其他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下一步,我们将针对预算收支执行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财务监管;同时积极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快财税库横向联网步伐,努力实现收入征缴一体化和资金拨付及时化,增强资金运用的实时监控和制度约束,促进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下面,我简要报告一下今年前8个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和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措施意见。
  元至8月份,全市财政收入累计完成154.12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0%,增长19.3%,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7.28亿元,为年度预算的72.7%,增长19.7%。全市财政支出83.61亿元,为年度预算的67.4%,增长15.9%。总的看,前8个月全市财政收入达到了平均进度要求,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抗击“非典”、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经济建设和农科教等事业发展的需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市、区两级收入进度不同步,企业欠税有所增加,加大了后几个月组织收入的难度; 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和“非典”等因素影响,对全年预算平衡带来了一定困难; 而且与南京、杭州等同类城市相比,我市收入增幅明显偏低。对此,我们将根据全国、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的总体部署和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对财政经济工作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改进作风,以更主动、更扎实的态度,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 积极支持经济发展,建立稳固的财源基础。把支持、服务于经济发展作为壮大财源的立足点,重点支持烟、酒、药等利税贡献大的项目,促进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利用区级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创新等资金,重点支持汉正街都市工业园建设等项目,促进区级发展特色经济。按照深度参与、贴近服务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的财政财务政策,用足用活契税政策,严格办事时限,细化政策实施办法,积极参与“一条龙”服务,认真处理好企业改制中的财政财务问题,促进国有企业放开搞活。打破行业、产业和所有制界限,积极支持民营经济等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切实实现“两个确保”,促进社会稳定。
  (二)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切实加强目标管理和协调配合,建立财税库联系制度,共同研究解决组织收入过程中出现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征管合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进一步加大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的监控力度,确保主体税收的稳定增长。继续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方针,依法治税,依率征收,应收尽收; 从切实促进再就业工作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落实。积极开展税务稽查和专项检查,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保证经济发展的成果客观地反映到税收增长和财政增收上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盘活资源、滚动发展的基本思路,积极开展经营城市工作,努力增加经营城市收入,多方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建设与发展步伐。
  (三) 严格控制和管理好财政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今年财政的减收增支因素较多,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各方面应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坚持“两个务必”的方针,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凡未经正常程序报批列入预算的项目一律不能支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节约资金用于满足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和法定支出的需要。完善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逐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积极组织实施市直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对公务用车改革进行试点。
  (四) 坚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监督,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支活动全部纳入政府财政、审计监督。对重点专项资金,制订有效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贯彻《会计法》,严厉打击财会领域的做假行为,努力提高财会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在全社会营造更加规范的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环境。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种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和社会稳定,确保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和圆满完成,对实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 作者:
[关闭窗口] [回到首页]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