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7月30日在武汉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武汉市财政局局长 张福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武汉市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取得了抗击“非典”斗争和经济建设的阶段性胜利。上半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完成787.67亿元,增长11.9%;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202.56亿元,增长14.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403.9亿元,增长11.4%; 固定资产投资额200.37亿元,增长18.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1.4元,增长8.5%。在此基础上,全市财政收入顺利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财政支出基本保证了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一) 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完成1145370万元,为年度计划的52%,比去年同期增长19.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完成4874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2.7%,增长16.5%。
市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7023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6.9%,比去年同期增长0.8%。市级收入增幅较低的原因:一是由于体制调整,去年同期数难以确定,按进度推算的去年同期数不尽准确; 二是非税收入主要是罚没收入和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减少。具体情况是:
1、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2294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49.5%,增长5.6%。其中:
增值税完成50082万元,为预算的51%,增长19%,主要是制造业和贸易业的拉动,全市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全额入库增值税27.1亿元和9.59亿元,分别增长19.8%和24.1%。
营业税完成50930万元,为预算的53.7%,增长2.1%,主要是去年同期基数较高,加上今年“非典”疫情对旅游、餐饮、交通运输、商务服务等三产业营业税带来一定影响。5月份,餐饮业入库营业税988万元,比去年同月下降13.2%,减收150万元; 交通运输业入库营业税1739万元,下降5.5%,减收102万元。6月份,商务服务业营业税下降36.7%,减收1989万元。
城建税完成24760万元,为预算的48%,增长19.8%,主要是武钢、石化和烟厂三家重点企业入库的带动,共入库1.36亿元,增长47.3%。
企业所得税完成20370万元,为预算的37.9%,增长7.7%。
个人所得税完成8165万元,为预算的55.4%,增长25.1%,主要是税务部门加强了对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强化了对高收入行业和群体的控管。
其他工商税收完成16744万元,为预算的45.7%,下降21.4%,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屠宰税取消后,去年征收了部分尾欠,今年这两个税种入库为零。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完成5642万元,为预算的46.5%,增长53.7%,主要是房地产市场活跃,契税增加较多。
行政性收费收入完成24543万元,增长18.3%。
罚没收入完成13218万元,下降16.3%,主要是规范罚没管理后,工商、物价等部门罚没收入减少。
排污费收入完成950万元,增长5.4%。
教育费附加收入完成7499万元,增长4.2%。
其他收入完成2937万元,下降43.2%。
此外,财政弥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2896万元,为预算的18.3%,比去年同期增加1228万元,主要用于商业和粮食储备等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
2、基金收入完成47292万元,为预算的37.6%,比去年同期减少9548万元,下降16.8%,主要是新菜地开发基金和地方财政税费附加收入减少。新菜地开发基金入库70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154万元,下降75.5%;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入库586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54万元,下降22%,主要是电费附加和水费附加欠交上升,入库下降。
(二) 财政支出情况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64570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3%,比上年同期增长23%。
市本级财政支出360225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0.2%,比上年同期增长22.4%,重点保证了“非典”防治、工资发放、机关运转、社会保障以及农科教等法定支出的需要。主要项目情况是:
基本建设支出17500万元,增长6.1%;
企业挖潜改造支出3398万元,下降15.1%,主要是预算安排上比上年减少结构调整资金5000万元,按进度拨付支出相应下降;
城市维护费20038万元,增长30.8%,主要是城建税完成情况较好,城市维护费支出进度相应加快;
科技三项费用3868万元,增长75.8%,主要是去年同期项目计划下达较晚,基数较低;
支农支出4665万元,增长48.1%,主要是拨付了农业综合开发上年结转项目资金1900万元;
社会保障补助支出8628万元,下降27.5%,系由于省拨补助资金改从专户支出,由省列报支出,未统计在市支出中;
文体广播事业费6260万元,增长17.4%;
教育支出9694万元,下降14.7%,主要是去年同期一次性拨付新江汉大学等专项资金约3000万元;
卫生事业费6315万元,增长19.9%;
科学支出2407万元,增长43.6%,主要是专项经费拨付进度比去年加快;
行政管理费16441万元,增长28.1%,主要是今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按部门预算进度月拨增加;
公检法司支出28532万元,增长60.5%,主要是今年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按部门预算进度月拨增加,以及拨付市中级人民法院基建经费和公安交管局项目经费共2000万元;
武汉开发区支出44741万元,增长7.8%,东湖开发区支出47000万元,增长40.3%;
其他支出34084万元,增长81.5%,主要是“三车”整治增支14000万元;
基金支出38288万元,增长49.9%,主要是土地有偿使用支出增加11000万元。
二、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增幅逐月上升。上半年全市财政收入进度为52%,完成“硬过半”,月均入库8.6%,实现了均衡入库。前6个月全市财政收入累计增幅分别为13.4%、16.1%、17%、18.1%、19.2%、19.6%,呈逐月上升之势。
(二)以钢铁、汽车、卷烟和石化为龙头的重点税源企业仍然是我市财政增收的支柱。上半年,武钢通过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狠抓产品质量管理和效益提高,同时受内需拉动和价格上涨的影响,实现销售收入114亿元,增长27.4%,上缴各项税金13.34亿元,增长36.2%;武烟调整产品结构初见成效,实现销售收入20.7亿元,增长14.6%,上缴税金10.94亿元,增长10.9%;神龙产销两旺,累计产车5.51万辆、销售5.22万辆,分别增长76.7%和55.4%,实现销售收入58亿元,增长63.5%,上缴税金5.29亿元,增长62.7%;武石化销售汽柴油96万吨,增长11.4%,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增长27.5%,上缴税金4.08亿元,增长33.2%。上述四家企业合计上缴税收33.6亿元,增收7.6亿元,约占全市税收增加额的一半,占全市财政收入增加额的40%。
(三)各区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对全市财政收入增长起到了较强的拉动作用。上半年,十三个区全口径财政收入完成64.08亿元,为目标任务的55.5%,增长36.9%,进度和增幅分别高于全市平均水平3.5和17.3个百分点。
(四)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今年取消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规范了罚没管理,非税收入增势与往年相比明显减缓。同时,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强化征收管理,全面落实征管“七率”和执法责任制的量化考核,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了税收增长。因此,上半年全市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3.7%,比上年同期提高0.8个百分点。
总的看,上半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由于市级罚没收入、基金收入等下降,非税收入增势减缓,导致市级收入与区级收入的进度不同步,增加了下半年完成市级收入任务的难度。
二是受“非典”和一些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税收从5月份开始出现了增幅回落势头,1-4月份两个税务部门税收累计增幅为23.4%,5月末下降为22.5%,6月末进一步降为21.5%,另外,有些减收因素还将在下半年进一步显现出来。
三是企业欠税有所增加。据国税部门统计,上半年全市增值税、消费税累计产生新欠2.73亿元,比去年同期欠交上升15.4%。
此外,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违法乱纪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并想方设法加以解决。
