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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3年9月9日)
2006-12-04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定于2003年9月23日召开,会期三天。
  会议议程草案为:
  一、审议并通过《武汉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二、审议并通过《武汉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三、审议并通过《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草案修改稿)》;
  四、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草案)》;
  五、听取和审议市审计机关关于200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六、审查2002年市本级决算,并作出相应决议;
  七、听取和审议市公、检、法三机关关于2002年度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执行《食品卫生法》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卫生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武汉市市民旁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的规定,现将市民旁听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市民旁听名额15名。
  二、凡年满18周岁,持有武汉市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在武汉投资的港、澳、台同胞和持有暂住证在武汉市工作(居住)者,都可以由本人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申请旁听。
  三、市民申请旁听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03年9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登记地点为市人大常委会一楼大厅(江岸区高雄路153号,联系电话  85808946  85775934)。
  四、市民申请旁听登记时,应由本人填写《市民旁听会议登记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工作单位或居(村)委会介绍信、旁听会议申请书、两张一寸登记照片。
  五、旁听市民,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并发给旁听证和会议的有关文件资料,安排旁听本次会议的全体会议。
  六、市民可以通过武汉人大网站(www.whrd.gov.cn)了解会议有关信息和会议文件。

                               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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