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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2006-12-01
 
  为把开门立法作为法治进程的第一推动力,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有中央、省驻厦新闻单位和市属主要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宣布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征集关于《厦门市2004年—2008年制定法规规划》和《厦门市2004年制定法规计划》的立法建议项目。这一举措,在该市立法史上还是第一次。

  厦门市于1994年获得经济特区立法权,2000年又获得较大市立法权。迄今共制定法规77件。1998年编制的五年立法规划中,已立法的近40%,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其中,由群众提出并推动立法的占30%左右。虽然早在1998年,厦门曾就立法规划征求过群众意见,但这一次征集的范围更广,除了向全体市民和政府各部门、各社会团体和组织征集对编制今后五年立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外,还将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在厦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和建议。在方式上,除常规媒体外,还将利用因特网即厦门人大网站开辟专页发布公告,以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

  据了解,这次征集立法建议应根据厦门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围绕厦门市改革开放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立足厦门实际,突出厦门特色,体现群众意愿。征集活动将于10月1日截止。对积极提出立法建议的或提出优秀立法建议项目的市民将予以表彰、奖励。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和市委宣传部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来源:中国人大新闻网 作者:郑庆勋 李裕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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