三、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的措施意见
针对目前预算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困难,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增收节支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一)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不断夯实财源基础。经济是财政的基础。发展是我市当前的第一要务。要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战略,把积极支持、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作为壮大财源的立足点,重点支持发展武汉开发区、东湖开发区、青山、东西湖和汉正街五大制造业板块,钢铁、汽车、光电子、医药、环保、烟草及食品、纺织服装、造纸及包装印刷、石油化工和家电等十大优势产业,以振兴武汉制造业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巩固和发展“钢、车、烟、酒”等支柱财源,建立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深度参与,贴近服务”的要求,支持加快新一轮国企改革,重点是深化产权和用工制度改革,促进大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武汉制造”的精品名牌,小企业放开搞活,小产品办成大企业、大财源,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支持民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结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的份额。强化项目兴市工作,努力加快在建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大项目前期进程,积极争取外资和国债资金,启动民间投资,加大投资力度,扩大投资规模。大力支持物流业、服务业等三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层次,改善城市功能,培育消费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弥补“非典”对第三产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落实扶持出口的各项措施,继续安排外贸出口资金,支持企业扩大出口,培育外贸出口大商品、大企业,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坚持不懈地抓好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县域经济发展等工作的落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按照“拉长产业链,形成企业群,构建经济圈”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武汉经济圈的建设,加强与周边城市的经济合作,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加快经营城市步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多渠道、全方位筹措资金,全面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通过做大经济“蛋糕”,增加对财政的贡献。
(二)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增收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实现应收尽收,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财税库联系制度,分析收入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征管合力。继续坚持“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清缴欠税、惩治腐败”的十六字方针,努力推进税收征管的模式创新、方式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依法治税,以税聚财,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财政收入质量,提高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和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重点税源的监控力度,着重加强对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重点税种,以及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环节的跟踪监管,确保主体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大力清理和压缩欠税,防新欠,压老欠,坚决把欠税压下来。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政策,一方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级出台的抗“非典”优惠政策、支持再就业的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加大财税稽查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防止“跑、冒、滴、漏”,保证经济发展的成果比较客观地反映到税收增长上来。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管,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的收缴体制,广泛推行执收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监管、收入直达国库或财政专户的缴款方式,同时积极研究促进依法收缴的新办法,在征管中既不能乱罚款、乱收费,也不能让合法依规的收入流失,确保非税收入正常增长。
(三)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坚持“两个务必”的方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勤俭节约意识,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确保实现财政预算平衡。严格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凡未经正常程序报批列入预算的项目支出一律不能支出,对部门单位履行工作职责必需的新增支出要统筹考虑,自我消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坚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重点是非生产性建设项目、会议费、差旅费、电话费等公用经费、小车购置、出国和楼堂馆所建设等,严禁公款大吃大喝,坚决制止公务接待中的铺张浪费行为。在资金的使用上,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统筹安排,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确保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农村税费改革等必需的经费支出。特别是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县乡机构改革、降低财政供养人员系数的要求,严格定员、定岗、定编到人,努力在减人、减事、减支上收到实效,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大力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快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等改革步伐,使财政预算支出更加科学合理和规范透明。把推行部门预算改革同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结合起来,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积极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试点,简化拨款的中间环节,从机制上防止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规范采购程序,严肃采购纪律,扩大采购范围,增加采购规模,凡是用政府财政性资金购买政府采购目录规定产品和服务的支出,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
(五)严格依法理财,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武汉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监督,将各项行政事业性收支活动全部纳入政府财政、审计监管。认真贯彻《会计法》,严厉打击财会领域的做假行为,努力提高财会从业人员的诚信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在全社会营造更加规范的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环境。健全和完善财政资金的追踪问效和反馈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种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增收节支工作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当前全市上下正在认真掀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我们要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下, 全面深入地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真抓实干,奋力拼搏,为武汉的经济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